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华为捏上了“软”苹果,不服就干!

前两天,苹果公司在史蒂夫·乔布斯剧院举行了春季发布会。由于此前3月18至20日,苹果连续三天在线上发布了多款硬件新品,外界普遍预测苹果的2019春季发布会将会成为服务内容的独角戏。

果然,发布会上,苹果正式发布Apple Card、Apple News+和Apple TV等一系列苹果服务,成为了苹果史上最“软”的一届,不仅没新款iPhone,甚至还要催人“办卡“,让不少“果粉”大呼失望。

苹果发布会后,华为也连夜发布了一条博文,表示感谢苹果CEO蒂姆的暖场,向网友们喊话“现在该去真正的压轴活动了”。

与苹果全部是软件服务、没有硬件的发布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华为在巴黎发布了硬核手机P30 Pro,海外售价最贵版本接近一万元。

除了网友们的讨论,苹果股价在发布会结束以后也下跌了1.75%。事实上这次的发布会只是双方竞争的一个缩影。

根据有关市场调研机构出具的报告显示,1月全球手机市场销量排名中,华为超过三星苹果等各大手机品牌,位居第一,销量份额达到了18.8%。

由此可见,双方在各个方面的竞争都十分激烈。现阶段因为种种原因iPhone销量增长乏力,苹果想利用这次发布会推出的“软件服务”来改变现在的颓势,寻求新的增长点。

这些数据显示双方竞争激烈,但没有一个能够一直占据上风。不管是这次华为对于苹果发布会“暖场”的调侃,还是将自己发布会日期选在与苹果同一天与他“正面刚”的行为,都是华为的一种竞争手段,目的都是为了和苹果争夺市场份额。

不过竞争归竞争,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却不能被带到竞争当中去。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具体有假冒他人的商标或者使用与别人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等特有的标志,造成消费者误认的混淆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了在与对手竞争中获得优势而通过不正当手段收买相关人员的行为。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在宣传时对商品的质量、用途等特性作了让人误解的宣传,既包括虚假宣传也包括引人误解的宣传。

侵犯商业秘密,经营者利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或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法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这种行为的前提是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从而打压竞争对手,降低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

附条件交易行为,具体是一些搭售行为与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行为,这些是在经营者有了一定的优势的情况下经常会发生的行为。

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有奖销售可以有,但是这些行为包括内定中奖人员与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商品不允许发生,抽奖金额规定最高不能超过5000元。

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是一个公司最重要的无形财富,经营者为了竞争捏造、散布虚假传言对对手进行打击,是一种不正当竞争手段。

除了这些行为以外,不正当竞争行为还包括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以及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四章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作了具体的规定:

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经营者的损害主要是财产上的损害,所以首先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民事责任主要是赔偿财产损失。

此外,行政处罚主要有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其中法规对于罚款有更加具体的规定,某些不正当竞争行为最高罚款金额达到三百万元。

最后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竞争一直是市场经济中永恒存在的话题,良性竞争对于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地作用,能够提升参与者的积极性,对于服务的提升与科技的发展都会有很大的贡献,消费者也能在这种竞争中得到更好的选择。良性竞争能够促进市场秩序的发展与经济社会的繁荣,不仅如此,对于科技创新的发展也是一大推动力。

当市场参与者利用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恶性竞争时,可能会获得一时虚假的繁荣,但是这种垄断市场、排斥竞争的行为会导致市场发展后劲不足,对于一个积极谋求全方位发展的国家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危害。

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才是推动企业发展、获取更多市场份额的不二法门。例如这次发布会苹果就想要通过推出与之前不同的软件服务来寻求新的增长点。

因此,想要在市场竞争中谋求发展,不能依靠这些不正当竞争手段,这些只是饮鸩止渴,不能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对于企业的形象与长久发展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作者:梯子法询,感谢大家分享、收藏、点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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