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养护与复壮的术语和定义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古树名木养护与复壮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养护、复壮。
本标准适用于古树名木的养护与复壮,其它树木的养护与复壮可参照使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养护

为保障古树名木正常生长,对树木及其周围环境所采取的保养维护技术措施。
2.2

复壮

对生长衰弱、濒危的古树名木通过改善其外部生长条件和自身营养状况,促进其恢复生长,以达
到增强树势的技术措施。
2.3

防腐

通过采取各种手段,使树木创伤面与周围致病微生物及腐蚀介质隔离,防止腐烂,达到延长树木寿
命的目的。
2.4

固化

通过化学混合物在树木创伤面快速形成防水透气的、增加组织纤维硬度的一种涂膜技术。
3 总则
3.1 坚持生态修复与人工复壮并举,切实有效地保护古树名木资源。
3.2 坚持系统性和协调性管理,做到树体、生境和景观同步保护。
3.3 坚持因树因地因时制宜,提升关键措施的有效性,加快恢复和提高古树名木的生机。
4 日常养护
4.1 设置保护牌
古树名木应设置保护牌。具体要求按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执行。
4.2 设置围栏
4.2.1 在易受踩踏、机械损伤或“三废”等危害的地方,应遵循防护空间最大化原则设保护围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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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围栏应考虑树木生长、周边景观等因素,不得伤害根系或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禁止采用石块堆
砌、混凝土浇筑等做法。
4.3 浇灌
4.3.1 遇连续高温干旱,宜早晨或傍晚进行补水浇灌,浇足浇透。
4.3.2 不得使用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再生水。
4.4 土壤施肥
4.4.1 日常管护可不施肥,如需施肥,以有机肥为主,优先使用生物有机肥,慎重使用新研发的肥料。
4.4.2 如需施肥,每年施肥 1 次或多次,宜早春或秋后进行;对于树势较弱或盛花(果)期的树木,
酌情增加施肥次数。
4.4.3 采用开沟施肥方法时,施肥沟规格:宽以 0.3 m~0.7 m 为宜,深度因树制宜,长度因地制宜,
开挖不得伤害根系,不得将肥料直接堆埋于根系。
4.4.4 采用缓释棒施肥时,在树木根盘靠外缘 1/3 范围内钻深 1 m、直径略大于棒径的孔,放入缓释
棒,孔眼应用土封闭。
4.4.5 对生长濒危和树势衰弱或出现缺素症状的树木,施肥方案依据营养诊断结果制定。
4.5 修剪
4.5.1 以去除病枯死枝、易折枝和适当缩减树体不稳固的枝杈为主,严禁随意或重度修剪,修剪前应
科学制定修剪方案。
4.5.2 修剪后应对剪口及时进行消毒、涂布愈伤组织诱导激素和防腐固化处理。
4.5.3 对体现古树自然风韵且无安全隐患的枯枝应保留并进行防腐固化和防断裂隐蔽性加固处理。
4.5.4 具体技术操作按本规程附录 B 的规定执行。
4.6 伴生植被处理
4.6.1 定期清除危害古树名木生长的杂灌草、寄生、藤本等竞争植物;调控影响古树名木采光的邻近
树木;适当保留附生植物;创造通风、透光、卫生的古树名木生存环境。
4.6.2 山地古树名木应保留原有伴生灌木和地被植物。
4.7 健康诊断巡查
4.7.1 定期健康巡查
定期开展巡查,判断古树名木的健康状况。
4.7.2 巡查判断标准内容
4.7.2.1 衰弱的标准
生长势减退,生长量减少。超过30%的叶片出现褪绿、变短、变小或枝叶稀疏、有病虫害及小枝干
枯现象。
4.7.2.2 濒危的标准
树体有严重损伤,树干受损面超过50%;或超过50%的叶片出现异常,树冠出现大量枯枝、黄叶或
卷、落叶或严重病虫害。

参考资料

古树名木养护与复壮技术规程[http://siduwenku.comiew/4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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