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皆契约-真实世界中的博弈与决策

最近在读这本书,先从一个故事开始:古代改变命运的办法就是读书。经过科举考试,考取举人,就可以获得当官的资格。可是,这个官不是那么容易当的,需要等,而这一等,三年五载,十年八年都很正常,更有甚者等了三十年。原因很简单,拿清朝来说,官员的编制太少了,控制也很严格。每年有500人考取举人 ,却连50人都安排不了就业。这就造成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通过抽签的方式选拔地方官员。就像咱现在北京上海摇号买车一样,看你运气,运气好了,应届毕业生分分钟就业,运气不好,等个一二十年,头发花白,也只能自顾怜悯。

另外,在古代读书是大户人家的事,一般家庭根本负担不起。因为十年寒窗读书要花费不少,考取举人后,一般要留守京都待命,这其中的衣食住行那一样不花钱,短时间还行,几年的消耗更是巨大。即使等到了通知,委派官职,也需要巨额支出的,比如宴请送礼,外派路途的差旅费,到了当地租房子,雇佣师爷、仆人、轿夫等等。这本书看到这里我也很惊讶,难道这其中的好多费用,政府不给报销吗?还真不报!那么你会想,工资待遇很高吧,过渡一两年不就什么都有了。

大错特错,清朝一个县令的年薪是45两白银,约等于现在的两万元人民币。开什么玩笑,两万块钱能养得起师爷、仆人、轿夫啥的,自己都养不活吧。

那么,你很容易想到,灰色收入。清朝有个说法: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贪污受贿,不就有钱了嘛。之前的巨额支出都可以一笔勾销,偿还清了。所以,好的读书人忍辱负重,都背负着高利贷。就是为了一朝登榜,彻底改变命运。

所以,古时候,大多数读书人,不靠借债根本不可能熬过来,自己倾家荡产了,只能靠亲戚朋友、民间高利贷来度过难关。

可政府早就下令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向读书人或官员放高利贷,违者严惩。

这里就开始有契约的意思了。

因为其中有信息不对等的因素出现了。

当举人终于等到任命下来的时候,基本上已经一贫如洗了,连件像样的抵押物都没有。因此对于一般的钱庄、票号或者私人寨主,向官员发放贷款的风险太大了。而且,官员基本上都是外放,去的地方大都比较遥远,要债也不方便,本身高利贷也是违法的,万一官员上任后,不承认贷款,也没有办法。

上有政策下游对策。

哪里有利益,哪里就有办法。

历史学家整理了清朝的一些官员的个人日记,从中的资料还真发现,民间有巧妙的应对办法,即避免触碰朝廷的律法,又通过放贷的方法,让官员顺利上任,继而实现了自己的利益。

这就是“荐仆”,通过给外放官员配置一个仆人,实现双方的利益链接。这个仆人,可以用来监督官员的真正收入和还债行为,而且一般都有地方管理经验,可以协助官员在当地增加收入。

正是通过“荐仆”实现了契约,减少了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不信任问题。

最后,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个概念吧。“契约”,是当事人之间关于权利和义务的一种约定。

世界上所有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有的制度和法律,本质上都是一种契约。

商品买卖是一种契约,老板和员工是一种契约,婚姻是夫妻之间的一种契约,国家和宪法是最高层次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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