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0

养老退休个人情况说明:

梁乐,男,59岁,1985年于重庆医科大学毕业,同年8月在十堰市妇幼保健院入职(事业编制),1992年晋级中级技术职称,1995年外借至市某文化单位,外借期满后自行在外创业至今。2004因孩子入学,将户口以十堰迁至成都,2012年再迁至重庆。

离岗期间,从未接到原单位要求返岗的书面或口头通知,以及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正式文件。因临近退休,前往市人社局咨询养老社保一事,才得知保健院已单方面解除与我劳动人事关系。

近日前往保健院协商,并索要个人档案及当年解除人事劳动协议的有效文本,原单位以查找无果而再三推拒。

想问一下:

1,我这种情况能否在原单位退休。

2,我这段工龄,能否被认定为视同缴费计入养老保险。

致谢!

你可能感兴趣的:(2022-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