征人

原文: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诗经.国风.邶风.击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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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人

(改编自《诗经.国风.邶风.击鼓》)

                                      文/栖迟

春回还,春回还。

一个收拾整齐的屋宅中,一个烧得旺盛的红泥火炉被支起在墙角处。炉子里用热炭温着一壶酒,屋内的酒香混杂着初春时期的桃花香,淡浓相融,可堪醉卧。炉子边有一木案,一个女子就在案侧席地而坐,似乎很有兴致地玩弄着一只鸳鸯杯。她将杯子视若珍宝,细细地摩挲后,又轻轻把它用手帕包住,小心地抹净上面的尘垢,斟酒,拿起另一只,又重复一遍之前的动作。

“春回,春回,胡不归?”她呢喃着,一遍又一遍。

幽思如潮。

“薇,存亡之际,家国情长,儿女情短。”泪眼朦胧间,她跑至他身侧,把一个荷包塞进他的手中,男子手中的缰绳顿了顿。

“夫君,珍重。”她说。他在原地停了良久,似乎是在犹豫些什么,终没有回头。“驾!”坚定的声音复而响起,他留下一个背影,扬尘而去。

军营内的生活绝非儿戏。他们每日去临时建成的校场练兵,每次都是白天去时身体麻木,深夜归时遍体鳞伤,即使上药也不过是杯水车薪,新伤覆着旧伤,没有一个士兵知道,他们结痂的皮肤每天要裂开几回。他们的首领名叫子仲,位列将军,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在军营里,他不敢生病,因为只要是弱兵、伤兵,不论军功,一律住最危险的帐营,其中走得动的行军时就调进队伍的最末列,倘若走不动,便将其遗弃,任其自生自灭。

有个伤兵是村头大嫂的二儿子歇,自小与他一同长大,也是他参军以来最好的朋友,战争持续了六个多月,而在这一个月里,他的伤寒时好时坏,与战争一样,不知什么时候是个尽头。但就在这一日,他的病情忽转直下,而将军知道后,说,“这个人留不得。”

歇就去求子仲,他已病入膏肓,但额头却还一直磕在沙石上。

他是眼睁睁看见歇的额头被歇自己磕得鲜血直流的,可军令如山,他并不能辩驳和解释什么。

歇最终还是被军队永远遗留在了大漠的黄沙中。

事后,他曾在和将军独处的夜晚谈及此事。他的话出口后,将军眼中的神色很复杂,“上了战场,最好就先把个人生死抛到脑后。你想过没有,倘若我当时选择答应他,万一他因为身体不适暴露出自己的行踪,敌人便会顺藤摸瓜查到主军营帐的位置。到了那个时候,我们该当何如?”

那一晚,夜里充斥风过黄沙的嘶鸣,远山的狼嚎,还有属于两个军人的沉默。

谁也不知道何处是归途。

后来,歇被人们在一个废弃的狼窝里找到,尸体的面容由于风化和狼的吞咬已然变得惨不忍睹,而大家辨认出他的身份,是因为一个气味刺鼻的香囊。香囊上,是用红线绣成的一个的“歇”字。人群中,有人出于好奇,屏息、大着胆子将它打开,里面的香草已尽数腐烂,惟留下几粒形如血泪的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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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北风横行的夜,梦里,有个女子唱着歌谣送了他一颗红豆。梦断,他惊然坐起。他回味着那个梦,竭尽全力去想梦中佳人所唱歌谣的内容,脑海里从头至尾却只记得“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孤夜难眠。

他伏案,提笔:“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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