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中真的有私有化操作吗?

这将是有争议的一篇文章

Python中真的有私有化操作吗?

这篇文章,我们将会从这样几个方面进行讲解

  1. 面向对象,总会遇到封装的概念,封装就会涉及到私有化的概念,Python中真的有私有化操作吗?
  2. 面向对象,也有继承的概念,继承就会涉及到私有化数据是否能被继承的问题,Python中能继承"私有属性/私有方法"吗?

当然,秉持以往的习惯,我们依然通过代码和原理跟大家一起分析。

1. Python中私有化的由来

写在前面,那是一段与世无争的时光

Python的发展是受到当时ABC语言和C语言的影响,结合他们的优势而开发出来的一门动态类型语言,同时兼具面向过程开发和面向对象开发的优点,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同规模的项目,可以有针对性的、快捷的完成项目功能处理。随着Python逐步拓展到行业中的各个方面,和其他纯面向对象的高级语言之间的平行交叉越来越明显,于是乎出现了各种项目开发约束和规范。今天我们要说的私有化,就是其中的一种约束规范。

约定的私有化

项目中我们开发公共模块的过程中,为了和其他语言一样,能给某些特定的属性添加合法的数据,或者在处理过程中将某些业务的实现隐藏在内部,通过公开方法完成合法访问,出现了私有化的概念,这里的私有化是一种约定的私有化操作,在脚本程序、数据爬虫以及自动化运维盛行的那些年,大家约定了模块中或者类型中使用了单个下划线开头的属性或者方法,是当前模块或者类型私有的属性和方法,(约定)不允许模块外部或者类型外部去使用它们。

"""
这是一个自定义模块
"""
# 公开变量
info = "模块中的变量数据,可以被其他模块使用"
# 约定规范
_message = "模块中的约定私有变量,仅限当前模块中使用,(约定)不允许其他模块使用"


class Example:
    
    def __init__(self, param1, param2):
        # 公共属性,可以在类型外部通过对象直接调用使用
        self.param1 = param1
        # 私有属性,约定只在当前类型内部使用,类型外部不让使用
        self._param2 = param2
    
    def _private_method(self):
        """私有方法"""
        print("当前类型内部使用的方法,(约定)类型外部不可以访问")
    
    def public_method(self):
        """公共方法"""
        print("外界可以通过类型的对象直接调用执行,允许外界访问")

但是这样的约定,很容易被团队中的新成员破坏,项目构建的规模越大,参与的人员越多,约定的项目规范在需求开发周期较为紧张的时候,出现问题的几率就非常大,参与过中大型项目开发的同胞们应该深有体会,尤其是那一个个赶需求的日日夜夜,等时过境迁再看曾经写的代码,都是为了追求赶需求周期而写的惨不忍睹的代码!

语法强制私有化?!

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大家开始从语法层面探索私有化的解决方案,于是有开发团队开始使用一种新的语法格式来实现私有化方案:使用双下划线字符开头的变量,这样的变量确实在语法上实现了不能被外界直接访问的目的。

"""
私有化
    语法私有化操作
"""


class Example:
    """案例类型"""
    def __init__(self, name):
        """初始化属性"""
        self.__name = name

    def __private_method(self):
        """私有方法"""
        print("只能在类型中被访问的方法..")


# 创建对象
example = Example("Python")

# 不能访问“私有属性”了
print(example.__name)  
# AttributeError: 'Example' object has no attribute '__name'

# 不能执行私有方法了
example.__private_method()  
# AttributeError: 'Example' object has no attribute '__private_method'

但是这里要说的是,某些团队开始这么干,没有正式项目组去这么操作,很多同事经历的公司开发中大型项目,基本还是按照原始的单下划线约定的方式,进行私有化约定处理,并且现在的公司有了项目代码质量检查后,已经规范了太多,以前项目开发不规范的问题,已经很少见了;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上述双下划线开头的语法特征,在很多第三方工具模块中就比较常见。

尽管不推荐,但是我们不反对这样的语法习惯,前提是首先要符合项目组的开发规范。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这样真的就做到语法私有化了吗?

Python真的有私有化吗?

Python语法是从参考ABC语言和C语言的语法语义习惯,过度过来的一门高级编程语言,吸收了面向对象高级语言的特性同时兼容快捷的面向过程的处理特征,语法中已经具备了很多纯面向对象语言通过大量编码才能实现的设计模式,所以对于完全私有化的操作在语法层面并不支持,而是提倡数据可用性,因为软件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问题而存在的,解决问题的核心就是处理数据,合理的处理数据才是最终的目的,在语法上通过私有化的操作有点花费太多资源和精力去作了和业务关系不大的事情,而追求简洁、简单、简易的Python语法对此是比较抗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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