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论》第02课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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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寂天菩萨
本文作者:生西法师
闻法规律分为两种,即闻法的规矩,听法的正确方式分为两种:一个是发心,一个是行为。
首先是发心,就是我们听法的时候应该发怎样的心。首先第一个要断除恶心,断除不好的心态。如果听法是为了害别人;或者在听法过程当中,经常产生一些强烈烦恼;或者为了自己超胜一切;或者听法之后我就知道很多了,知道很多了我就去羞辱某人;或者我就去其他地方炫耀自己,这些都是属于恶心,这些心态都是应该要断除的。凡是和烦恼相连的、伤害别人的或者与修法无关的这些方面的恶心都要断掉,这就是第一个断恶心。
第二个发善心。善心分为三类:第一种就是为自己求安乐的心。这是个善心,为了得到后世的安乐。像这样的心能不能发呢?实际上在《广论》[1]当中讲过三士道的修法,下士道实际上就是为了后世得到快乐,这种发心相合于下士道的修法。这种发心不是说不好,因为众生根基各异,有的根基就是发不起求解脱的心,只想在轮回当中获得一种善趣的果位就足够了,获得一种安乐就够了。《经庄严论》当中讲,针对这些众生,佛菩萨只有暂时随顺他的心愿,给他传十善业道、人天乘的修法。所以说能不能这样发心呢?某些众生实在生不起其他的善心,还是可以发。他发了善心之后为了升天,为了获得大富大贵,就会因此来寻求善法、修行善法,这是善心中最下等的,为了今生安乐或者后世安乐,以这样的心态来听闻佛法属于下士道。
第二种是为了自己解脱。对于整个轮回中今生的快乐、后世的快乐都没有兴趣。我们在学《亲友书》的时候知道,不管转生到哪个地方,都是痛苦的自性,只有解脱才能彻底远离一切痛苦。这一类人就是发了求解脱的心,但是没有兼顾到其余的一切众生,主要是为了自己解脱。因为自己对轮回非常厌恶,对轮回感到非常恐怖,就想尽快、越快越好,从轮回当中获得解脱。这在三士道当中属于中士道,为了自己的解脱去听法。想解脱就要知道解脱的方法是什么,修什么法才能解脱。为了自己解脱,去听闻能够让自己解脱的法要,以这种心来听法,或者以这种心态修法,这就叫中士道的修法。这是中士道,比下士道的修法要好,但是比上士道的修法要劣,属于中等的一种善心。
第三种是上等的善心,上等的善心是为了利益一切众生。他是在求解脱的基础上,知道解脱完全可以离开一切痛苦,离开轮回,但是自己一个人解脱没有意义,因为轮回当中这么多众生还在飘泊,还根本不了知解脱之道。这种具有大乘种姓的菩萨就发起利他的心,为了利益一切众生而去听法,这就相合于上士道,相合于利他的状态。以这种心态去听闻正法,即是通过利他心、菩提心的方式去听闻正法。三种发心中我们鼓励的是第三种,第三种的心态是利他。所以我们每次都要发利他心,求解脱的心已经圆满的摄在了利他心中。按次第来讲,首先我们要了知整个轮回的痛苦,轮回都是痛苦的自性,我们自己就不愿意再呆在轮回中。把这个问题了知清楚,我们才能对其他漂流在轮回当中的众生,切实产生一种愿他们解脱的心态。如果自己都不想解脱,怎么能说我愿众生解脱呢?这个心就不真实。当我们真正理解到轮回痛苦的时候,不但我要解脱,而且其他众生也需要解脱。只有对轮回的痛苦有非常深的认知,在一个很深的出离心的基础上,再去发起利他的心这就很真实。我们要选择第三种利他的发心。
每次闻法的时候,上师都会说:为了利益天边无际的众生发起菩提心!就是说,我这次发心不是为了自己解脱,不是为了后世的安乐,我这次闻法是为了利益一切众生。有了这样一种心做基础,有了这颗利他心做种子,逐渐种子就会生根、发芽、生长、就会开花结果。诸佛菩萨最后完全利他的功德,诸佛菩萨在相续当中圆满的智慧,就是从最初的利他心开始引发的。佛菩萨犹如参天大树般的功德,最初也只是一粒小小的种子,这个小小的种子是什么?就是最初的时候为了利他发起的菩提心。现在我们也是为了利他发起菩提心,虽然这是颗很小的种子,不要小看它,不要看它力量弱。菩萨后来的这些功德,这些无与伦比的福慧功德,都是从这个看似微小、非常微不足道的利他心逐渐开始扩展、圆满的。不管怎么样,最初我们刚开始的时候,也许还没办法产生一种很圆满的、不造作的、不虚伪的利他心,但是如果有了最初这一念心,以这个为基础,逐渐去发展它、圆满它,通过后来的修法也可以逐渐变得真实。最初的这一念利他心一定要发,所以我们听法之前,一定要为了利益一切众生而发起菩提心,不管怎么样,造作的方式也要让它发起来,这是很关键的,我们要发起这颗利他心。
下面讲听法的时候要有什么样的行为。行为也是分为三大类:第一大类是断除三种过失。
第一种过失是什么呢?“耳不听犹如覆器之过”。就是说我们虽然坐在听法的行列当中,上师在电视里面正在给我们讲法,我们正在听法。一方面虽然人是坐在这个行列中,但是耳朵没有听,没有专注所闻的法义,这样闻法就没有意义。因为我们要听懂,我们要知道所讲的内容是什么,要生起闻慧,必须要能够收听到,收听到之后才能够去辨别,所听的是什么。然而连耳朵都没有在听,有的时候在胡思乱想,虽然听到声音,但是不知道在讲什么,最初都没有听进去,你怎么去思维,怎么去修行,这就出现问题了。这个比喻就叫覆器之过,就好像把这个茶杯倒过来,茶杯口向下,然后我们再去倒水,这样子倒水,能不能倒进去?根本倒不进去。所以说我们耳朵不听法,就好像往一个覆置的、口朝下的容器当中倒水一样,一点都倒不进去,这是第一个过失,必须要断除。我们听法的时候呢,耳朵要认认真真的听,这是第一个方面。
第二个就是“心不持犹如漏器之过”。就是说,耳朵听是听了,但是没有去记,没有去记到底讲什么,一边在听一边在忘,一边在听一边在漏。这个方面就是讲,听的时候要专注,专注就是要去记忆,要去忆持。如果我们在听法的时候,心不去忆持,就犹如漏器之过。也用这个茶杯做比喻:覆器就是倒置在桌子上,我们倒不进去水,第二个比喻就是这个茶杯漏了,虽然口向上,但是里面底部有裂痕,或有窟窿眼,你一边倒水下面一边漏水,永远装不满。前面是根本没有听,现在听是听了,这个茶杯口向上,但是它在漏,虽有听闻的功德,但是没办法忆持住法义,没有忆持住法义,串习就很困难。
第三个过失就是杂烦恼,“杂烦恼犹如毒器之过”。就是我们在听法的时候也听了,也记了,但是内心当中有某种烦恼,发了恶心,杂了很多烦恼。内心当中杂了很多烦恼的话,所听的这些法义,都被这些烦恼所染污,没办法变成一个清净的闻慧。这个比喻是什么呢?还用这个杯子打比喻:杯子口也向上,底也没有漏,但是里面有毒药,涂了一层毒,或掺进了毒,你把水倒进去之后呢,因为和毒混在一起,整个水就变成有毒的水了,就没办法喝了。所以说呢,我们听法的时候,虽然耳朵也在听,心里也在记,但是内心当中有烦恼的缘故,相续被这个烦恼所染污,就让我们所听的法义变成了杂染,没办法变清净了。所以我们在听法的时候,这三种过失必须要断除。
第二大类是断除六种过失,或者称为六种垢染。
第一个是傲慢心。我们听法的时候,应该对上师、对佛法,产生恭敬心。有了恭敬心,才能得到法义,没恭敬心得不到法义。如果我们在听法的时候很傲慢,觉得上师讲的一般,或者觉得这个法义很简单,不用讲我也能懂,或者说这个上师有很多过失,自己好像超胜了的上师,像这样产生了傲慢心。如果有这个傲慢心,那是没有办法得到殊胜功德的,第一个要断掉的过失就是傲慢。
第二个要断除的过失是无信,没有信心。对上师也没有信心,对于法义也没有信心,这方面也必须断除。我们在听法的时候呢,一方面要恭敬,一方面要产生信心。对于上师也有一种信心,对于法义也有一种信心。相信上师是我们的引导者,是我们的怙主,依止上师能够从轮回当中得到接引,接引我们逐渐出离轮回。如果实践法义,一定能够帮助我们清除掉内心当中这些染污。对于上师、对于正法,还有对自己能够修行成功,都要有一种信心。如果没有这个信心,就没办法趋入佛法。所以说佛法很甚深,唯信能入。有信心就能进入佛法大海,没信心就没办法趋入佛法大海。《亲友书》中对于圣者七财当中的这个信财,也讲了很多。
第三个就是讲到没有希求心。听法的心态不是非常踊跃,有一种很拖沓的感觉。听法的态度是听一下也可以,不听也可以,对法义本身没有一种希求之心。如果没有希求之心,就没有动力了。我们对于所闻的法义,应该要有一种希求心,对于听法本身应该有希求心,因为它能够改变我们,帮助我们趋入于法义。对于殊胜的证悟,对于所闻的法,应该要有一种希求心。有了希求心之后,以前不知道的法能够知道,以前没有证悟的境界能够证悟,以前没有的功德可以获得,这一切都是从希求心来的。《入菩萨行论》后边也有一段专门讲希求心,所以这方面非常重要。
第四个就是外散,第五个是内收。外散和内收都是指心态。外散是什么呢?外散就是我们在听法的时候胡思乱想,人坐在电视面前听法,但是心在想家里的事情啊,工作上面的事情啊,在想其他方面的事情啊,自己的心散于外面,外散就相当于我们在讲五盖的时候的掉举,自己的心散于外境当中,没有专注于法义上,这个就叫做心外散。
第五就是内收。内收就是说自己没有外散,但是过于内收了。心收得很紧的话,有时就容易打瞌睡,容易昏沉。对所听闻的法,没办法去忆持,没办法去认知。还有一种情况是心过于专注,太过紧绷,只缘一个法,就牢牢的抓住,没有以放松的心态去闻法,只听到一句,其它的法都没听到,这种也是属于内收的状态。
第六种是厌倦。有的时候时间比较长就厌倦了,比如说学《入行论》有200多堂课,后面就慢慢产生一种厌倦心。有了厌倦的心,动力就不足了,就逐渐会产生退失的过失,不愿意再学下去,或者是不愿意再修下去,都是从厌倦开始的。有的时候天气很热,就觉得个讲法怎么这么长啊,赶快结束算了,天很冷的时候,肚子很饿的时候也会出现这种厌倦心。厌倦一旦产生之后,他就再也没有专注的心态,没有欢喜的心态去听法,这个方面也是要断除的。我们应该要知道,听闻佛法非常非常的难得,远远超胜世间当中的任何法。以前的大德,因为知道法义非常难以听闻的缘故,所以为了听闻一句正法,可以越过刀山火海去听闻,就是因为非常具有希求心的缘故,所以出现时间很长啊,或者说是很大的痛苦啊,或者是天气很热很冷,他都完全可以忍受。我们厌倦的时候,就想一想以前大德求法的经历,想一想我们转生为人,好不容易遇到了一个最殊胜的法义,那么就不能厌倦,通过这样思维来压制住自己的厌倦心。这以上是六种垢染。
第三大类是讲到了“五不持”,“五不持”也是要断掉的。
第一个是“持文不持义”。“持文不持义”就是有些人把注意力放在文句上面,看这个文句美不美,修饰的词语用得怎么样,把注意力放在这上面。有些人就是掉在持文不持义的过失中的缘故,就经常观察这些大德所造的论典、大德的讲法,文句优不优美啊,文法上有没有什么错误啊,哪个地方的标点符号打错了,出现这些问题,他就觉得这不是一个殊胜的论典,他就根本不去看意义。太过于注重文字的人,对于本身的意义就会忽略,实际上通过文字学习主要是为了趋入意义,文字是表达意义的一种符号,是一种特殊的符号。文字美固然好,但关键在于它的意义。如果太过于注重表面的文字,就会忽略意义本身的含义,这种过失要断掉。
第二个就是“持义不持文”。持义不持文是说有些人这样想:意义才重要,文字一点都不重要,和前面那个完全颠倒过来。当然注重意义是好的,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讲,作为凡夫人,我们趋入意义的方便是什么?就是文字。比如说我们要趋入三宝的意义,如果没有三宝这个名称,看到佛、法、僧这三个文字的时候,自然而然就知道佛表达什么,法表达什么,僧表达什么,通过文字可以趋入到意义。过度地说意义重要,文字不重要,这样对一般人来讲也不现实。我们从这地方就知道了,文和义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我们要依靠文字,但是不能停留在文字本身,而是应该依靠文字趋入意义,这就是二者之间的关系,了知到这两方面,我们就会比较容易的处理文和义之间的关系了。
第三个就是讲“上下错谬而持”。“上下错谬而持”就是将佛经论典当中上面的意思,放到下面去理解,下面的意义,放到上面去理解。像这样就是上下错谬而持了,就没办法了知佛经论典当中的本意,因为次第已经错乱了,次第错乱之后,没办法了知佛那种持续表达的本意。所以说在了知的时候,上和下不能够错谬。
第四个就是讲到“颠倒而持”。“颠倒而持”上师在注释当中也讲到,本来佛法是能够帮助我们获得解脱的,但是我们反而认为佛法能够帮助我们圆满世间的意义、圆满世间道,而不是出世间道。世间和出世间本来是不相同的,但是我们把本来是出世间的佛法理解成世间的佛法,理解为圆满世间道的这种说法,这就是一种错误。
还有一种比较明显的错误,就是把佛法当中“四依四不依”[2]颠倒而持。比如说“依法不依人,依义不依句”,都有这样一种依或不依,但是如果颠倒为“依人不依法”,那就错了;“依句不依义”也就错了,这是一种颠倒而持。颠倒而持之后就没办法真正趋入最甚深的含义当中,这方面就是颠倒而持,也是要断掉的。
第五个是“不能领会”。对于佛法当中所讲到的这些意趣、秘密、了义不了义,不能够领会。不能领会的缘故,比如说,有些是讲不了义,却把不了义的执为了义,把了义执为不了义。佛陀讲这句话有某种密意,但是不了知这种密意直接去实行,那就会错。比如说举个例子,佛法当中有一句话叫做:“父母当杀,杀了父母才能够获得解脱,不杀父母不能获得解脱。”如果你不能够领会其中的密意,直接去杀父母,就会造五无间罪。但是佛教中这句话的本意是什么?密意是什么呢?这里“父母”的意思就是十二缘起3当中的“爱、取”,这是个无明烦恼,无明烦恼就是我们的父母,就是轮回的父母,就是“爱、取”,因为通过“爱、取”产生“有”,通过“有”而产生“老死”。实际上,佛经当中所讲的这个“父母当杀”,就是讲必须要把这个“爱”和“取”灭掉,灭掉了“爱、取”才能获解脱。佛陀为什么要这样讲呢,他有一定的必要。因为当年佛讲法都是通过很简单的语句来传法,所以有些外道,觉得佛教太简单了,没有吠陀、婆罗门教典这么深奥的意义。本来佛陀是为了利益众生,所以他的词句没有用很甚深的修饰,使用很直白的语言来讲解,有些外道就觉得佛法很简单,没有什么深入的内容。佛陀在有些地方为了打破他们的傲慢,就故意说了这些话,让他们觉得难以理解:为什么父母当杀?为什么杀了父母才能解脱,这不但在佛法当中这是五无间罪,实际上在外道、婆罗门教当中也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罪业。通过这个方面他就知道:哦,实际上佛法并不是那么简单,意义上面是很深的,在这个方面是有某种必要。
除了前面所讲的例子之外,佛经当中还有很多类似的例子。在《大乘经庄严论》中有专门讲“四种密意、四种意趣”这方面的论文,我们也可以去看一看。我们要领会佛教中密意的说法是什么,哪些是了义的,哪些是不了义的。比如说:佛教中有些地方讲五蕴存在,有些地方讲五蕴不存在;有的地方讲“我”是有的,有的地方讲“我”是没有的,这样我们就分不清楚到底是有还是没有,到底怎么样理解,其实这里面要区分开了义和不了义。从表面角度讲,“我”是有的,或者说五蕴是有的,都是属于不了义的讲法,在世俗层面上可以说有,但是在究竟的角度来讲,五蕴不存在,“我”也不存在。我们要了知了义和不了义之后,才能够领会佛教当中所讲的意义,如果不领会就会完全错误,这是必须深入细致的了知之后才能够知道的。以上就是闻法要断除的三大类行为。
还有我们要依止“华严四想”,“华严四想”主要是我们在听法的时候,第一个要把佛陀或者上师当成医王想,上师是医生;法是药,正法当成妙药想;自己当成病人想,虽然自己有可能这一生当中身体健康没病,但是从佛法角度来讲,内心当中有贪嗔痴,有了这些烦恼,就算是病人,而且我们是严重的病人,我们自己要作病人想;我听法、修法是作为服药想。就好像我的病要痊愈,我必须要服药,所以我依止上师,听闻正法,听闻正法之后去修行作为服药想,如果服了这个药,病就会痊愈。
在听法的时候,就应该具足这些发心,应该具足这些合理的行为。有了这些正确的发心和行为,我们在听闻佛法的时候才能够得到这些殊胜的受用。上师也说了,这些闻法规律不可能每天讲。所以我们在最初学习的时候,就应该深入地了知哪些是应该有的行为,哪些是不应该有的行为,哪些是应该有的发心,哪些是不应该有的发心。了知这些情况之后,在每一次听法之前,就要通过这样的方式去听闻正法,以正确的听闻方式才能够真正得到闻法的功德,一个标准的听法者就应该具有这样一种发心和行为。我们把这些意义做了一些简单的归摄,第二堂课辅导到此结束。
1即《菩提道次第广论》,宗喀巴大师著。
2 《大方等大集经》卷29:菩萨摩诃萨有四依法亦不可尽。何等为四?依义不依语。依智不依识。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依法不依人。
3 又作十二有支、十二因缘。指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等十二支。
(第二课辅导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