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日记180411

代理商资质不够,以公司名义展业。此事处理上,非常不老炼。

此事失误在于按照与代理商的约定和公司做了沟通(代理商以我公司名义展业,我们收到款后按代理商的价格结算,扣税后返钱给代理商),如此公司就会按照代理商借资质方式处理。

其实此事,就是代理商帮忙后想取报酬,若就此与代理商和公司沟通,事情就简单了。


启发:

1.处理事情,要分析其中各方的利益诉求,看此事是否还有别的表述和理解

2.公司和户之间,我们是协调,不是转述与申请。

3.要积极想法促成自己目标,而非等;同时不要急。在没想好或不了解前不必急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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