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柯《规训与惩罚》有感(3)

现代的惩罚形式主要有以下不同。从空间上看,以往那种公开处决的残忍方式变成了一种在隐秘空间和偏僻角落里对人的行为进行纪律上的管制约束。从目的上看,惩罚不仅使囚犯产生肉体上的疼痛,而是聚焦于其思想和意志、欲望的惩罚。从惩罚的对象上看,身份和角色被淡化了,受惩罚的对象不管犯了什么罪,都是罪犯。从惩罚的作用机制上看,惩罚权力的实施避免了粗暴的执行方式,相反,惩罚方式渗透了知识和技术的因素。在监狱里的犯人与酷刑时代相比,获得了一整套的规训技术,从日常被要求学习正确的礼仪和价值观念,定时定点进行忏悔、汇报思想动态、一起讨论学习任务等,再到日常的操练,每一个身体的部位和姿势都要被矫正,从立正、手势、肩距、站姿、坐姿等等对犯人进行规训。直到这些习惯变成了自然,成为每一个犯人身体的本能反应。他认为,我们并没有进入到非肉体惩罚的时代。


监狱作为一种权力—惩罚的地方,其规训的技术方法与整个社会的环境是互为衬托的。而福柯将监狱作为一个示范,他的着重点在于说明监狱的规训技术已经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不管是学校、医院、工厂、军营、机关等等组织都受到规训社会的辐射和影响,整个社会就是一个规训社会,一个大监狱。在监狱里,我们被审视、被区别对待,分为不同的囚室、接受不同的病因监测。对福柯来说,在现代社会里,每个人都有填不完的表格,写不尽的卷宗,交不完的材料,不同阶段的考察评估,这些被审视、被裁决、被审判的过程就是一种不断再生产社会权力之网的实践,与监狱的规训制度一样。


福柯在他所提到的监狱体制中,最认可的是梅特来农场,他认为那是最极端的规训机构,是各种对行为进行强制的技术的集大成的标本。它具有典型意义,这是第一所实行纯粹纪律的训练学院。最后福柯提出,现代监狱惩罚体系变成一种教养技术,扩散到整个社会机体,会产生一些后果。首先,这个宏大的机制建立了一种渐进的、连续的、不易察觉的等级,就很容易自然地从不守秩序过渡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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