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不管那么多,我只知道自己身上没钱了,就要去弄钱。现在我不上学了,家里也不管我了,更不会给我钱,我就只好自己去弄。庞警官,告诉你,第一次去抢钱,是真的有意思。”
1
“太好了!那些家伙终于又出现了,现在我们可以确定他们的落脚点就是这个蓝玫瑰网吧。”我兴奋地在桌面上捶了一拳。
“你确定就是那伙人?”主管侵财案件的杨大队闻讯来到我边上。
“没错,杨大队你看,这小子的黄色爆炸头就是标志。”我指着监控视频说。
杨大队仔细辨认后,双手一拍:“今晚辛苦兄弟们加个班,这个专案收网!”
“乖乖,你们这些专门在街边抢劫的杂鱼,不枉我盯了你们这么久,哥哥我今天要将你们一网打尽!”我在心里重重地说了一句。
从2011年4、5月起,处在繁华地段的中心派出所辖区内开始频繁发生抢劫案。
受害人基本上都是单独出行的学生或者从酒吧喝醉出来的客人。据他们报案时反映,作案的这伙人年龄不大,专挑晚上11点至凌晨1点左右下手,作案地点则选在比较僻静的巷子或街角,还持有如匕首、甩棍或者“铁指环”之类的器械,下手凶狠。如果被害人不立刻交出财物,他们马上就会对其进行殴打。有多名受害人被打伤,严重的甚至出现了骨折情况。
这伙人作案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行动迅速,且熟悉地形,每次还没等到警察出警,他们就溜之大吉。该系列案件的发生,一时间给中心所造成了很大的治安压力,为此南区公安分局领导指示,要求刑侦大队介入侦查,全力打掉这个抢劫团伙。
在11月份,我们终于确定了这伙人的落脚点,总算踩住了狐狸的尾巴。行动时间定在凌晨2点,当时天空下着蒙蒙细雨,我们大队和中心所民警组成的抓捕组经过短暂的警力布置后,我作为抓捕主力,进入蓝玫瑰网吧。
凌晨的网吧热闹非凡,键盘声、鼠标声、咒骂声,烟味、槟榔味、体味混杂在一起,让我不禁皱起了眉头。我们通过前台确定了这伙人的机位后,立刻行动了。
“不许动,警察!”我一声暴吼,迅速抓住“黄毛”的右手,一个压臂将其脑袋压在电脑桌上,旁边的同事迅速给他铐上手铐。
“黄毛”侧过脸来,有些惊恐地看着我:“庞警官,是你?”
“靳松,怎么又是你?”我也呆住了。
2
那是2008年,我刚加入警队,就分配在南区中心派出所上班。
一个阴雨蒙蒙的下午,我正在值班,所外突然传来一阵吵吵嚷嚷的声音,我马上起身去看,只见几个大人正揪着个男孩往派出所里拖,而男孩则赖在地上不肯起来。我上前询问,一个大人指着男孩说:“警官,这个人抢劫我女儿,现在我把他给抓来了!”我这才注意到,一个小女孩正瑟瑟发抖地躲在一个大人后面。
闻言,我马上通知其他值班民警将男孩先带进讯问室,我则对那个小女孩及其家人进行询问笔录——按规定,未成年人制作笔录应当有监护人陪同,如果监护人赶不过来,则需要通知其老师或者由社区安排人员陪同。
询问中,小女孩的家长告诉我们,他女儿已被这个男孩抢过多次,其中有两次还遭到了男孩的殴打,一次被踢伤了肚子,一次被男孩用棍子打伤了手臂,医院鉴定后都属于轻微伤。今天他和几个亲戚带着女儿外出逛街时,正好碰到了这个男孩,就把他抓到了派出所。
按小女孩的说法,她每次被抢的金额都不大,也就5元、10元的,但这个男孩老是盯着自己抢,这让她时刻处于恐慌之中。
给小女孩做完笔录后,我和另一位同事来到了讯问室。我们进来时,男孩一脸无所谓,还对我们笑了一下。
这个男孩看上去瘦瘦的,穿着一件骷髅头印花T恤和一条破洞牛仔裤,头发挺长,乱蓬蓬的,外表打扮看上去与他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严重不符。
他告诉我们,他叫靳松,正在读初二。我们查了下他的户口,还真是才14岁。电话通知靳松父母时,他父母说现在在外面,要晚上才能回来。我们也不能干等,于是就通知社区,安排了一名司法员陪同进行审讯。
审讯中,靳松还是那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对于抢钱一事振振有词:“警察叔叔,这个我们叫做‘眠钱’,就是像把人催眠一样把他的钱弄过来。”
我反问他:“那你催眠别人的方式是什么,拳打脚踢还是棍棒相加?”
他嬉皮笑脸地回答道:“警察叔叔,你看魔术师把人催眠后,还有把人锯成两半的,我对他们可只是要点钱,没有用锯子那么恐怖的东西啊,更没有要别人的命啊!”
说真的,如果是我自己的儿子这么油嘴滑舌,我可能真会一顿拳将他揍趴下。
在制作笔录的过程中,靳松很配合,将抢钱的过程和次数讲得一清二楚。他说,对他来讲,抢钱就是件很好玩的事情,被抢者的恐惧表情、钞票哗哗飞入自己的口袋,无一不让他感到满足。
笔录做完后,这家伙还不停地揉着肚子:“叔叔,我有点饿,能不能给我买碗面吃啊?我想吃红烧牛肉的码子,最好再带包槟榔。你看我都这么配合了,好不好嘛,叔叔?”
“我一会儿给你叫碗面,槟榔就别想了,哥我自己都不吃这玩意。”我没好气地回答他。
3
热腾腾的面端进讯问室,靳松连呼了三声:“警察叔叔万岁,警察叔叔真好!”然后才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还时不时发出“吸溜吸溜”的声音,筷子甩出点点油星。
“到底还只是个小孩子。”我在心里感慨了一句。
要对靳松采取法律措施了,开始时我按照自己对刑法的理解,准备给他的行为定性为“抢劫”,因为就整体而言,他符合“使用暴力手段夺走他人财物”这个特征,还导致了被害人受伤。
可在我填好呈批报告、交给所领导审批时,所领导看完却建议我去和法制部门再沟通一下——靳松是未成年人,在给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定性时,法律上是有诸多解释和规定的。
于是,我又和当天值班的法制大队领导进行了电话沟通,法制大队领导看完笔录后(当时我们办案,要求把笔录等资料扫描上传到执法平台,方便法制大队人员和局领导阅读审批),给我打来电话,说鉴于靳松才14岁,对于这种情况,分局法制部门曾和区检察院、区法院一起专门研究过,决定统一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寻衅滋事”进行处理。
我翻了翻《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按“寻衅滋事”行为定性的话,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但根据未成年人的保护条款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只能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不能执行行政拘留;如果要进行行政拘留的话,行为人实施行为时至少要年满16周岁——也就是说,在行政拘留决定书出来后,靳松只要在决定书上签个字就可以回家了,即便处罚决定书上写了要拘留多少天,都不能将他送拘留所关起来。
当晚8点钟,行政处罚决定书出来了,靳松的父母也赶到了派出所,我把靳松从审讯室里带了出来。他爸爸一见到他,立刻火冒三丈,卷起袖子就准备揍,我急忙拦住了。
通过与靳松的父母的交谈,我了解到,他们夫妇在小商品市场做生意,平时陪孩子的时间少,基本上都是靳松的爷爷奶奶在带孩子。靳松从小就调皮,性格暴躁,小学时在学校就经常和同学打架,父母也常被叫去学校挨老师批。现在上了初中更是变本加厉,有时居然连着几天都不去学校,也不回家。作为父母,他们打也打了,骂也骂了,但就是不见孩子变好。
听了他们的话,我心里也感慨起来。之后,我把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副本交给他们,让靳松和他父亲在上面签了字,并告诉他们:“靳松已经有前科记录在身了,以后要是还不改正,就不单单是这一纸文书了事了,而是法院的判决书和坐牢了。”
签完字后,靳松父母还主动赔偿了受害方家里1000元,与受害方取得了谅解。
靳松离开时,笑着对我说:“警察叔叔,你为什么不关我啊?”
“你是未成年人,这是法律给你的优待。”我没好气地答了他一句,“不过你要是下次再犯,我可保证你没这么好过了!”
“绝不再犯,一定改正。”他还是那么狡黠地笑着。
“快滚!”我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目送这一家人离开。
后来,我想对靳松家进行一次回访,就按照笔录中的住址找了过去,才知道他们家在那次事情后就搬家了。我向邻居打听后得知,靳松的父母为了让儿子学好,专门让他转学去了一个全封闭式的学校,他们也卖掉房子、转让店铺,过去陪读了。
我听后稍显安慰,感叹这对父母有心,开始学习“孟母三迁”了。再过了一段时间,我也就忘记他们了。
4
审讯室里,我再次和靳松四目相对。
3年过去了,他长高了,也壮实了,原来乱蓬蓬的长发染成了黄色,衣服裤子上依旧留了好几个破洞,脖子上挂着一根粗大的链子,耳朵上打了耳钉——靳松长大了,也更野了。
我亲自审讯的靳松。他交待自己早已辍学,按他的说法,后来父母给他找的学校管理得太严格了,“再说,那学校的好学生太多,我的学习又差,根本赶不上老师的教学进度”。开始时他也努力过,但一次次垫底的成绩让他逐步失去了信心。他不止一次向家里提出要转学,结果每次得到的都是父亲的一顿揍。父亲历数为了将他弄到这所学校,花了多少金钱、找了多少关系,“为什么你就这么不珍惜?”
在一次考试再次垫底、回家又挨了一顿打后,靳松开始彻底放弃,又逃学了。也就是这次之后,他父亲彻底不管他了,还说:“就算你死在外面,我也懒得去看一眼!”
从那以后,靳松除了找母亲要钱外,再也不踏进家门了。
靳松以为生活会一直这么下去,直到有一天——按他的说法,那天是他“创业”的第一天。
那是一个凉爽的夜晚,靳松独自走在星城最繁华的酒吧街上。酒吧里的灯红酒绿、男欢女笑,路边停靠的宝马香车,无一不刺激着他的神经。靳松又没钱了,白天去找母亲要钱时,母亲告诉他,最近生意亏了,家里没钱了,让他不要在外面鬼混了,还是回家吧。
面对着母亲的苦劝,靳松还是动容了一下,但他很快又恢复了以往的暴戾,在连砸了三个碗后,再次冲出家门。靳松告诉我,他看见了母亲眼角流出的眼泪,但这成不了留住他的理由。
靳松漫无目的地走了很久,来到了一个比较偏僻的拐角。对面走来了三个和他年龄相仿的小孩,嘴里叼着烟,手斜插在口袋里。其中一个小孩走上前,推了他一把,接着将手伸到他眼前:“哥们,借点钱用用。”
“我没钱。”靳松想都不想就拒绝了。
“没钱?你是找打!”另一个小孩子怪叫一声后,对着靳松的腰眼处就是一脚。
靳松一个没提防,直接被踹到了地上,接着那三个小孩冲上来对着地上的靳松开始拳打脚踢。挨着雨点般的拳脚,靳松压在心里的积怨一瞬间爆发了出来。他不顾一切地爬起来,揪住一个小孩就来了一顿猛击。
“力量小的怕力量大的,力量大的怕不要命的”,靳松靠着一股狠劲,加上没有章法的“王八拳”,竟将这三个小孩全打翻在地。虽然靳松也是鼻血糊了满脸,眼角处高高肿起,但他还是像个胜利者一样,伸出中指挑衅道:“有种的起来,今晚老子大不了将命丢在这,你们也别想看到明天的太阳!”
这三个小孩平时也就只敢摆个凶样,以多欺少,今天见了玩命的主,全都吓得瑟瑟发抖,一个劲地喊“大哥饶命”,还乖乖地把身上的100多元钱交了出来。
靳松用袖子抹了一把鼻血,开始“审讯”起他们来。小孩们交待,他们都是本地人,刚才踢他一脚的叫“小毛”,推他的叫“猫崽”,还有一个叫“西莫”。他们仨原本是一个班上的同学,但都读不进书,受不了老师的管束,家里的大人也就干脆闭着眼睛不去管,而且还都说过“你就算死在外面我也不会去看一眼”之类的话。家中不自在,在学校不自由,所以他们仨干脆就结伙逃学,平时在街头靠吓唬别人得点钱。
靳松一听,原来是“同道中人”,顿时心中有了一个主意:“我们也算不打不相识,干脆今天结为兄弟,一起‘创业’怎么样?”
这三个小孩自然心领神会,于是四人一拍即合。
罪恶的猛兽一旦挣脱了枷锁,就很难再关回去了。更令人想不到的是,他们为了更好“创业”,还对酒吧街这一片的地形进行过专门的研究:什么地方抢劫最安全,不会被发现,也最容易逃跑;还对哪些人适合作为抢劫对象进行过分析,好确定下手目标。
就这样,一桩桩抢劫案上演了。
5
“你知道你这是在抢劫吗?你当时心里是怎么想的?”我问靳松。
“我可不管那么多,我只知道自己身上没钱了就要去弄钱。现在家里也不管我了,更不会给我钱,我就只好自己去弄。庞警官,告诉你,第一次去抢钱,是真的有意思。”靳松居然有些小得意地对我说。
靳松说,第一次他们选的下手对象是一对情侣。当时这对情侣从酒吧出来后,没有开车,而是一直沿着街边走。他们就远远地跟在后面,看到这对情侣走到酒吧街的拐角处时,他们立刻快步上前,把情侣围在了中间。
当时已接近凌晨1点,那个地段也没有行人路过,靳松他们拿出甩棍,指着那对情侣,要他们赶快把钱拿出来。开始时,情侣中的那个男人还比较硬气,直接说“没有”。靳松上前对着男人的小腿就是一棍,接着三个同伙也你一棍我一棍地往那个男人身上敲,打得他在地上缩成一团,那阵阵哀嚎声让靳松听了无比舒坦——自己居然可以将一个成年男子踩在脚下。
这时那个女人害怕了,扑上来一把抱着自己的男友,哭着要他们不要再打了,并把自己的钱包和手机都交了出来。靳松接过来后,还指着躺在地上的男人,撂下一句狠话:“下次再这么充好汉,我就卸了你身上两个零件!”说完几个人马上逃走了。
这一次,他们一共抢了两千多元现金,还有一部iPhone 4S,这样的成功,大大刺激了靳松。
接下来,靳松制定了更多的“规矩”:对方主动交钱,就不动手打人;打人不打要害;尽量不“见血”;不打女人;等等。
之后的一段时间,靳松一伙又连续作案多起,收入颇丰,他自己也像老大一样过得有滋有味。更令人想不到的是,居然有人专门找他,请教作案手法,甚至又有两个小孩来投到他的门下。
“抢钱的时候,你有没有碰到过什么狠角色?”我问。
“我们都是看人来的,高大威猛的是不会下手的,我们一般挑那种看上去比较瘦弱、斯文的动手,还有就是年龄看上去和我们差不多的人。现在的这些学生都有钱,我们都抢到过好几台iPhone了……不过还是有一次看走了眼。”
那一次,他们像往常一样在酒吧街一带游荡。又是凌晨1点多,一个男子正好经过这里,看上去斯斯文文的,鼻梁上还架着一副眼镜——看来猎物上门了。
靳松带着西莫、小毛上前,让猫崽躲在暗处望风和支援。靳松讲,这是学《亮剑》里面那个黑云寨的土匪二当家,电视剧里,“魏和尚那么好的身手,最后还不是被躲在暗处的二当家打了黑枪”,所以他也就依葫芦画瓢了。
他们三人上前拦住那个眼镜男子,亮出甩棍,对他开始了“江湖救急”。没想到的是,眼镜男子居然是个“练家子”,先是拿出钱包麻痹他们,趁着他们三个大意之时,一拳一脚就放倒了西莫和小毛,靳松顿时紧张了起来,拿着甩棍的手也开始哆嗦。
就在这时猫崽赶紧出场,他双手插在口袋里,像个看热闹的路人一样,有意无意地向眼镜男子走来。就在眼镜男子把注意力全部放在靳松身上时,猫崽突然掏出一个电击器,对着眼镜男子身上就是一下,虽然没有将人击倒,但是足够让他麻痹一下了。靳松趁机迅速上前对着眼镜男子的大腿就是一棍,将其打倒在地,然后抓起他的钱包,拉着小毛和西莫迅速跑了。
事后他们总结:“打闷棍”这招很有效,以后继续用;再就是多带几个电击器,比甩棍好用。
我听完靳松的描述吃了一惊:原以为从他们身上找出的两个电击器只是为了吓唬人,没想到还真用在了人身上;还有,他们居然把电视剧中的套路活学活用——这小孩不得了,如果年纪再大些,活脱脱可以整出个黑社会来啊。
做完笔录,靳松又摆出那副狡黠的笑脸问我:“庞警官,我做完笔录就可以走了吧?我才17岁,还是未成年人啊。”
“不,你已经涉嫌抢劫,这次会被刑事拘留。”我干脆地回答了他。
“啊?那你为什么第一次抓我时,只要我签个字就走了?你当时说我是未成年人,现在我也没满18岁啊?而且我也只是抢钱,并没有打死人啊!”靳松急切地追问。
“你当时没看那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吗?你当时是满了14岁、没满16岁,所以按规定不对你执行行政拘留。你现在已经满了17岁,按刑法规定,只要满了16周岁,就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了,何况你这种行为还是属于‘八类案件’中的抢劫。”我完整地回答了他。
(编者注:“八类案件”,即我国社会治安工作中对杀人、纵火、投毒、抢劫、强奸、绑架、爆炸、故意伤害等八种暴力恶性案件的总称。)
“你说那张纸啊——那天我从派出所出来后,我爸说我丢人现眼,直接把那张纸给扯碎扔了,我都没有看过。”靳松有气无力地说道,“如果我仔细看一下,或许也不会是现在这样子了——我一直以为,只要自己没满18岁,只要不杀人,警察都不会关我。”
我顿时说不出话来了。
6
审批下来了,靳松这伙人都已满16周岁,全部被批了刑事拘留。
此时,靳松的父母也来了。我带着他们来到讯问室,这次见面相比上次就不那么和谐了——一副明晃晃的手铐直接将靳松背铐在审讯椅上。他父亲默默掏出烟盒,抽出一支递给我,我摆摆手谢绝了,他就将烟直接放在自己嘴里,点上后深深吸了一口。
靳松母亲默默地看着儿子好一会,突然一把跪在地上,抱住靳松的脚哭了起来:“儿啊,你要妈妈怎么活啊?你怎么这么不听话!你经常不在家,我也不知道怎么去找你,你自己也不联系妈妈,现在见到你了,你却又是做坏事被抓了!”
此刻,靳松也不再嬉皮笑脸,居然也流出了两行眼泪,哽咽着说:“妈妈,以后我一定听话,一定好好听你的话……”
之后,按照法律程序,靳松一伙人先被刑拘,后被逮捕至判刑。他们这伙人作案众多,涉案金额大,不过好在作案时没有造成被害人严重的人身伤害,加之又是未成年人,估计不会重判。
快要送靳松去看守所时,他突然像上次那样对我说:“庞警官,我好饿,能不能买碗面给我?”
(为尊重当事人隐私,文中的人名地名均为化名,最终判决结果不方便透露。)
作者 | 咸鱼
编辑 | 任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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