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6 1 Peter 3:13~4:6-彼得前书-研经日课

  1. 3:13-17。基督徒应当以什么心情:(a)「为义」来面对苦难,(b)向一个怀敌意的问难者说明自己的信仰和盼望呢?
  2. 3:18~4:3。基督受苦的性质、目的和结果如何?因此,我们应当怎样面对,并在世度过余下的光阴呢?
注:
  1. 3:14。这种受苦不应视为倒霉,而是一种附加的权利。比较4:13,14。受这种苦的人,是表明他是蒙了神特别恩典的人。比较路1:48。神的旨意若是要他受苦(3:17),这种苦必定是为了某种良好的理由和目的。参3:18;4:1。
  2. 3:18下,到20节。基督在十字架上死了之后,祂立即就如同一位活在灵里的人,能去向那些因背叛而被囚的恶灵宣告祂的胜利,那些恶灵曾使人陷于罪恶和审判。
  3. 3:20。挪亚和他的全家是在方舟里「藉着水得救」了,也就是说,他们安全地经过了神对罪恶世界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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