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用一颗币通关,长大后用一百颗币回忆 - 草稿

        这是一篇日记。(如果你没玩过街机,估计后面你得查查百度)

        昨天我的兄弟找到我,出去玩了一晚上。我们有半年没见了,上次见面还是寒假,在老家的网吧聚了三小时,给他LOL送了个六连败。

        我们熟识快七年了,从同一所小学不相识,到上下铺,到隔壁班,到千里之外。许多老同学都没再联系,只有我们,寒暑假必聚一次,也许只有三四个小时。在河边,在街道,两个人漫无目的的走着,说着这半年来学校里的恩怨情仇,回忆以前的悲伤快乐,期待着下次的好久不见。还有开开那个已经记不得样貌的女孩的玩笑。

        想去湖边吃烧烤,结果走累了,打算去广场休息下。

        然后十颗币不过瘾的我们,开始了氪金之旅。

        我们买了一百颗币,拿着一个小篮子装着,摇一摇,就能听到脆响。我端着这重量感觉心里很踏实。

      可能是小时候藏起五毛钱跑去游戏室的“穷日子”太苦了。每次换两颗币,每次都打拳皇2002或者炸弹超人,每次都是一颗币通关,能玩好久好久。

        这次他先试了一把拳皇,结果被人机锤爆。当时我们可以随意爆大招虐死人机,如今却是被人机按在地上锤,当真是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只会普攻的我们果断选择了玩合金弹头,然后瞥见旁边一个小朋友玩拳皇2002,选的人物:老鬼,冰女,龙爪手(从来不知道叫啥,就是这样称呼)。

        哇,这是我一直用的组合啊,一直用这组合打穿游戏。真是没想到现在这组合还存在。

      感慨之余知道了为什么许多人喜欢在4399里玩合金弹头,不喜欢在游戏室玩,因为这实在是太费币了。子弹满天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哪,一会就花了好几十颗币。要不是听得见小篮子里的脆响,打死我也不玩这玩意。

        我们笑话对方一会变成了僵尸,一会变成胖子,偶尔坐上个坦克或者机甲都会很开心。

        视觉疲劳,去比赛投球,球滚下来的速度都赶不上我俩的手速。我们都觉得对方太垃圾,都认为自己是大神。我想:要是期末考试的时候我有这准确率也不至于考两次。

        摇了摇篮子,还能听到响声。就去玩炸弹超人。

        说好的默契呢,把我困炸弹中央动都不能动,然后死翘翘。好不容易骑一只鲨鱼,屁股没做热就给我炸了。还有刚复活就拿我换一只小怪,一脸欠揍的吃着我用生命爆出的火力和鞋子,嘴里还叫嚣着带我飞,也不知道是谁自己把自己给炸成了灰。

        唯一有默契的一次居然是,看到钢管上怪有过来,我俩同时跑,谁也没放炸弹,怕炸到对方。其实是我们都怕死。

        小时候一颗币一个人就能打到“金鲤鱼红鲤鱼”后面,这次不知用了多少,两个人才勉强打到定时炸弹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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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不知道多少次被自己和对方炸成灰,我们决定玩个不会被误伤的——三国战纪,而我只记得乱世枭雄。

        这个东西我一来当然是选诸葛亮啦,记忆里的水火雷电可是被人秒选的。他选了个张飞还是关羽我是分不清了。

        我们玩着游戏,论起三国。他用赵云连招挑人,空中炫技花里胡哨,我用诸葛木剑刺敌,毫无帅气,抱怨咋就挑不起来。这家伙给我一句:你那一柔弱文官,想干嘛?

        诸葛挂了之后换了个使双刀的孙权,“看到没有,我双刀转起来也能上天。”

        我们空了许多大,玩遍了所有英雄。

        用重量级的光头许褚,乌鸦坐飞机(这总是让我想起拳皇里的人物),用貂蝉去色诱那血超多的曹操,用赵云比比谁更帅,然后还在那争论黄忠是不是远程,吐槽诸葛的洪水从来没发出来,雷霆万钧电不到人,喷火也左右不分……

        最后我们用孙权和貂蝉通关了,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充V8了,氪金,爽啊……

      通关之后有一个彩蛋,只记得貂蝉的了。

        Boss死了之后出现了黑白的截屏式的图,接着来了个貂蝉和孙权的特写,说了他俩的未来:孙权好像继续读书。而貂蝉厌倦了战争,决定归隐去寻找心中的桃花……(真后悔没拍下来)

        这彩蛋以前没见过,因为游戏已经结束,当时的我应该直接背上书包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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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两个五音不全的人在小室里唱了15分钟的歌,匆匆那年不知跑调了多少次,最后放开声音在平凡之路上耗尽最后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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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剩十几颗币,我们玩赛车,三颗一次。

      我没玩过这个,以前在电视上见到,觉得好帅,没考驾照的我分不清刹车油门得了第一——倒数第一。

        旁边那个几个小时前还在跟我抱怨科三压线的家伙,却是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切~,也不过是第八名。

        玩了两轮,还剩四颗币,一人两颗,抓娃娃,结局只能是吐槽两句商家的黑心,爪子都不给我张开……

        这个家伙三点刚吃完饭就来找我,为了多陪他玩两小时,我饭都没吃就跑出来,早就饿得不行了。

        我想要吃小火锅,便宜,又吃得饱。但懒得走,看见个串串就进去了。

        路上他说:“吃完你就回家了,而我则去找我心中的桃花……”

        我无奈一笑,笑他文艺,笑他自我陶醉,笑我们的默契……

        我说我要把他写进故事里,很帅的那种。他说:“好啊。”

        也许他落不了笔写他和她的故事,便想借我的手。

        餐桌上我们没有闲聊其他,专注于串串。

        他要了一瓶啤酒,我因为不能喝酒,要了瓶酸角汁,还吃了两碗饭。

        最后碰杯,他说:“也许下次在某个小酒馆,还是这幅场景,只不过我们都是西装革履,为下一次的干杯干杯。”

        为下一次的干杯干杯。

        快晚上十点,他打到出租,往西,我走路,往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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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拿出手机发了一条消息:现在我一个走在街上,可以听歌了。

        然后我听着QQ里分享的《虞美人》《广寒宫》,淋着小雨,走回了家。

只顾着玩和吃,照片有点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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