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政策监测
政策概览
v 5月12日,湖北省金融支持文旅企业纾困政银企对接会上,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发布了《金融支持湖北省文化旅游行业稳企纾困专项行动方案》,提出10条政策措施,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湖北省文旅企业的冲击。同时年内湖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拟对文旅行业新增授信237亿元。
v 5月12日,财政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2022年中央财政将补助224.1亿元用于租赁住房保障、307亿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100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要指导市县有关部门统筹使用好补助资金,有序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v 5月11日,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出台人才购房补贴方案。《办法》明确,对在梁溪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下两类人才予以支持:其一,高层次人才:按照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确定的A、B、C、D等4个类别人才,全职在本区工作,在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信息。其二,高技能人才:梁溪区紧缺的持有高级技师、技师(二级)、高级工等相关资格证书的人才。上述人才需在无锡市区范围内(不包括江阴、宜兴)无自有住房(包括个人所有及与他人共有)。其次,高层次人才按照无锡市有关条款执行;落实购房资格支持,并给予购房补贴。高技能人才落实购房资格支持。符合条件的A、B、C、D类人才自费购买区内首套自住商品房,可按标准申请购房补贴,申请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可放宽至二套房,并给予购房总额3%的支持。同时,《办法》提到,将补贴标准A1类人才1000万元,A2类人才500万元,A3类人才300万元;B1类人才150万元,B2类人才100万元,B3类人才60万元;C1类人才50万元,C2类人才40万元;D类人才中符合“锡引”工程相关政策的按其规定补贴。
v 5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财政货币政策以就业优先为导向,稳住经济大盘。会议指出,财政货币政策要以就业优先为导向,退减税、缓缴社保费、降融资成本等都着力指向稳市场主体稳岗稳就业,以保基本民生、稳增长、促消费。要进一步运用多种政策工具,调动地方积极性并压实责任,切实稳岗稳就业。同时,会议明确要部署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要按市场化法治原则,通过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方式,盘活基础设施等存量资产,以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和扩大有效投资、降低政府债务风险。指导地方拿出有吸引力项目示范,对参与投资的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
v 5月11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决定阶段性取消资金风险预警对计算个人可贷额度的限制,计算公式中相关系数和倍数恢复至预警前状态。根据《洛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涉及房地产项目准入备案、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二套房和二手房购买政策等。此前,洛阳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金额为45万元;夫妻双方共同使用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金额为55万元;去年10月下旬出台的《住房公积金助力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措施》规定,经我市认定的青年人才,在连续缴存6个月后,购房时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受缴存时间和缴存额限制,在不超过还款能力的前提下,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措施》明确,今后个人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55万元,夫妻双方、青年人才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65万元。此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二手房要根据房龄来确定首付比例,即房龄5年以下首付比例为20%、房龄5年至10年首付比例为30%,房龄10年以上首付比例为40%等。《措施》明确,今后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再设置房龄年限范围,统一按照20%执行。
v 5月11日,河南省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济源市示范区关于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征求意见》,征求时间自5月11日起至5月17日。个人层面政策主要包括:引导金融机构提高个人贷款额度、加快放款速度、降低贷款利率,对外地户籍购房者进行购房补贴等。其中,《意见》提到,要引导金融机构提高个人贷款额度、加快放款速度、降低贷款利率。对公积金贷款,单人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45万元。个人购买房屋,无论是首套还是多套,其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均按20%执行。此外,《意见》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含)前在济源市购房的外来人口,可以申请获得市政府特别资助的不低于4000元的购房资金。其中购房人系大专(不含)以下学历的,可享受4000元特别资助购房资金;大专学历的,可享受6000元特别资助购房资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等人员,仍按照《济源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暂行)》执行(济组文[2018]31号)。外来务工人员在济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济源购买住房时,可按照本市缴存职工同等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v 5月11日,长沙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业主可以通过与试点企业签订《长沙市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合作协议》的方式,由长沙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进行监管,将存量房盘活供作租赁住房,运营年限时间不低于10年。 业主选择将存量房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应与试点企业签订《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出租方式、运营年限、资金监管、交易登记、规范运营、保障安全、违约责任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本《方案》施行之前,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在《协议》履约期内的租赁住房信息将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进行标注,并确保履约。按照《方案》目标,长沙将进一步加快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试点,通过盘活、新建、配建力争到2025年末筹集租赁住房不少于15万套。
v 5月10日,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于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方面,《通知》称适度上调公积金贷款限额。符合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普通新建商品房的,单职工贷款最高限额由35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户;双职工贷款最高限额由50万元/户提高至70万元/户。此外,《通知》提及降低首付比例,购买普通新建商品房,第1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第2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购买二手房,第1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第2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而在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方面,《通知》提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v 5月9日,福建省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有关规定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三明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停执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第二条“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中关于“三明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在三明市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非三明市区户籍居民在三明市区购买第一套及以上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未满三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三明市区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三年后方可转让”的规定。
v 5月10日,沈阳市房产局披露,今年4月底以来,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围绕调整增值税免征年限、优化外地人购房服务、实施“卖旧买新”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提升老年人居住品质、支持多孩家庭购房等方面,沈阳市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减轻民众购房负担,优化服务措施,保障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型需求。个人住房增值税免征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为消除新冠疫情对沈阳市正常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减轻群众购房负担,满足住房需求,按照国家规定,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优化外地人购房服务。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加快沈阳都市圈建设,方便外地人来沈工作生活,解决住房问题,非沈阳户籍居民家庭在沈阳市限购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执行沈阳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不再提供自购房申请之日起2年内在沈阳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另外,缴存住房公积金外地职工家庭在沈阳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按规定在沈阳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实施“卖旧买新”,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为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提升居住品质,方便民众购房,对于通过“卖旧买新”购房的居民家庭,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在旧房出让过程中,可在沈阳市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重要政策解读
5月9日,央行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报告称,总体来看,今年以来货币政策主动应对,靠前发力,增强前瞻性、精准性、自主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断提升。
v 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2022年以来,货币政策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根据宏观形势变化靠前发力,综合运用降准、上缴利润、中期借贷便利(MLF)、再贷款、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等多种方式投放流动性,灵活把握公开市场操作力度和节奏,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
对于下一阶段货币政策的思路,央行称,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稳字当头,主动应对,提振信心,搞好跨周期调节,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
央行指出,下一步,要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稳定增长。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多种不确定因素变化,深入研判流动性供求形势,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进一步提高操作的前瞻性、灵活性和有效性,稳定好市场预期。
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持续缓解银行信贷供给的流动性、资本和利率三大约束,培育和激发实体经济信贷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投放贷款,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
健全可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多渠道补充商业银行资本,加大对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等资本补充工具的支持力度,提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v 银行可自主确定存款利率的实际调整幅度
人民银行指导利率自律机制建立了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自律机制成员银行参考以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为代表的债券市场利率和以1年期LPR为代表的贷款市场利率,合理调整存款利率水平。
“由于存款市场竞争激烈,实际执行中,很多银行的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利率接近自律上限。这在一定程度阻碍了市场利率有效传导,存款利率难以跟随市场利率变化。”央行表示,这一机制的建立,可促进银行跟踪市场利率变化,提升存款利率市场化定价能力,维护存款市场良性竞争秩序。
央行表示,建立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重在推进存款利率进一步市场化,对银行的指导是柔性的。银行可根据自身情况,参考市场利率变化,自主确定其存款利率的实际调整幅度。对于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及时高效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给予适当激励。
从实际情况看,工农中建交邮储等国有银行和大部分股份制银行均已于4月下旬下调了其1年期以上期限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利率,部分地方法人机构也相应作出下调。根据最新调研数据,4月最后一周(4月25日-5月1日),全国金融机构新发生存款加权平均利率为2.37%,较前一周下降10个基点。
v 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
央行同时对下一阶段房地产信贷政策进行表态。要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稳妥实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
同时,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02 舆情监测
v 5月12日,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份质押公告。绿地控股于2022年5月12日接到第一大股东上海格林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1,600,000,000股质押给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占总股本12.52%,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
v 5月12日,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内幕消息,因流动性压力,四笔美票据利息将违约。集团预期不会在上述及发行的其他优先票据到期时或在相关宽限期内偿付债务。集团正积极寻求于合理时间范围内与票据持有人协商以达成一致的方式解决相应问题。
v 5月12日,中国诚信(亚太)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中诚信亚太”)维持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信用评级为BBBg,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中诚信亚太维持公司高级无抵押债务评级为BBBg。
v 5月12日,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有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61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87%的高级管理人员徐巍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3,7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97%)。
v 5月11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复上交所问询函。关于少数股东权益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华发股份提到,近年来,各地土地一级招拍挂市场需对报名主体进行评分,要求竞自持、竞配建、摇号中签等,竞买规则层出且多变,房企联合竞标,可以避免非理性竞争,获取溢价合理的土地。同时,在集中供地的背景下参与热点地块的竞拍需要的资金量极大,合作拿地也可以分摊减轻投资资金压力,在行业整体资金趋紧的环境下,房地产行业合作开发已成趋势。对此,该公司认为,2019-2021年少数股东权益大幅增长,符合房地产行业整体趋势。
v 5月11日,据中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延长优先票据的交换要约及同意征求届满期限的公告,其中涉及2022年5月到期的8.5%优先票据、2022年7月到期的9.5%优先票据的交换要约及同意征求和有关2023年4月到期的12.0%优先票据的同意征求。
5月10日,龙湖冠寓与京东方旗下创新空间品牌零秒空间签署战略合作,并同步官宣首批合作项目。未来将以苏州为支点、辐射长三角,共同推进“创新办公+品质居住”模式。
03 土地市场监测
v 全国土地成交动态
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3日,全国涉宅用地共计成交139宗。成交规划建筑面积948.06万平方米,环比下降50%;成交金额为409.77亿元,环比下降69.2%。溢价率方面,139宗土地宗地块82宗零溢价成交,平均溢价率为4.67%,较上期下降2.41个百分点,溢价水平略有下降,土地市场热度有所减弱。
v 2022年集中供地成交动态
苏州:5月9-10日,苏州2022年首次集中供地入市交易,此次共计挂出15宗涉宅用地,总出让面积约81.81万,总起拍价227亿元。
本轮土拍覆盖高新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吴中区及吴江区六大区,总面积82.26万平方米,与上年第三批次相比,面积缩减过半,数量也减少了11宗。15宗地块全部成交,总成交额233.79亿元,其中4宗出现溢价。
15宗地块均被央企及地方国企获得。分别来看,4宗地块由央企和外来国企竞得。其余11宗由苏高新为首的苏州国资房企摘得。尽管有美的、龙湖等10余家民企报名参投,但它们最终均选择谨慎观望。
v 2022年集中供地公告预览
南京:5月10日,南京二批次预计出让40幅地块,其中重点地块共有26幅,总用地面积超162万平方米。
据悉,此次南京预计出让的26幅重点地块中,纯宅地有14幅,其余包括商办混合用地、商住混合用地等。其中,玄武区孝陵卫推出1幅住宅用地;徐庄软件园有1幅商住地;秦淮区南部新城有4幅地。
此外,建邺区河西中、河西南、江心洲均有地块计划出让;栖霞区燕子矶、迈皋桥、仙林湖、栖霞山都有计划出让;雨花软件谷滨水、人居森林、板桥新城均有地块要出让;江宁区汇通路、麒麟科创园有地块计划出让。
东莞: 5月10日消息,东莞2022年全年供应计划住宅用地共39宗地,面积合计190.90万平方米,将分四批次集中供应,其中松山湖片区13宗、滨海片区10宗、城区片区4宗、东部产业片区6宗、东南临深片区3宗、水乡片区3宗。
根据《供应计划》,39宗涉宅地拟分3月已挂牌8宗,5月拟挂牌20宗,7月挂牌6宗,9月挂牌5宗。第二批次供应用地中,城区4宗、松山湖片区5宗、清溪、塘厦各1宗等。
v 重点监测房企拿地动态
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3日, 中科财金20家重点监测房地产企业中,仅招商蛇口在一级土地市场竞得土地。
04 项目新开盘监测
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3日,在中科财金重点监测的房企中,未有房企项目在长三角区域开盘。
05 债券到期监测
至2022年6月末,在中科财金重点监测的房企中,将有14家房企共计27笔信用债即将到期,合计到期金额266.46亿元,珠海华发及其关联公司到期金额最高达53.4亿元。海外债方面,有6家房企共有6笔海外债即将到期,合计到期金额为31.88亿元,其中正荣地产到期金额最高达16亿元。
表:重点监测房企信用债列表
表:重点监测房企海外债列表
附件1 :中科财金重点监测房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