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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中时第一次尝试写小说。写在那种A4纸大小的横格纸上,纸上横线通红,我的字小,在一趟横格里密密实实写上两排,间或线条穿插,修修改改做些标记。
写满一篇纸,我就把它给几个相处好的同学传阅。如果关系一般的来问我们传的是什么,我是决计不承认是我写的小说的。
我是这样自相矛盾的,小说是写给人看,我却对它的读者挑挑拣拣,说到底是不够自信,害怕那些不亲近的人不爱护自己,说一些让人难堪的评价罢了。
那本小说的结局自然烂尾了,自那以后我便像是中了魔咒,不论构思的是短篇还是中篇,开头写得怎么精彩,写到中途都会觉得乏力,犹如我笔下的人物一样迷茫,不知何去何从。
我想很多尝试写作的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写作不是一时的灵光闪现,在抓住飞逝的灵感的同时,写作者要面对更艰难的问题——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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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上高一时,语文老师要求我们写周记,他也每周都会收上去批改。
这对于每天生活都相似到近乎重复的我来说是一个挑战。起初,我每周都有那么几个小时坐在书桌前苦想,拼拼凑凑填满一整页笔记,不出意外是一千字。渐渐的,我开始通过周记发表一些看法。譬如年节时,我就在爆竹声声中自由挥洒了一篇关于中国新年和亲戚往来的看法。
周记不是作文,老师从不讲评,更没有当众朗读范文一说。这使我觉得安全和被保护,于是更愿意也很用心去写这一千字。
随着学年升高,周记渐渐退出教学舞台,我却保留了这个习惯,甚至将周记变成日记。
将坚持内化成为一种习惯,在大量的练习中寻找书写的流畅自由并记住这种感觉。即使哪一天我累了,我也可以通过回想这种感觉来劝慰自己重新提笔。
3
有一个朋友曾对我说,你以后千万别做只靠写字挣钱的工作。
她是为我好,知道写出来不容易,我那时也是这么觉得,大学选了一个女生扎堆的工科专业。
大学里的氛围不好,我变得惫懒懈怠,极少提笔,更是丢了高中时好不容易养出来的日记习惯。
四年间,我唯一做过与写作有关的事是参加了学校的一个征文比赛,拿了奖,但无甚用处,写在简历中也不起眼。
至此,我的写作生涯几乎烂尾。
4
工作这几年,我回想朋友当年的那句,仍是觉得她说得不错,只是当时的我太过年轻,未知道,在这个社会上只要想出头,没一样是比用笔写出来更易的。
既然万事皆有难处,那我为什么要放弃写作,让烂尾成为我人生一处的注脚?
5
我讨厌烂尾。
喜剧,就痛痛快快笑一场。悲剧,就撕心裂肺哭一回。不了了之,令人痛恨。
如今,我的小说已经写了四十九章,成绩不好,中间也有过长时间的断更,但我会写到最初设想的结局。
至于下一本,还会有。
我不再挑拣读者,我希望看到留言。如果你看了我的作品,请不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