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一流法学院学到的——写给想成为法律人的你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本科,香港大学法学硕士,我想我在我念过的这两个法学院名字前面加上“一流”两个字应该不会有太多人反对吧,当然,有人可能还是会反驳我说北大清华和哈佛、耶鲁、牛津、剑桥的法学院才能被称为“一流”,对此,我无话可说,只能恭送列位以top level自诩的大神出门慢走,而其他愿意听我唠叨几句的看官,请收下我的膝盖和感激,希望我分享的一些学习心得能对您们成为精装法律人有所帮助:

1、“在学校的时候,你们除了要学好刑法、民法等专业课,还要利用好学校的资源,多涉猎一些其他学科的知识,例如法医学。毕业以后,刑法你们还能自己找书看,法医学的东西你们就基本学不到了,而要当好一个刑辩律师,看得懂伤口的照片是最基本的技能。”这是中国政法大学最受欢迎的一位刑法学教授在课上跟我们讲的话,非常幸运,我选了她的课,并且听了她的话。法医学是我上过的最刺激也是最有意思的话,刺激嘛,请大家去百度一下各种尸体腐败的照片,然后自行脑补,有意思的方面嘛,例如在法医学课上我知道了人被冻死的时候嘴角会留下迷之微笑,例如棍子殴打和鞭打留下的伤痕是一样的,例如妇女在中年绝经以后,因为雌性激素减少,性格会趋向中性,相应的也更加暴力,杀人时候手段残忍,又例如割腕自杀的人因为怕疼,伤口的反复切割的而不是整齐光滑的,最后非常重要的是课上还讲了许多枪械的知识,例如子弹其实是比枪管略大的,例如膛线对弹道的稳定作用。毕业以后,我成了执法部门的一名公务员,在一次执行任务时,发现一堆光管内部有 螺旋型的线条,立马想到了法医课上讲的膛线,遂把东西扣下做进一步检查,结果破获了一起买卖枪支的大案,拿到了一枚勋章。事后我们Boss一直怀疑我当过兵,不然怎么懂得膛线这种东西。跟这句话类似的是,国际经济法的教授跟我们说,你们可以不专门去学会计,但是你们至少要看得懂财务报表,我舍友说这是他大学四年学到的最有价值的话之一。

2、一定要学好英语。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们非常重视英语,有一年一名非常有名的刑诉教授在当完研究生复试的考官后,在课堂上花了半个多小时跟我们抱怨现在的学生英语怎么那么差。刚去学校的时候我对他们的这个做法感得非常奇怪,我学的是法律啊,为什么让我花那么多时间学英语,但是等到了大四,要考研了,要出国了,要找工作了,我才发现英语那么重要。我一个女同学英语六级考了640多,还要再去刷,因为她去律所应聘的时候,老板跟她说你的英语不够好。现在工作七八年了,更加深刻的体会到了英语的重要性,你当律师你英语好,你就能直接KO一大票竞争者,就能拿到许多高质量、高回报的cases。

3、考试跟法学是两码事。大一的时候看法理学、看合同法总论,后来又看刑法总论,各种自然法、德国法学家说、日本法学家说,一段一段晦涩拗口,经常反复看三遍都不知所云,直看得人头昏脑涨、龇牙咧嘴,苦不堪言,可是你知道吗,其实将来你考司法考试是不会考那么多理论的,你只需要记住那许多的法条就可以了。可是,我非常庆幸当年中政的教学并不是奔着法考去,而是让我们遭了许多的罪、啃了许多云里雾里的理论,事实上,本科几年,老师基本不跟我们讲跟司法考试直接有关的东西,或者说,课上讲的、课后看的跟司法考试并没有太密切的关系,最后司法考试都是靠我们自己刷题背书拿下的。然而,许多年过去了,当年滚瓜烂熟的司法考试考点我基本忘得一干二净,只要不是正好碰到有人跟我咨询,我也基本不会再去翻那些东西,但是,我却经常会把那几本法理学和刑法学的教材拿出来看看,那些曾让我头痛的理论,如今确让我觉得非常有用,他们是让自己在想问题、说话和写文章时候更有深度、更有思辨性、更胜人一筹的大杀器,我想这就是当年教授们反复跟我们强调的法律人思维了吧。考点或者法条,需要用的时候记得去查一下、核对一下就可以了,但是理论和思维才是傍身的利器啊。

4、司法考试没有那么难,你不必过分担心。千万别被司考“天下第一考”的名声唬住,他只是纸老虎。工作以后,有个三本院校公管专业毕业的同事突然凑过来跟我说,司考是不是很容易,我一个同学复习几个月就过了,听了他的话我极度不爽,怼他道,你倒是过一个给我看看。但是 ,我这纯属嘴硬,我心里的真实想法是,靠,被他发现了,司考真的没那么难。。。。。。我和我的三个大学舍友经过两个月到半年的准备后全部通过了司考,其中有三个考了400+,我是准备了两个月的那个家伙,然后考了445(如果小伙伴们有兴趣的话,过两天我把司考的经验也分享上来,还请捧场)。每次司考成绩放榜,总会有人说今年司考又放水了,又或者哪里有个牛人,非法专业的,复习几个月就过了。我觉得放水的事应该是谣言,司考又不是水库,哪能年年放水,牛人的事估计是真的,因为过司考,甚至考400+也并没有多牛。所以,如果你是法学院的新生,请你不必为三年后的司考过度焦虑,你应该多去看看书,各种各样的书,接触各种各样的人,去认真的思考什么是正义,什么是美好,什么是爱,因为成为一个出色的法律人,通过司考是远远不够的,你还得认清这个世界和爱上这个世界,据说这也是为什么老美那边不许本科生学法律,又据说他们的法学院学生本科时候学最多的是历史。对了,不知道大家对香港的司法考试有没有兴趣?就像我们在港剧里看到的那样,在香港当律师是倍有面子,倍有钱途的事,所以能考进法学院的都得是高考成绩拔尖的。不过进了法学院后,他们要担心的并不是几年后的司考,而是念完四年本科后,他们能不能进入律师学院再念一年,因为他们不需要参加司考这类考试,但是只有念了律师学院才能称为律师,而大概有百分20的法学院学生最后会因为成绩不够而进不了律师学院,所以他们的法学院念起来可相当不轻松。香港的司法考试主要还是给非香港的海外律师考的,好像叫海外律师执业资格考试,我们大陆虽然是成文法系,但是在大陆执业满五年的律师也能参加香港这个考试,考过了就能成为香港的大状了,据说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大陆律师通过了这个考试。香港的律师也能参加大陆的司考,不过,港大法学院一个博士生跟我感慨说“你们内地的司考实在太难了”,因为,我们的司考需要用中文快速作答,而许多香港律师英文很溜,中文却很烂,让他们用中文写上三个半小时对他们来说实在是一大挑战,据说很多著名大律师答的司考卷答得都跟初中生的卷面一样。。。。。。当然也有通过的,那些在大陆念完高中再移居过去的,回来考司考就容易多了。话说,现在香港法院用中文的情况也越来越多了,一来是香港人民的汉语水平日渐提高,二来是,法院实在找不到翻译来帮古惑仔们翻译“天王盖地虎”这类切口,哈哈哈。

5、毕业后如果不干法律了,每周也要花半小时看看法律,这是快毕业的时候一个行政法老师的临别赠言,很遗憾、很惭愧,我没有听他的,如今猛然惊醒,发现自己把跟工作无关的法律知识忘掉了一大半,捶胸顿足,后悔不迭,如果,如果我听老师话了,坚持每周花那么点时间看看,我就不会每次人家咨询我一个法律问题的时候心里发虚,需要再去查一下法条才敢开口了。我是没有那个时间吗,我连波斯史之类的书都看了一大堆啊,怎么会没那个时间?拳不离手是拳师最基本的素养,经常看看法律也是一个法律人最基本的素养吧,自勉,共勉!

6、会背法条很酷、很有好处。念了法律以后最经常被问的问题是“你们学习是不是很辛苦,是不是要背很多法条”又或者“我本来也很想学法律的,但是一想到要背很多的法条我就退缩了”,所以我总是得拼命跟人家解释,我们不背法条,我们的学习非常有趣,我们不是只会死记硬背的机器,我们考司法考试的时候说清楚是什么罪名就可以了,不需要把法条默写出来,也不需要知道得判几年到几年,事实上,虽然我司法考试考了345分,刚走出考场那一刻,我也背不出任何一条完整的法条,好吧,我坦白,我认罪。。。。。。然而,今时今日,我回头一看,我却想建议各位师弟师妹们有空的话还是背背法条。在学校的时候确实有老师建议过我们背法条的,他们说台湾的法学院教授们非常厉害,会背我们大陆的法条,当然他们也非常痛苦,因为我们的法律修改得很快,所以他们经常得重新背,背多了条号就串到一块去了,这让他们很抓狂。同学们听了都哈哈大笑,我也是,但是我并没有将老师的话往心里去,因为我觉得这不过是教授们在拿湾湾们开涮,毕竟这年头有名的教授同时也都是有名的段子手,直到有一天,台湾大学的王泽鉴教授,就是那个写了民法“天龙八部”的华人民法泰斗到我们学校来开讲座,两千多人的大礼堂里座无虚席,他侃侃而谈,聊起大陆的《民法通则》的时候,他当场背出了几条法条,从条号到内容,一字不差,我惊讶无比,环顾了下四周,发现其他同学也一脸惊讶加一脸钦佩,要知道老先生当时已经60多岁了。讲座结束的时候,大家都起立目送先生,掌声经久不息,直到他离开礼堂。所以我想,虽然后知后觉了,背法条也该是一个法科学生的一种日常养成吧,就像学跳舞的人每天都得压腿一样。再者,当你真正成为一名律师了,有什么能比在和客户闲聊的时候法条随口蹦出更能镇住客户的呢?在法庭上又有什么能比带着条号的法条更能怼得对方律师哑口无言的呢?去年以来,我每天都会花十分钟背两条法条,不过我倒不是为了怼对方辩友,而是我觉得最近记忆力衰退得厉害,想找点东西背背,延缓脑细胞的死亡,所以你看,背法条提神醒脑,好处多多。

7、请尊重你的对手,不管你是律师、法官、检察官还是执法人员,请尊重你的对手,因为大家都是法律人,属于一个职业共同体,活在同一个生态里,需要有共同的职业道德和尊严,很可能有一天你就会从法官、检察官变成了律师。某知名大律师曾经到我们学校演讲,在坐了两千号人的大礼堂里,大律师踌躇满志,说他刚在中部某省开完一个庭,检察官在起诉书里把15cm的伤口错写为15m,他在法庭辩论时质问检察官,你眼瞎吗?有同学举手问他,您这样不怕控方报复吗?他轻蔑一笑,道,报复?就他们?几年后,这位大律师卷进一起涉黑案件,吃了牢狱之灾,丢了律师执照。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呢?

8、同行口碑是最重要的关系。这话不仅在学校的时候教授们说过,出来工作后也听多位金牌律师用不同的方式表达过。干律师关系重要不重要?当然非常重要,可是关系除了爹妈生给你的,还有你通过自己的工作积累起来的,爹妈的关系会因为人走茶凉而迅速超值,但是自己积累的关系却历久弥坚,越来越值钱,而我这里所说的积累,指的是同行对你的业务能力,职业操守的肯定。当你的同行们遇到你的专业领域的问题能够第一时间想到你,当他们需要一个靠谱的合作伙伴的时候能够第一时间想到你,你就有了非常硬的关系,所以,如果你不爱钻营关系,没关系,好好提升你的业务水平和职业操守,没有谁的眼睛比你的同行更雪亮。

9、 最好的口才就是在紧张的情况下还能把话说清楚,说得像人话。唇枪舌剑、口若悬河是律师的传统人设,然而我的刑法老师告诉我,其实口才最好的人是在高压环境下还能把话说得像人话的人,她举例子说她的一个学生毕业后到一个基层派出所当片警,有一回省公安厅长到他们所调研,厅长问了几个问题,所长战战兢兢,答得语无伦次,而这个学生虽然也战战兢兢,却简明扼要的把问题答清楚了,厅长对他大感兴趣,就刻意又追问了他几个问题。后来厅长在一次培训上遇到了教授,跟教授说,你那个学生是个人才,我从会议室走到电梯的五六分钟里他就能把辖区的总体情况给我讲清楚了,我要重用他!事实上,抖机灵和金句百出的天赋异禀在中国的法庭是没有多少用武之地的,我们的庭审很少出现美国律政剧里那种你来我往、唇枪舌剑的对抗,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的庭审沉闷而且无聊。曾经有一次讲座上,有个女生站起来跟讲座的嘉宾、一个著名的刑辩律师说,我的理想是成为一个刑辩律师,嘉宾说我最担心的是你会因为忍受不了它的无聊而半途而废。后来我在某省高院实习,庭审的时候我坐在书记员边上,极度痛苦,因为原告和被告律师拖长了音调,在那有气无力的瞎扯,听得我奇困无比,尽管拼命忍住不瞌睡,但是最后还是睡着了,我有罪。。。。。。。而这还是能打到了高院的案件。此外,想必大家都对中国法官骇人的工作量有所耳闻,他们每人平均一年得办200多个案件,你觉得他们会有心情听你在那闲扯淡吗?谁能言简意赅的把事说清楚,谁就是他们的最爱。伟大的文学家歌德本来也是个律师,但是他太文青了,每次开庭的时候都得先天空、海洋的来两句,结果常被法官大人一通狂训,画面大家可以脑补一下。另外,事实上,大家毕业后成为律师和检察官的人其实并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多,我们班34个人,最后当了律师的也不到10个,不过大家别误解,这不是什么坏消息,相反这是好消息,它的意思是你们毕业后会有特别多的工作选择,公检法外的公务员、银行、公司法务、证券公司等等等,最不济可以去司考培训班当老师。。。。。。或者当托,哈哈。这些工作是不需要你口若悬河的,对这些单位来说,作为法科学生,你口才好的标志应该是严谨、逻辑性强、简洁,如果大学四年你 没机会在辩论队里大显身手,那么你要努力get这样的说话技能,这个技能会比打赢几场辩论赛更好用的,话说回来,在职场上爱跟人辩论的大多会被当成杠精打压的,切记切记。再来个花絮吧,大陆法官一年200多个案件的工作量让香港的法官们觉得骇人听闻,你知道他们一年要办多少个案件吗,三十到五十个,而且每个法官都配四五个助手,然后,有一天我在港大法学院图书馆门口的墙壁上看到一个招聘信息,要招聘区域法官,薪水是。。。。。。22万,小伙伴们,你们觉得高吗?不高?如果我告诉你这是月薪呢,月薪,而且是最低阶的法官的工资!知道为什么美剧里法官们会被称作your honour 了吧。。。。。。。。再补一句,香港的法官跟英国一样,不是your honour ,而是my lord。

10、things always need to be done yesterday, 工作总是昨天就该完成了,这是港大名教授+知名大律师跟我们说的,他说没有哪一次开庭他觉得自己准备得足够充分了,每次都会想要是能再给他两个小时就好了。香港的法律制度属于判例法系(英美法系,英文common law),判例对以后的审判有很大的约束作用,所以这位教授在接案件的时候非常谨慎,他曾痛心的说一些年轻律师血气方刚,正义感爆棚,但往往不能把应诉工作做扎实,结果输掉了一些不该输的案件,给后面类似案件带来了很坏的影响。大陆属于成文法体系,案例一般仅具有指导作用,所以我们对接案件大概不需要有那样的敬畏之心,但是我觉得这位教授+大状的职业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作为曾经的港大法学院院长和差点出任港大副校长的名人+忙人,他认真阅读和修改了班上20几名学生的每一份作业,每一次考试后都会给每名学生一千多字的反馈,详细的点评你的观点、你的文章结构和你的英语文法。相比一下,国内许多名教授根本不屑于教学,批改试卷这类无聊的工作大多都交给自己的研究生代劳,甚至还流传着所谓的“电风扇理论”,被电风扇吹到地上的卷子60几分,没被吹下去的90几分。香港律师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精神往往也让和香港律师合作过的大陆律师钦佩不已。我自己亲身经历过一个专业精神的反面例子,17年我与一个60岁的老资历律师分别作为两名共同被告的代理人出庭应诉,那是个很简单的拍卖纠纷案,老律师收了人家三万多块钱,但他的准备工作之差让人瞠目结舌,我甚至怀疑他有没有好好看一下我跟他分享的证据材料,然后,开庭的时候法官问他要一份证据原件,他说他忘了带了,马上打电话叫助理送过来,法官听了他的话立时脸色铁青--只有专业才值得人家尊重。



    未完待续,喜欢请点赞,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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