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1

中原焦点团队    【坚持分享Day362】2020/6/1 星期一 晴

早上5:50———7:00  第371场约练:

读书探讨:

共读P353—366的相关内容

二、焦点解决督导的构成要素

(三)要素三:深究受督者与当事人的例外

1.受督者对此当事人介入之例外

2.当事人本身例外的运用

3.受督导者个人的例外

(四)要素四:发展其他可能性

1.提出不同与受督者困境的假设情境

(1)以假设性语句邀请受督者思考:“如果受督者认为的问题不存在时”,受督者的反应与处理,会与现在有何不同?

(2)由督导者提出一个与受督导者“现存状况不相同”的假设情境,询问在此情境与条件下,受督者的反应、考量与做法会如何不同于现在,进而讨论受督者认为如何处理与介入才会是最佳选择。

(3)直接询问受督者“最坏情况真的发生时之情境与预备”;举例来说,询问受督者:对于当事人情况变糟了、对受督者真的失望了、当事人真的结束自己生命了、询问历程真的没有照督者之期待发展时等情境,受督者的反应与处理又会为何?

2.反思运用各种假设性议题的可能性

三类向度:

(1)请受督者再次检视当事人的状态与目标,特别是当受督者为当事人设定了咨询目标,且咨询并未进展时;

(2)请受督者重新检核并扩大其所看重或坚持的信念;

(3)请受督者重新检核并扩大其对咨询专业的信念。

3.省思介入策略与后续可能性

(1)检核受督者后续介入的意图与可能成效为何。

(2)请受督者思考后续可有的不同技巧与切入方向之可能性,并接着探问受督者的看法与当事人可能会有的反应。

(3)请受督者思考目前咨询的障碍之意义,或者,如何突破进行某项介入时的障碍。

(4)请受督者扩大思考推动当事人行动的要素:在有了前面的检视、反思之后,再请受督者思考如何具体可行地引导当事人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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