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侵袭》第三章 醉 火

                        一三五

      小岛又从海里升了起来。

      又是女人,戍边的战士很久没有听到过女人的声音了,心里头暗暗蠢动,莫名的兴奋。

      记得上次看见女人的时候,应该是征战交趾,那时这些战士中的几个侦查兵看见了征侧的女兵和男兵一起在山中的溪水里混浴。因为太过激动叫出了声来,所以被察觉困进了洞里。

        阿牛哥发现了手下中的几个露出了古怪的表情,被发现后用古怪的神情看着阿牛哥。

        这样的表情让阿牛哥很是难过,难过得想哭了出来,是的,从来没有那么难过。

        “阿黑啊,你死得好惨啊!你为什么不声不吭抛下我们呀!”

        士兵们面面相觑,但很快反应了过来,露出了一副死了娘似的哭相,可是因为太过兴奋而没有哭出来。

      “哭,你们怎么不哭!”

      士兵们这才三三俩俩稀里哗啦地哭了起来:“阿黑啊,我们的好战友啊!是你救了我们啊!但是为什么抛下我们啊!”

      士兵们渐渐地哭得像了样,哭得天凄凄,地惨惨。

      是的,这下的集体意识和氛围才让他们想起了自己的主帅曾经因为看过女人洗澡,然后被狗救的奇迹。

      可越是想起这个奇迹,他们越是想起了那次侦察中看见的交趾女人白晃晃光溜溜的一片,也就哭得更大声了起来。

      “哈哈哈……乖儿子们,你娘回来看你们来了!”

        只见两头大象撑着伞从天际踏来,走得近些看见了两个点,原来是两个女人。这两个女人身材都很粗大,头上戴着斗笠,身穿着黄色长裾和红色长裾,大象一路怒走,她们则一路左右挥着长剑,显得势不可挡。

        士兵们一下子没了胃口,和想象中的交趾女人或者已经看过的交趾女人完全不一样,简直如老虎骑在了大象的背上,让他们讶异得差点要丢下长刀以及弓箭,跪下马来投降。

        是的这哪是什么女人,简直是来索命的母夜叉。

        她们不回答马援将军的叱问,而且口出狂言。这让马援将军很下不来台,暗暗生恨。

        “原来又是你们两个妖女,怎么死得还不明白?”

      “呵呵,马援啊马援,当初你们以多欺少,用阴谋诡计来欺诈我们交趾人。我们当然不服气!”

      “想当初,不是我要杀你们,而是你们要自取灭亡!”

      “你欺骗我们的百姓,绝了我们的粮草,诱骗我们的士兵出战,这就是杀了我们!”

      沉默了半刻,马援变得很坦率:“是的,杀你们又如何!是叛军就该杀!”

      “我们是叛军,我们是叛军,哈哈,笑话!”她们一点儿也不服输,“如果当初我们和海盗早早地联合在一起,你们早就有去无回了!”

      “你们杀了我们大汉的朝廷官员,掠夺我们的州郡,这就是叛逆!”马援义正词严。

      “呵呵”她们冷笑了一声,“马援啊,马援,你就是太自以为是,自作多情了,你看看你立下的你们的大汉铜柱界碑在哪里!哈哈,早就被我们交趾们的唾沫和石块给埋了。现在你知道我们交趾人有多恨你们了吧。哈哈哈……”

      此刻又再次陷入了僵持和沉默……

      海浪不断刷着海岛附近的沙滩,一阵又一阵,发出哗啦啦的声浪,好像在讲述着那些年的交战。海鸥不时鸣叫着,以庆幸飓风劫后余生,冲向了苍穹,洗浴着天空的蔚蓝。

      大象的脚踏声此刻已经在岛上响起。

      小岛上的树丛里,小鸟被一种凝固的杀气惊得纷纷飞了起来。

      马援将军显得很平静。风不断从海洋上吹来,带着海洋里独特的腥味和咸味。

      他慢慢地吐出了几个字:“今天我们非要相杀不可了是么?”

      那边没有作声,只有充满了仇恨怒火的眼睛。

      大象的步伐一步步紧逼,伞在沙滩上留下了斜长的影子,但是却没有人的影子。

      马援将军将手一摆,示意他的将士们做好准备。阿牛哥早布置好,一拍鞍鞯轻掠到马援侧后。

      马援将军的白马嘶鸣了一下,毕竟久经战阵,没有一丝的畏惧感,只是前蹄稍微跃动了一下,于是又稳稳当当落在了沙滩上了,用一种渴战的眼神望着迎面而来的两头庞然大物。

      沙滩上,一茬茬的沙蟹以最快的频率走着,钻进了岩石的罅隙,没入了沙滩里。海水哗啦,鱼儿在洋面上跃起。阳光徐徐地藏在了云朵中。天上的云在风的翻耕下如一片片飘絮,如田野皴裂的形态排布了整个天空。

      斗笠飞了过来,前后两个,两姐妹也一前一后踏着斗笠,挥起长剑向马援将军刺来。大象随后也嚎叫着冲向了人群。

一阵大风忽然袭来,扬起了漫天的沙子。在太阳的余晖中,这些沙子如一团云雾。

                        一三六

      现在世,小城。

      江水默默地流淌,流经一座桥,到一座桥,再到一座桥,然后漫涌至大海。大海并没有在近处,只是遥望的那处必有大海罢了。

      不知道这江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流淌,又什么时候开始流成了一条江,从什么时候由木桥流水青瓦流向了大桥楼宇杂房。现如今流着的时候,竹排鸬鹚与长篙漫溯,岸有浅滩与青草,碧绿的桑树与菜畦。流着流着更加稠重的东西加了进来,归来的渔船如难民似的静静地漂泊在江面上。江面上船的炊烟袅袅,可这炊烟里也和着龙须沟的味道。

        夕阳照在水面上,留下了拉长的面孔,来往的行人与车辆若从桥面上经过,也可以看到这样的景致。看景致的人也倒影在水里,影子也随着斜阳黯淡下去也变得越来越模糊。

      终于入夜,红色的灯笼,中国红,便也在桥上亮了起来。灯笼上挂着双喜中国结,它们和月亮也会一起映入江面。

      烧烤摊就在河堤上,铲子在锅里的响声在江上回荡着,火焰腾腾在锅上,如饿虎一般向稍微黯淡的夜色扑去,咄咄逼人的气势一点儿也不减。这个锅灭了,那个锅又起了,响起的呱啦呱啦的声音,这是掌勺的伙计在炒着田螺。如果火势折了腰,和风一起发出呼呼的声音,那多半是在炒粉……于是辣椒的味道首先钻入人的鼻孔,受不住的人会连打几个喷嚏。另外,还有“假蒌”的味道,那股近似海鲜又有几分像生姜,但又近乎于小葱的味道特别的好闻。这种是田螺或者螃蟹的绝妙配料。

      这个地方被开辟为夜市街了,随着河堤的长廊下去一直到另一座桥止都是夜市街。

      “常叶尘,很久没跟你在一起喝了,最近在忙些啥?”李吾端问道。

        “哎,兄弟生活艰难,干活啦。哪像你,死了家属还有抚恤金领。”

        “别说那么多,干!”

        一次性杯里“黄牛尿”早已倒尽。

        “喂,老板,我们的烤鱼怎么还没到,等了半个多小时了!买单了,不要了!”

        “哎,快了,快了,很快就烤好,你们再等一下!”这个时候老板多会一脸陪笑,好像你就是他亲爹似的。

        举目一看,其实到处都是要吃喝的人,哪个人其实也怠慢不了。

        “行,那再来三瓶啤酒吧!”此刻说话的人兴许还嚼着韭菜在嘴里。

        “哎,好嘞!”这个时候伙计的动作最快而且发出的是最会心的笑。

      酒钱本是四五块钱一瓶,他们可以算作七八块钱一瓶给你。本来是来吃烧烤的嘛,喝点小酒无可厚非。不过这样一来就可以这么说,烧烤是为了喝酒,不喝酒烧什么烤;喝酒也是为了烧烤,没有烧烤怎么喝酒。最理想的状态是,酒喝多了,最后也不烧烤了。老板和伙计当不容易,是一个通宵的工作量,往往要到凌晨三四点才手工。

        “来两码,怎么样?”李吾端一个贱贱的笑容,极带诱惑力。

        “来就来,怕你呀!”常叶尘一个爽快人,也已经喝得有些入港了。

        “来就来啊,哥俩好啊,八匹马!”

        “来就来啊,你够威啊,九粉肠!”

        李吾端出四个手指,常叶尘出三个手指,两个人都抓不住对方的码。

        “继续来啊,三文鸡!二妹靓!”常叶尘出一个手指,李吾端出两个手指,常叶尘输了。

        “不服输啊,四妹靓!开齐手!”两个都没抓中。

        这样的猜码需要本地白话才行。

        这时,李吾端手机响了。

        “不好意思我接个电话”李吾端道,“喂,我在河堤大街,要喝就过来,不喝就不要理我!”

        没过几分钟,飞机的轰鸣声响彻了整条河堤大街,一个尖锐的刹车声就响起了,一辆摩托车上霓虹灯闪烁,低调地想着DJ名曲。

        “如果我是DJ,你会爱我吗?如果我是DJ,你会爱我吗?”

      概是成名曲多以单曲循环响彻大街,而这首成名曲却以单句循环出名的了。

      她二话不说,一上前就拧住了李吾端的耳朵:“不喝酒不理我是吗?我过来就是陪你喝的,不醉不归!”

      她便是李吾端女朋友了,从来是那么主动的。

      常叶尘拿了杯赶紧给她倒酒:“哎,酒要倒满,杯壁下流。”

      常叶尘自诩为倒酒很有经验,果然不负众望,这酒满得快要溢出来,倒却又像黄河似的悬而不溢。不杯壁下流是很难做得到的,否则就会激起层层泡沫,看不清深浅了。或许酒喝多了和做人的道理是一样的,不卑鄙下流就有可能是不知深浅。不知深浅往往为酒场所不容,而杯壁下流往往如鱼得水。

      但今晚也有例外,果然:“你倒那么满叫老娘怎么喝?”

      常叶尘只好一脸陪笑,李吾端一脸讨好帮她喝了一口,现在没有这么满了。

      这个时候,不知从哪儿来的一股酸臭味顿时钻入鼻孔。

        李吾端女朋友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咦,怎么这么臭!”

        他们环顾了四周,发现一个年纪约摸四五十岁的人穿着发出油亮的黑色风衣,正将每个桌子上不要的一次性杯放进自己的袋子里,笑嘻嘻地露出满口黄牙,并向这里走来。

        “喂,老板,可以叫他走远一些吗?你这样怎么做生意啊!”常叶尘多少一点不高兴了。这一点老板一眼就看了出来。

        “他很快就过去的,不妨碍的!”老板在帮忙烤鱿鱼,似乎有点爱莫能助的意思。

        一个中年妇女端着烤茄子上来:“他呀,整个夜市街都属他管,不然的话,我们夜市街也就没法做生意了。”

        啊,他们惊讶极了,要一个臭烘烘的糟老头来帮衬他们的生意。这也是够让人脑洞大开的了。他们怎么想都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一三七

      “靠,你给我滚得远远的!他们能忍,我不能忍!”一个耳朵扎着耳钉,染着红头发,穿着破洞牛仔裤的年青人显示忍无可忍,把这个臭烘烘的糟老头推了出去。

      “对不起,对不起!我马上走,马上走!”老头说着真的走了。

      年轻人忍不住,又用力送他一把,他的脚步在推力的作用下显得很是踉跄,倒退着去附近的一根大榕树坐下。

        大榕树下,有一个茶几,旁边坐着几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看样子并不介意他坐在他们身旁,而且还赶紧给他倒上了一杯茶。他一点也不客气接过就喝,一脸陶醉的样子。

        现在烧烤摊上终于清静了许多,客人们似乎更加放心地吃喝了。远处,一堆老鼠的眼睛泛着油光,似乎没有停过一秒窥伺着。见大家玩得正兴头的时候,似乎都不注意,就成群溜了出来。

      一个小娃娃咬着一串烤肉,突然哇地一声哭了:“呜呜,妈妈,猫咪抢我的肉肉吃了!呜呜,妈妈,我要肉肉!”

      一个妇女见状不要命似地赶过来:“呀,你怎么跑过来了,那是大老鼠!”

        “老板,你们这里又闹老鼠了!我们怎么吃呀!”

      此声未落,其它地方都接二连三地发出了尖叫。

      老板像瘫软了的皮球,赶紧跑到榕树下去请那位糟老头了。

      只见老板掏出了一支烟恭恭敬敬地递给他:“黄叔,要不您再去拾掇拾掇,再这样下去我们的生意实在是没法做了。”

      他在吞云吐雾,一副很陶醉的样子,很随和地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就要过到了烧开摊这里来,好像此前的事并没有发生似的。

      还是那股臭气,还是那身泛着油光的黑色衣服。

        除了年轻人象征性地挪了一下桌子外,其他人都用感激的眼神看着他。

        或许他臭得真有价值,和那些扰人的老鼠相比,这样的臭真是可以忽略的了,况且他又不固定在一桌上,影响不大。

        一切又恢复正轨,老板们终于都舒了一口气。否则只要让那帮老鼠出来,吃得肥的流油比猫大的老鼠,见到了都会让人害怕,更何况还胆大包天地窜到客桌底下呢。

        夜阑人静,月亮也悄悄地引入了云梢,客人一批又一批地走了。飞机车开始疯狂了起来,李吾端女朋友这辆倒是很低调了。酒喝得差不多了,他就开着这辆车回去,穿着便装,女朋友酒过三巡之后其实也不胜酒力了。所以这辆车他没有开彩灯,也没有开音乐。可是发动机的响声多少让他觉得不舒服。

      “喂,你这辆车哪里弄的?”

      “你管我呀,有得开就行了。我堂弟的。”她眯着眼睛趴在他背上回答道。

        “堂弟,还没听说过你有个堂弟呢?”

        话音未落,又一大群的飞机发动机的轰鸣,震响了整个大街。看见这辆车后,走围绕了上来,一共是前后左右四辆。

        “姐,还我车来!我要去扣妹!”

        她迷糊糊地答道:“借什么借啊,我要回家,你姐夫送我回家!”

        “哦,姐夫!姐夫!姐夫!”飞机崽们开着飞机车把他们绕成了一个圈。

        “要不,我们把车还给他。”李吾端轻声问道。

        “还什么还呀,我要回家,还没回到家呢。”她一脸的醉态。

        “他要去扣妹啊,不给不行啊!”他停好车,抱着她下了车。

        他堂弟看到这景象不依了:“你要带我姐去哪?”

        还没来得及出声,他的那帮胡朋狗友就起哄:“他带你姐去开房咯,带去开房咯!”

      他感觉到特没面子:“你马上给我放下她。我送她回家,听见没?”

      “你们吗?我可不放心!”


        “是我们,怎么了?”

        他看出了李吾端一副非常不相信的表情,从这表情里知道了他对自己这一类型人的鄙夷。

        “那你又是什么来路,谁能够证明你不是拿迷药来药了我姐?”

        “我来证明!”常叶尘看不过去,挺身而出。

        他用鄙夷的眼神看着常叶尘:“你?哼,一副畏畏缩缩的样子,看来跟你一路的都不是好人!”

      李吾端女朋友仍紧紧趴在他怀里,那个小子犯浑似的上前去想一把推开。

      李吾端马上亮出了差卫证:“你给我住手,否则你,还有你的朋友后果自负!”

      “哟,阿sir啊!我们好害怕呀!来来来把我们的车子全都拖走啊!”他一脸挑衅与不屑。

      李吾端有些无语,不知道说什么好!他知道,今晚她女朋友堂弟是想过来找碴的了。年轻气盛可以理解,可一旦我和他闹翻了,以后也不好跟她交待。还是忍一忍,且让他一让。不过说真的,将她交给他怎么能够放心。

        “打倒牛鬼蛇神!遇神杀神,遇鬼杀鬼!”

      原来是那个臭烘烘的遭老头,不知怎地突然就疯了起来。他一边走着,一边喊着口号,看到这边人多,便兴奋地向这里冲过来。

      “同志们好!”他向这边刚要闹开了锅的人群叫喊!看起来,好像他就是首长似的。

        不过,他们没有反应。

        他就觉得不可思议地盯着他们看,眼睛里仿佛他们就是外星生物一般。

      “竟然不和我打招呼,你们难道是反动派,世界上最大的妖魔鬼怪?天兵天将快点下来,给我扫除这些妖魔鬼怪!”

      他开始兴奋了起来,在路边拿起了石头就不知死活地扔。

      后面气喘吁吁地跑来了三个大腹便便的大汉:“大哥,大哥,他们不是妖魔鬼怪啊,你弄错了!”

      他看到他们来就笑了,笑得很夸张:“哈哈哈……我的天兵天将来了,要收拾你们!还不快快投降!”

      这些飞机崽哪里见过这样的架势,一来这些大汉生就来一脸凶相,胸口涂满了纹身;二来这些大汉说他是他们大哥,而且已经疯了。

      他们也应该是见过一些世面的人,所以知道厉害,赶紧开着他们隆隆的飞机走了。

      小李扶着他女朋友,在常叶尘的帮助下打了一辆的,终于得以脱险。


 

                            一三八

        车上常叶尘对李吾端说道:“兄弟,有背景,水深啊!连一个神经兮兮的糟老头就能管一条街。”

      李吾端不知说什么好,因为有了这遭老头今晚才得以解困,否则憋屈大了,感觉有时候差卫就是这么的憋屈和不自由。如果自己不是差卫,那么早就跟他们干了起来了。这帮家伙存心没事找事,真是有点气不过来。

      的士在缓缓地开着,李吾端抱着他熟睡的女朋友,他也不好意思再打搅。他听说过他们之间的故事,阴差阳错的,到头来却变成了有情人。

      他也不再说话,路灯光显得异常的温暖,特别是在夜阑人静的这种情况下,回家的路灯显得特别的迷人,照在树叶上,让树叶都散发出了温暖的光芒。今晚他喝得不算多,但是也感觉似乎有点晕乎乎的。

      在晕乎乎中,觉得这个老头子似乎跟自己在哪里见过,甚至仿佛在哪里跟自己喝过酒。他身为老大,却没有跋扈,就是年轻人推搡他,他也不生气。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呢,真是让人琢磨。

      他的眼神里充满了善意,没有丝毫的跋扈。可是触碰到让他竭斯底里不能接受的东西,同样也会有非常可怕的反抗。他像一般的平头老百姓一样,如果不了解的话,可能就是一个默默做事,干不出什么的人罢了。这种人要在世上有所为是很难的,所以多半会看不起。他像他们一样,属于世界里不经意的一笔,甚至是被唾弃的一笔。不过,缺少了这一笔,可能世界真的大不一样。

      他们一路走着,一路上似乎也有什么东西在跟着。只是没能让他们察觉罢了。他们看不见,不过司机好像看见了,他出车那么多年来 还是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到了目的地后他禁不止来了个急刹车,还没等他们下完车,就要转弯,差点没有把这一对情侣给绊倒。紧接着这车加大了油门,转眼不见了踪迹,常叶尘刚想骂他,半句话没出口便已被风甩了回来。

        等待李sir送她女朋友上楼下来后,他们一起回了家。

      “的士呢?”

      “刚才开走了?”

        “那怎么办”

        “边走边看呗,走走就应该有车了。”

        他们一边聊一边走,忽然隐约听见旁边也有谁跟着一起聊似的。但停下来后,那声音也停了下来。

        月亮照下来,他们的身后没有半点影子。

      “你说今晚的那个老头怪不怪?”警察李问道。

      常叶尘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能顺着警察李的思路去思索。警察李看见常叶尘的目光也充满了疑惑,所以也觉得没有了交谈下去的时机。

        在常叶尘的回忆里似曾有过这么个回忆:

        有这么个人,几乎成了小城的历史印记。他是一名堂堂正正的大学毕业生,可是毕业之后不懂为什么疯掉了。

        小城最为原始的民居便是在靠近江边沿岸,是的,这跟此前说过的镇夏路有得一提。因为它就在镇夏路的下边,统一的木阁楼砖瓦房。可是正是因为有了这些青瓦与砖墙,小镇的灵魂才保存得较为完整。

        “打到反动派,打倒xxx!”

        他一边走,一边呐喊,似乎五四时期的学生领袖或者文革时期的红卫兵似的。尽管时间转眼到了二十一世纪,他仍是不断地喊着这些口号。

        他多少次这样的呐喊,便激起了街坊邻居一次又一次强烈的怜悯。可是他毕竟不是他,他比较的内柔,虽然是黑帮老大。而他虽然不是黑帮老大,但是从竭斯底里表现的凶狠是始料未及的。像这样的处于革命激情状态的人,还是不惹为妙,否则他真的是“遇神杀神,遇佛杀佛。”而另外的,那个虽然当了老大的喊着“遇神杀神,遇佛杀佛”,但依旧可以看出骨子里的柔软。

      这个县城不大,但是车水马龙的声音非常大,江水如果是淙淙地流着,但此刻是很难听得到的了。那些飞机崽有相当一部分是在这个地方长大,从小就对他产生了畏惧。所以长大后哪能那么轻易地摆脱这样的烙印。

      话说他们走着走着,大街上阒无人迹,寒风透骨,更别说是出租车了。他们走着走着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在后面跟着。所以他们就越走越快,可即使快前面也仿佛有东西。它的速度很快,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等到停下来一看,那不是一双眼睛?

        此刻,灯火并没有那么明亮,抬头便可以看见月亮,云层渐渐地变红了起来。白色蝙蝠又开始在这个城市出现了。那双眼睛躲进了云层,再也没有出来。红色的一切的红,如血一般染着这个小城的一切。

                        一三九

      一个白影从他们眼际闪过,还没来得及反应,一个人穿着白色的衣服的男人就背对着他们停在了大街上。

      周围的一切似乎凝固不动,一只老鼠从下水道出来,想去附近的垃圾堆找些食物,但是看到这样的场景后赶紧调头,又窜回了下水道中,发出吱吱的响声。

        街道旁的小榕树想要往下掉,却被一阵风卷走不懂飘哪去了。

        他俩暗自高兴,心理期待是那位老者,不过,心理又纳闷,他怎么每次出现都搞那么大排场,而且那么喜欢红色,还让白色蝙蝠军前呼后拥。

      他们快步走上去,想和他打招呼,不过,此时他却右手高高举起,做了个摇手止步的动作。

        他们也只好止步,万一他让蝙蝠军将自己万爪钻心那可就不好受了。他还是这么的盛气凌人,需要人去仰望。

      终于他转过了身来,不过却戴着一个描蝙蝠图案的面具。

      是的,他们几乎已经认不出来了,但从他的神情和举止神态中却又有几分的相似。

      “你是……”他们不懂说什么,不知要想说什么。

      即使是老者,他们本也不知道老者叫什么。何况,老者也只是作者的一个称呼罢了。如今,已然化为年轻人的,他们也不懂是谁。所以他们所说的话是非常准确和得体的,相当的准确和得体。

      “哈哈,难道我是谁你们认不出来了吗?”他有些得意,这一刻他似乎已经摆脱了未来城城主给他的枷锁。

      两双不知所谓的眼睛,面面相觑,似乎有什么怪异的东西爬上了对方的脸,却又莫可名状似的。

      “真认不出来?”他心内已极为轻松得很。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种人,以自己留下的福威足以让再次重新的开始得以维继。所以这样的人自恃处世是无碍的。但如果,有人认得清他此前的作为的话,那可能又另当别论了。

      “这样吧,我可以提示一下,以前我们在列车上见过。”

      常叶尘回想了一下,还是回想不出来,因为他在列车上见过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他冷笑了一下,瞬间露出了常叶尘很是熟悉的表情,那种深邃又阴森刺骨,诡异又充满邪魅的神情。这是常叶尘一辈子也忘不了的。

      “你到底是谁?”常叶尘差点想上去揪住他的衣领,因为感觉到他在捉弄自己,让自己非常难受。

        “我就是我咯,我能是谁?”他的双眼,肯定了常叶尘内心的答案。

      他回想起那个晚上是如何的了,在漆黑的夜色中,列车在行驶,月光洒下一片红,列车就像涂上了一层红色的油漆似的。白色的蝙蝠如潮水一般由着天边涌来。那些乘客已在列车上一动不动,瞪着同样的红色的眼睛。

      还有那张飞出窗外又打到脸上的钞票,那对跳着舞的夫妇,以及在大峡谷留下的残骸。

        当然对于这些,他只是回忆起其中一二罢了。

        至少,他能想起他的背影,佝偻的神似。是的,这个世界上,外形的改变可以暂时骗得了人,但无论如何人的眼睛是难以骗得了人的。

        常叶尘很想上去揍他一拳,狠狠地上去揍他一拳。可是,这无名的恨落在这个换了身形的人身上便显得有点无名了些。

      现在他果然上去了,捏紧了拳头,拳头的里的骨节都似乎要露了出来。他们似乎贴得很近,但只是近而已,常叶尘的眼睛似乎要宰了他,但终于没有宰。

        于是,他的眼睛开始笑了,笑得很贱很贱!

                          一四零

      这个时候一阵光将他们包围住了,银铃似的声音如水银泻地落了下来。那仿佛是婴儿的笑声,这笑声带着花海的新鲜气息和令人窒息的芳香。

        这光越来越亮,在他们眼前快速的一团,根本看不清是什么东西发出的。它来的是如此迅猛,去也是如此的迅速。到一定距离后才逐渐清晰,哦,原来是那本带着翅膀的书!

      他拍了拍手掌,书的光芒渐渐收弱,徐徐地飞到他的跟前,落在他的手上。

        一个这么欠揍的人,这么神奇的书竟然落在了他的手上,当然也是想揍而心有余悸的了。

        只见他将落到手上的书轻轻一掷,向常叶尘飞来。常叶尘见势,不接不行,瞬间下意识地收至怀里。此时光已经变得黯淡了一些,渐渐地也就不发出光了。

      只是衣服里不断传出呱呱的婴儿啼叫声,还有翅膀不时的扑打声。

      再看一看那个人,未来之影,早就不知到哪里去了。

      更可怜的是,常叶尘的皮肉这时却被这本书撕咬的不成样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这本书如长出了喙似的。常叶尘痛不欲生,不断抽搐,几乎昏厥于地,忽然一股凉气,似乎腹部裂开了一个大洞。这个时候书不折腾了,常叶尘也不疼了。

      李吾端这个时候早被吓得魂不附体,以为常叶尘是羊癫疯发作,缓过了神来,正要打120。这个时候,常叶尘早已经醒来,脸色发青。

      “快,帮我看一下,肠子露出来了没有”他一副绝望的神情。

      李吾端郑重其事,掀开衣服,小心翼翼地查看,肌肤完好无损,缓缓地舒了口气,好不容易露出了一丝微笑如暗夜的萤火这么微茫,接着摇了摇头。

      “我的身体是不是被抓得体无完肤了?”

        李吾端摇了摇头,笑得更轻松了些,此时的笑为真正的笑了。

      他扶着常叶尘,然后如喝醉了酒似的,相互对视,哈哈大笑,蹒跚地走着回家的路。

        可奇怪的是,随着他们笑之后,他们身后似乎隐隐约约有着婴幼儿的笑声紧随其后。于是赶紧停止了笑。

        “为什么这样子?”常叶尘问道。

        “啊,是不是我和我婆娘的孩子?”李吾端生气了,常叶尘不知道为什么他会生气。

        “我没有这样说啊?”小李赶紧解释。

        “天啊,你还说,我们偷偷生孩子不给你知道?怕你告我?”李吾端气得脸色都发青了。

        常叶尘急忙摆手解释道:“没有,小李,李sir,你误会了!”

        李吾端这时气得过来揪住常叶尘的衣领:“住嘴,不要说了!再说我可要揍扁你!”

        是的,他的拳头捏紧得像一只铁榔头,不住地颤抖着,好像随时要砸落。

      常叶尘赶紧闭嘴,保持纹丝不动。这就在刚才李吾端看着常叶尘发的是羊癫疯,而现在常叶尘看着李吾端的样子又何尝不像是得了迫害臆想症的精神病患者。

      另一边,李吾端确实也对常叶尘羊癫疯过后变了一个样感觉到莫名的惊讶,不过后来想想刚才可能有点过份了,根本没必要跟一个病人斤斤计较。这就如一个医生和精神病人计较一样,那么一个普通的人和精神病人计较也是一样的,最终也就变为一样一样的了。

        刚才还在互相哈哈大笑,患难与共的哥们俩,现在已变成了随行的陌路人。谁都不敢说出一句话,也不愿说出一句话。他们看着对方,真好像谁都像半路杀出的羊癫疯患者与迫害臆想症患者。

        一路上相当的安静,这时一串串婴幼儿的笑声又尾随而至,如一个个铃铛在风中摇曳,像一朵朵娇嫩洁白的昙花在夜里绽放,又仿佛一只只野猫在墙角,屋顶,各处的罅隙里淘气地欢叫着。

      说到铃铛,是有风在穿梭;说到昙花,是因为白色在夜里是那么的鲜艳;那么说到猫,是因为淘气和可爱。但单单说到猫又是令一种景致了。

      幼小的猫还可以让人放轻松一些,要是再大一点的猫,而且还不只是一两只。不说是它门那幽幽而无声的脚步,单看他们的眼睛就足以让人发怵。是的,它们的眼睛你注意观察就知道,那绝不是一种暖心的眼色。

      确实,尾随其后的不只是比喻,而真的是有几只猫。老鼠还显得比较粗鲁一些,而正是因为粗鲁,所以才比较的明朗,人的正义感才会油然而生,升起一团阳气的火。但猫就例外,猫本身是捉老鼠的,但和老鼠一样是属于夜行动物,白天一天的奄奄一息,突然在晚上来了精神,变得那么活跃,但这种活跃却又以人出其不意的情境下出现,泛着绿光,变幻着似线似点的眼球,哪个人看了确实是有点受不了的。

      另外一面,也有的人认为猫的阴气很重,又和猫头鹰的不同。猫头鹰一看,虽然也有类似的眼睛,但始终在相对较远距离的树梢,想象起来它的爪子虽也是锋利但却显得非常阳刚了。

      仔细一看,猫的附近有着一些若隐若现的魅影。月光下,猫的影子下重叠的还有其它的影子。这些影子,着实不是猫的影子。

                            一四一

      情人节。其实并没有确定的日子,有人说是七夕,也有人说是每年的二月十四日,另外还有什么白色情人节。一年之中这些节日似乎已经成为了情人的盛典。或者也可以说是情人劫,每当这个时候,那些男同胞们就要受到经济的节日,而且一年三次。但万物是守恒的,其实我们也可以说是处女劫,别人家的老婆这个时候甚至在这种醉醺醺的节日氛围下献出了处子之身,于是才成为别人家的老婆。

        照例的,也有单身的人逛在大街上,销魂落魄的样子,男的增添了许多黯然的神色,女的也恍然多了许多迷人的风姿,更是惹人怜爱了。

        那夜屠杀和清洗一般的劫后,整座海滨小城显得萧条了许多。距离那天,似乎也有些时日了。

        一个穿着一身黑色皮衣,秀发披肩的女孩子,在路灯的映照下,影子拉得斜长。笃笃笃的高跟鞋不断地敲击着路面,同样在路灯辉映下,黑色的皮衣如水紧贴着她那婀娜多紫而又凹凸有致的身躯,不,仿佛黑色水流似的从她美妙的胴体流泻而下似的,浑然一体,宛若天然。如果说是水蛇,那太过妖艳,可是从背影中看出的落寞,让这样的胴体更显得人见犹怜,弱如扶柳,形似潺涓,让人欲却还休,按捺未已。

      话说此前,李吾端没有女朋友的时候,常叶尘在当天夜里还可以找到酒伴儿。但殊不料,天上掉下了一个女朋友,早已经让李吾端身不由己,欲罢不能了。所以注定当天的夜里,常叶尘孤单一人。

        而比注定更注定的是,李吾端以为他得了羊癫疯胡言乱语,而常叶尘以为李吾端得了迫害臆想症,如果两个人在一起喝酒的话不一定会发生什么事情,所以这注定的注定也是天意了。

      在这样的情人节的氛围中,卖玫瑰花的最为积极,尤其是小孩儿或者一些学生样的年轻人卖得最为积极。

      “先生,买一朵玫瑰吧!”常叶尘知道这样的事情是无法避免,就如路过厕所也必引起蚊子,但人不经过厕所又怎么能行呢。因为这个世界上要是所有的路都不经过厕所那就麻烦大了。

        他宅在家里也是没有用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正好看看这个小城萧条得成了什么样。

      “帅哥,买一朵花送给你的爱人吧!”卖花的小男孩依旧不依不饶,人走一步他跟三步,将一枝包装了得还算比较精致的玫瑰晃在他的眼前。

      他下意识里有些生气,不管他看到了那个失魂落魄的年轻女生。这时他刚要从红绿灯十字路口穿过人行道。她就在他的面前经过,而他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那个卖花的小男孩一直跟着他从人行道尾随了过来。


      他怔了一下,将晃在眼前的玫瑰下意识拿了过来。

      “帅哥,付钱,你还没付钱呢,帅哥!”

        他这下反应过来,哦,原来是要给钱的。

        “多少钱?”

          “二十块钱!”

      他有点吃惊,不过已经下不了台了,玫瑰已经在手上了。于是,他咬了咬牙,狠下决心,从兜里拿出了钱,抽出来极不情愿地递给小男孩。

      小男孩拿了钱,心里乐开了花,一蹦一跳地返了回去。此时还是红灯呢,不过另外还有两三个如他的样子闯了过去,只是不如这个小男孩欢快罢了。

      他不想要跟踪她,而且极力显得不像是在跟踪她。路灯下,一前一后,有一定的距离。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是夜深的巴黎,那么浪漫的事情就会发生。法国一位漫画家就曾画过这样的画面,一男一女走在夜深的街道上,走着走着走到了一起,紧接着就是“床上摇滚乐,地上鞋两双了。”

      她走着走着,并没有走在巴黎的街道上。此时,夜深,路灯昏黄,她渐渐地缓了下来。他意识到,她已经发现了他,于是他也停了下来了。

      “我认识你!”她憔悴的面庞突然露出了淡淡的笑容,如惨白月亮下盛开的一朵白色的野花。

      他被吓得心跳快要跳出嗓门眼了:什么?她竟然说认识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依然在笑,没有给出答案,但是笑得更加有人味儿了些,仿佛着白色的野花多了几分温度,多了几分芳香,多了几分妖冶的风姿。是的,她眼睛里,满含期待,期待着他能够走过来,而且在这种期待里有着一种不可抗拒的诱惑力,让他兴奋自主而又不由自主地向她走过去。

      最关键的是,她在昏黄的灯光下丰姿绰约地等待,如一朵在夜里偷放的牡丹,流放出让人不禁欣喜与赞叹的气息。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是折呢,还是不折呢。明明知道有了答案,可是行动却在折与不折中徘徊。

        夜晚的空气有些清冷,可正是在这清冷里,才凝结了桂子一般的愁怨,才可能蕴藏了炭火一般的渴望,才催动着如饿狼一般的飞蛾扑火。

      就这样,他不由得走了过去,他的愁怨,他的渴望,他的奋不顾身,都被她眼睛看了个透。此刻他像一个俘虏,只是做着本能的下意识的挣扎罢了。

      “你说你认识我,怎么可能,我们从来没有见过!”他瞪大了眼睛。

      “从来没有见过,是的,呵呵”她诡魅地笑了一笑,“但是我的眼睛就是认识你!”

        他耸了耸肩膀,会心地笑了,笑得很傻很天真。

      “你笑什么?有这么好笑吗?”

      他这才有制止住笑的欲望,而从她的眼睛里看不出是认真,也看不出是严厉,有的是从未知的魅惑,正也是从这魅惑里有着让他窒息的迷人。对,这魅惑是美丽的,像迷一样迷人和美丽,和她自身的迷人与美丽一样。

      他仔细打量了一下她,她的眼睛不大,但是却透着智慧的亮光还有说不出的一种冰冷。刚开始看着,也许充满了期待,甚至误以为看到的是星光。是啊,这样的星光般的期待是多么的诱惑人,可是可能期待的不是你,于是便渐渐透出一种寒意,以至于凝结得如星光一般,只要扫了你一眼,你似乎就开始失去了凭依,失重在茫茫的星宇中,变成这星宇中的一颗,无边的黑暗开始蔓延,不断地蔓延,但却又没有完全淹没这闪烁星光的意思,而是一任它死亡,将死亡延续,直到变成了我们所看到的光。

      “其实,我就是你!不只是和你一样的人,我就是你,哈哈,你想不明白吧!”

      她冷不防地说了那么一句,如冷艳而绝顶的杀手轻轻动了一下手指,就已经让人闻道了死亡和窒息的味道。

      他脸色惨白:不可能,不可能,她怎么是我?怎么可能是我?这根本不可能。但与此同时,他却又有了一种很不详的预感,这种预感仿佛是和这位杀手轻指应和的刀一样,毫无征兆地剜掉了毫无设防的心脏。 

                        一四二

      他现在一副呆若木鸡的样子,而她却露出了邪魅一般的笑。说不出是挑衅,但却有挑衅的味道;说不出是诱惑,却又本然地带有几分诱惑;说不出是轻视,然而却又觉得在这笑里似乎人要矮了几分。

      “你是个好人,但你不是一个男人。”

      她冷冷地甩出了这么句话,然后依旧带着邪魅一般的笑。在这笑里,让人想接近,却又不敢靠近;让人无由地生出怒火,却又觉得这怒火生得毫无来由;让人想去毁灭它,但却又无从去毁灭。

      剩下的只是冷冰冰的现实了,在这冷冰冰的现实里,让常叶尘无论是从身体还是在心灵上都变成了一个爬虫似的。不,也许更像一条鱼,在冰面下蛰伏游动,看不到冬天的阳光。

      现在街道上传来的是高跟鞋敲击路面的清脆声响,随其后的是皮鞋沉重而又急促的声响。清脆的,得以自由,得以飞扬,得以征服,似乎每一步,鞋跟都狠狠地踩在人的骨子里,骨子里散发痛,进而颤抖,进而抽搐,甚而要达到一种癫狂的状态。沉重的,陷入囹圄,陷入泥淖,困兽犹斗,好像每一步里都如碎石般落入心脏,心脏里嵌入碎石,进而被搅碎,甚至心脉的搏动凭空消失,血液在身躯里愣就是失了重。

      于是他在后面跟着也徒了是跟着罢了,仿佛一只被猎杀的兔子,被草绳串了起来,背在猎人的脊背上徒具了颠簸的躯壳了。剩下那两只眼睛,似乎在看着什么,却又什么也看不见了。

      清冷的空气如千万个细胞打开的千万扇窗户,这千万个细胞亦如千万家一样获得一种寒凛的清新。这应该有风的缘故,这风拂动着万千情侣的衣襟,催动着他们的万千个细胞。这许许多多的万千个细胞,如装了美酒的杯子,自身沉醉期间,又让千万人沉醉。

      渐渐地他们已经走远,远至街道的拐角,远至某个昏暗的角落里。他们已经走远,远至你的猜度猜不到的地方,远至凭着感觉却感觉不到的空气里。

        玫瑰鲜艳的颜色如血,接着黯淡了下去;在路边,我们看见它花瓣散落的淡淡的哀伤,似乎在诉说一个个故事;也有的整束整束的枯萎了,恰似了一段段被忘却了的风尘。有的故事已经断了,无以为继,讲得太多,就是不胜其烦的叨扰了;有的故事非常地庆幸,如火如荼地开展着,如窗外阳光照耀下的床单温馨的存留。那一段段的风尘,忘却而无力记起的,也永远不愿再记起了;愿意记起的,总还留给过去的人一丝温存的气息,偷偷地暗藏心底。

        是的,万千的男女无非于此种种之中,千万的女男也无非迷醉于这样的氤氲的气息里。

        常叶尘当然也没有例外,对于他曾经喜欢过的女孩子,有过太多的承诺了。

        “我不会忘记你,会一直为你写够一千首诗!”

      “我会一直爱着你,为你写的日记会编成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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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这万千的诺言和千万的期许,也抵不上一个温暖的举动的,如果这一个温暖的举动变成一个个温暖的举动甚至会更好一些。

      退而求其次,只求这样的诺言不为辜负一颗初心以变为凄惨的故事也更好了。但谁又能预料得到呢,一幕幕的惨剧才会出乎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上演了。

      但纵使是这些凄惨的故事中,常叶尘从来也只是边缘的一个人罢了,从来没有体验到一个主角应有的状态和壮烈。

      现在,他们穿行在一片森林里,对,就是常叶尘和那个女的。他们在我们的视线隐没后出现在了一片森林里。

      在常叶尘的意识中,这个县城似乎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树林。换句话来说,即使出现过这样的森林也绝不可能离县城这么近。

      他冥冥感觉到他应该是跟她在一起的,但无论如何都很难走到一起。因为她毕竟走的太快,而且因为她的高跟鞋太高。有好几次几乎都走到了一起,但是很快又让常叶尘感到了距离感。仿佛他在跟一个高手在过招,无论怎么样都打不到这高手的身上,而这一个高手却随时随地可以窥伺他。

      月光朦胧,在这片林子里,似乎有许许多多的男女在拥抱和亲吻,就像两棵树木在互相缠绕;同样的,在这片林子里,许许多多的树木在互相缠绕,好像有许许多多的男女在拥抱和亲吻。显然我们看不到,这些热烈中拥抱亲吻的男女那绽放和滚烫的细胞,但是可以借着朦胧的月光看见这些互相缠绕的树木的树皮是颤抖的,中间还有着藤蔓,便是它们的连系了。

      树影婆娑,他们就在这样斑驳的树林子里穿行,借着朦胧的月光,如幽灵般在穿行,我们时而能看得见他们的影子,却又时常捉摸不透他们的踪迹。夜莺不时在树林子里响起,河水在林子里穿行汩汩地流动。在月光稍微明亮的地方,我们可以看见,没有一颗树能单独存留在这片林子里。如果眼睛更尖一些,也可以看见根本没有一只孤独的鸟儿在这里鸣叫;或许孤独的鸟儿是不能够在这样的林子里鸣叫的吧。河水的声音越来越大,似乎遇到障碍,发出了轰隆隆的声响。对,这是瀑布啊!如万马奔腾,如千军齐发,如万石滚下,水汽一刻也没有要停止的意思弥漫在这片双木林丛里。

      突然天上一颗流星划过,不知怎地突现在眼前,变成了一团鸡蛋大的火球。轰隆地一声,森林顿时起了沸腾的一片火海,将瀑布的流泻与撞击声掩盖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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