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密码箱,人寿保险的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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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开头,先说一个看着很熟悉的故事,王女士离异后带着两岁的女儿与刘先生再婚。虽然刘先生与继女感情十分融洽,但始终希望能有一个自己的亲骨肉,可一直未能如愿。刘先生怀疑王女士可能无法生育了,二人感情渐渐疏远。八年后,刘先生与情人生了一个儿子,这让刘先生十分高兴。 刘先生承诺,以后要给儿子最好的教育条件和生活条件。可是两个孩子还没有成年,刘先生却意外身亡,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当到了分遗产的时候,情人说了,你的女儿是继女,我儿子可是刘先生亲生的,只有他才能继承遗产!王女士当然不能认可,你说是亲生的,你有证据吗?你儿子得去做亲子鉴定!结果鉴定出真是刘先生的骨肉。王女士又说了,就算是刘先生的孩子,也是私生子,是非法的,哪能有他的份儿!其实,两个孩子都是合法的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刘先生的两个孩子,一个是和刘先生有扶养关系的继女,一个是刘先生的非婚生子,都有权分得遗产,但是刘先生自己并没有做在最后的安排,那么到了法庭双方一定是两败俱伤。

刘先生到底希望谁获得他的遗产呢?刘先生的意愿或许是公平对待几个继承人,或许是偏爱小儿子。但是肯定不希望出现故事当中的结局。那么, 如何能按自己的意愿实现财富传承又具有保密性呢?其实可以使用保单的保密性来进行传承。不像房产、车辆、股票、银行存款,这些登记财产容易被查询出来,保单相对来说具有保密性,保单不接受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之外的任何人查询。假如刘先生为自己的小儿子投保,就算王女士想要去查,保险公司也不会给她任何反馈,因为保单信息其他人无权查询,这样小儿子作为受益人的保单就非常安全了。

除了纸质保单,目前还可以拥有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客户可在网站注册登录后查询、下载、打印保单,并可在网上进行保单有效性验证。即使王女士知道刘先生以小儿子为受益人投有一份保单,她也无权阻止保单的理赔。《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理赔时,受益人直接去保险公司就能领取保险金,安全快捷。

但要注意的是,私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为非婚生子女投保的行为,属于未经配偶同意处分财产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返还财产。 如果涉及离婚,原则上可以对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分割。如果有非婚生子女,要避免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为非婚生子女投保。例如,案例中的刘先生可以使用明确属于他个人的财产进行投保,或由他的情人对小儿子进行投保,避免日后出现纠纷。

为了妥善处理家庭关系,避免因不必要的纠纷影响财富的保值和增值,尤其是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的朋友们,应当合理合法的充分利用保险及保险金信托的保密性功能。一份保单就是一份装进密码箱的爱,利用保单事先为家族成员安排好安全可靠的财富传承方案,为他们的未来提供一份永久的保障,让财富传递,让爱永留存。


和睦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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