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如何发挥农村土地资源价值

有幸读到《中国土地》2018年第十期关于陕西高陵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城乡融合新路径的文章,很受启发。

关于盘活农村建设用地资源,有以下几种大的探索:

一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将农村的建设用地指标置换到城市,农村获得补充耕地指标、建设用地指标交衣的资金和复垦后的耕地,城市获得指标进行开发建设,各得其所,既优化了城乡用地布局,也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推进了城乡要素的流动。但总体上,还是一种农村支持城市发展、要素向城市集中的思维,长远来看不利于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乡村的繁荣。

二是国家近年来推动的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但受选址限制、融资渠道不多、各方利益分配机制尚未形成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目前发挥的作用还有限。

三是陕西高陵农村土地改革试点提出的新举措,“乡村社区”,主要做法是通过整村腾退进入新社区或房前屋后超占乱占整治腾退,建设生态宜居的乡村社区,腾出的建设用地用于公共设施配套、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配套;“共享社区”,主要做法是将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离,将使用权长期出租给有需求的人,城乡居民、自然人法人均可租赁宅基地,可以是20年30年,可以在宅基地上盖房,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经营(如民宿、电商……) 期满房地无尝返还给资格权人,并签订规范的法律合同。不论是乡村社区还是共享社区,其基本思路是“用本地资源解决本地问题”,将资源、产业、人气留在农村,让农民之间分享发展成果和财产权收益,符合乡村振兴要求,也利于乡村的繁荣发展!看好此种模式!!!

盘活农村建设用地的做法肯定远不止这三种,等以后逐步发现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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