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P中函数的嵌套声明与类的嵌套定义

函数的嵌套声明


我们都知道cpp不像Java、python类的函数支持函数嵌套定义。

像这样的行为在cpp中是非法的:

        

void a()
{
	void b()
	{
		cout << "b" << endl;
	}
	cout << "a"<

但是在cpp中是支持函数的嵌套声明的,例子如下:

void a()
{
	void b();
	cout << "a"<

这是合法的,并且可以正常运行,而且你会发现当去掉b函数在a内的声明后,编译器会抛出找不到b标识符的错误。

 类的嵌套定义

在cpp中,在类内定义另一个类是合法的:

class a
{
public:
	class b
	{
	public:
		int d;
	};
};
int main()
{
	a c;
}

嵌套类的作用范围和继承机制和普通的成员没有任何区别:

如果一个嵌套类在另一个类的私有部分声明的,嵌套类对于这个类是可见的,对于外界是不可见的。
如果一个嵌套类在另一个类的公有部分声明的,则允许在这个类和外界使用这个嵌套类。
 

值得注意的是

    嵌套类的私有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在声明嵌套类的类中是不可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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