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语可能有陷阱,但“食品标签”很诚实!从“元气森林”事件带你认清食品标签的那些事。
网红饮料“元气森林”发布以下道歉信,为之前的乳茶产品标识和宣传中没有说清楚“0蔗糖”与“0糖”的区别,容易引发误解而道歉。
姑且莫论元气森林此番操作目的何在,其敢于承认错误的勇气和态度还是值得欣赏的。
至于其之前在产品包装上标注“0蔗糖”,而配料表中却显示有“结晶果糖”(即事实上含有糖分),在各大广告宣传中又标榜“0糖 0脂 0卡”的行为,是否涉嫌以引起误解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则有待相关部门的查证核实了。
像“元气森林”之以上产品标识属于“食品标签”的一部分,应符合我国关于“食品标签”(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相关规定,以这次“元气森林”产品标识事件作为引子,下面与大家谈谈关于“食品标签”比较常见的那些事。
一、食品标签强制标示内容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食品标签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生产日期、保质期;
【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日期标示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 的形式,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贮存条件可以有如下标示形式: 常温(或冷冻,或冷藏,或避光,或阴凉干燥处)保存; ×× - ×× ℃保存; 请置于阴凉干燥处; 常温保存,开封后需冷藏; 温度:≤××℃,湿度:≤×× %。】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 GB 2760 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以下为食品添加剂的正确标示方法:】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提示:
1、****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2、****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的产品:酒精度大于等于 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味精。
二、食品标签之禁止情况
1、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
2、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例如“橙汁饮料”中,“橙汁”二字打得很大,在旁边用明显 小的字打“饮料”,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认为该产品是橙汁。】
4、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常见的诸如免疫调节、清咽润喉、调节血压、改善睡眠、抗疲劳、减肥、促进生长发育、改善骨质疏松、改善胃肠道功能(调节肠道菌群/促进消化/润肠通便/对胃黏膜有辅助保护作用)等的用语,都是违规的。】
5、不能使用不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
【注意:繁体字不属于规范汉字】
6、使用的拼音不得大于相应汉字。
【错误示范:】
7、使用的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
三、****计量单位
净含量标示不得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且要与食品名称在同一版面展示。
(1)液态食品,用体积升(L)(l)、毫升(mL)(ml ),或用质量克(g)、千克(kg);
【如果体积少于1000mL的,用毫升(mL)(ml )标示,如果体积大于等于1000mL的,用升(L)(l)标示】
(2)固态食品,用质量克(g)、千克(kg);
【如果质量少于1000g的,用克(g)标示,如果质量大于等于1000g的,用千克(kg)标示】
(3)半固态或黏性食品,用质量克(g)、千克(kg)或体积升(L)(l)、毫升(mL)(ml)。
因此,购买时应注意食品的“净含量”标示以及计量单位是否错误(如食品包装上使用“G”、“KG”、“Kg”等单位都是不规范的)。
四、进口食品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提示:进口食品没有中文标签的,消费者可以要求10倍价款的赔偿】
五、常见容易引起误会的问题
1、无糖(0糖)≠ 绝对无糖 、无脂肪(0脂肪)≠ 绝对无脂肪
从科学的角度来看,绝对的“无糖”、“无脂肪”的食物是不存在的,根据我国《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的规定,食品成分中的糖含量≤0.5g时,脂肪含量≤0.5g时,其含量都可以标注为“0”,因此,产品包装上标注“无糖”、“无脂肪”的食物,实际上,还是会含有微量的糖分、脂肪的,如果没有节制地大量饮用食用,肯定也会适得其反。
2、营养成分表中“每100ml(或g)含量”≠“每份含量”
很多注重身材的消费者在购买食品之前会先留意营养成分表中的能量含量,一般来说,营养成分表都是标注每100ml(或g)的营养占比,然而,有些商家为了自家的产品看起来热量没有那么大,就会采取一些擦边球的显示方式,如上图所示的,以每份所占的营养占比显示。所以我们以后在看营养成分表的时候需要更加小心,以免高估或者低估了食品的营养。
结语:
食品标签缺少强制标示内容或者标示不合规的,将很大可能会被认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因此,消费者如果发现所购买的产品标签缺少强制标示内容的,可以向市场监督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直接上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广大消费者不要尽信商家所展示的宣传文案,在购买食品时,还是应擦亮我们的眼睛,尽量留意清楚食品标签中给予我们的信息,避免踩到不必要的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