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发呆的澳洲》——看完第一章就不敢去澳洲了

如果不是太想引人瞩目,个人建议你千万不要在咖啡馆等人群中阅读《全民发呆的澳洲》,否则你捧着一本书独自傻乐的景象定会招来许多质疑你精神正常指数的目光。

在比尔.布莱森笔下,澳大利亚拥有全世界最毒的蛇,最致命的蜘蛛,最诡异的箱型水母。连海边偶然拾得的鸡心螺,里面也可能藏着某种小东西,有足够的能量成为你的绝命毒师。如果你有幸逃过了一劫,还有鲨鱼和鳄鱼,热死人的内陆沙漠以及会让人莫名失踪的海滩离岸流。如果这些还不够,那么,还有随时会爆发的森林大火,绵延数月。总之,身在澳大利亚危机四伏的环境中,人们会对活着本身充满感激。

正如布莱森在墨尔本的朋友豪所言,“当知道一切都可能消失在一缕烟里,你绝对会感激这一切。”

比尔.布莱森是当今英语世界非常多产又“最能逗乐”的作家之一。作为在英国生活了二十多年的美国人,他的文章兼具美国式“搞笑幽默”与英式“睿智幽默”。《泰晤士报》评价布莱森是“目前活在世上的最有趣的旅游文学作家”。

写这本书是因为《星期天伦顿邮报》计划做一期澳大利亚特刊,于是布莱森“拿着别人的钱”开始了这趟愉快的澳洲之旅。他和邮报派来的英国青年摄影师乘坐世界第二长铁路——印度-太平洋铁路,从悉尼前往珀斯,感受了澳大利亚广袤,炙热而荒芜的内陆。之后他又先后两次独自驾车从悉尼到阿德莱德,再到墨尔本,经历了聚集着澳大利亚85%人口的文明地区。最后一趟从大堡礁到大西北的达尔文,期间穿越了西部的沙漠。

布莱森的行程计划通常只有一个大致框架。每到一个落脚点,他酷爱的事情便是坐在某个小酒馆,拿着一份当地的报纸或与澳大利亚有关的政治历史读物,喝着冰凉的啤酒或咖啡,即兴规划着接下来的行程。他对阅读当地的报纸和八卦有种浓厚的兴趣,“发现一个国家的纷纷扰扰和自己毫无干系,这是多大的惬意啊。”

布莱森对澳大利亚总体是喜欢和推崇的。除了开篇所提的“惊吓”,这里更是处处充满惊喜:一大片藏着古老生命形式的海滩;科学家翻山越岭半个世纪,只为寻找一群在地球上生活了一亿年之久的巨响蚁;荒漠大得足以让极端宗教分子偷偷摸摸的排放了第一颗非政府性质的原子弹,四年后才被发现;而这里的生物,仿佛都误读了进化指南,“它们中最有特点的那种生物,不漫步不奔跑,却像落下的皮球一样蹦蹦跳跳的掠过大地”。

一路上闯进他视野的人有层叠岩偶遇的“灰发游牧者”(提前退休开着房车四处溜达的人),有火车上邂逅的认为原住民“每个人都该被绞死”的退休教师,还有因为“很难放弃这些日落”而决定定居在一个只有80常住人口的小镇的汽车旅店老板。他对这些偶遇的人保持着适度的好奇和观察,却不试图因为要获得某种故事性而跨越某种距离。

作者基于自己的行程适度而有趣的穿插了澳大利亚的历史政治事件。从欧洲探险家17世纪随机而不知名的探访,到1770年詹姆斯.库克船长偶然而伟大的发现之旅,再到1787年大不列颠政府决定将他们的囚犯流放至这个当时被随意的称为新威尔士的地方…从与原住民印第安人的爱恨纠葛,到可耻的“白澳政策”,再到开放平等包容自信的现代国家…

布莱恩在其表面的插科打诨和幽默搞笑中处处流露出一种公平正义和人文情怀。除了对原住民的关注,在谈及1861年羔羊洲淘金热中那场白人对中国人的打砸抢掠事件时,他言辞中也包含着某种隐忍和节制的正义。他甚至因此而将曼宁.克拉克标注为他最不喜欢的历史作家,原因是曼宁记载了此次事件中1名欧洲矿工被杀,却没有记录中国人的死伤以及他们的去处。

对澳大利亚人喜欢不紧不慢的板球,布莱森深感诧异。“到了比赛结束的时候,秋天已经蹑手蹑脚的来了,你从图书馆借的书也全部过期了。那就是板球了。”他印象中的澳大利亚人应该是更热衷于在海滩上或者任何一个地方卷起袖子展示肌肉,而非打着运动的幌子,穿着一身洁白的运动服慢吞吞的在球场上喝着英式早茶。

因为书籍出版的时间是2000年,受《悉尼晨报》的邀请,布莱森再度“花别人的钱”去悉尼观看奥运会,作业是一篇观后感。这篇观后感后来也发表在《泰晤士报》和《多伦多环球邮报》。作为全书的附录,阅读这一部分也是一段极其愉快的里程。布莱森那颗善于讥评谩议的心在这里得到了极大的舒展,不过讥评的不是澳大利亚,而是借悉尼的周到筹备吐槽美国亚特兰大奥运会的各种疏忽。

相比起澳大利亚人的小心谨慎以及事前“自寻烦恼”,“碰到像奥运会这样的大事,美国的做法是:自认为不会出任何问题,一出乱子就傻眼,然后马上一口赖掉。就这样,美国人民愣是把亚特兰大奥运会——期间闹剧倍出——变成了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中一次伟大的胜利以及所有后续奥运会的榜样。”而对于美国记者有失公允的报道,他的反击更是绝不口软:这些美国记者认为澳大利亚的“咖啡太浓”,“三明治太薄”,美国人的确少见多怪,“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可有些鸟偏偏找不着林子”。

总之全书幽默风趣又简单朴素,虽然穿插了许多历史和政治事件片段,但读起来轻松愉悦。不过也不乏一些小缺点,有些描述有点事无巨细,啰里啰嗦。比如对火车车厢设施的细节描述,我觉得他大可以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来概括。同时,可能是因为澳大利亚的旷野过于广袤,而独驾又穷极无聊,作者不惜重墨的描述了自驾途中收听的一场板球直播比赛。而翻译水平也是差强人意,句子结尾部分非要像小学作文那样用 “哦”“啊”“呀”“啦”“哟”来抒发感情。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些话痨的碎碎念也让布莱森显得真实可爱。同时,或许这也是喜欢独自上路的人,在自由与孤独之间的一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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