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与玩具

鲁迅先生在《风筝》中讲到“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我们现在的小孩子是有玩具了,有小车,有坦克,有芭比娃娃,还有炮竹。但他们从不知其危险性,却又欢喜的不得了,即使父母再三申诉,小孩子也脱不的玩炮竹的手,这在我幼小时是经历过的。然而这些年来小孩子也不怎么玩炮竹了,因为玩炮竹的家伙已经成年了。他们玩什么呢?游戏是我非常反感的,甚至可以说是痛恨的,我并未反对鲁迅先生说的“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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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生活的年代还未产生电子游戏,所以我说的游戏和鲁迅先生说的游戏是截然不同的,虽同为“游戏”名词,但望诸君不要断章取义。现在玩游戏的不止是儿童了,连我们的五四青年军也加入了队伍,形成一支有力的特种兵部队。这是经过无数的训练,经过恶劣的环境的洗礼,经过敌友的无耻漫骂,你骂他家爹,他骂你家娘;他还过来,你又还过来,互相谦让,不失君子之风。

“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是没有错的,可以带来他们嬉笑,培养乐观精神。幼时在乡下最常见的游戏便是捉迷藏了,这不仅考练的是躲藏者的聪慧,也更加考练寻藏者的聪慧,哪里容易被发觉,哪里不容易被发觉。还有心理素质,或许你的一息叹息,自己就被发觉,或许自己不小心露出一只脚就会被发觉。这才是游戏,这才是天性,这样的游戏才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而不是端坐桌前,不吃不喝,痛快骂战,昏天黑地,提枪杀人,提刀乱砍,沉迷其中,无法自拔;若在现实中也这么干是非常可怕的,然而我们终究还是看到了。无辜者那不堪的惨状,亲人痛苦的无奈与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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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中国人的孩子也学外国孩子玩枪炮了,他们不在躲在大人身后,羞怯的,惊异的看着,身上也没有穿着一件斯文之极的长衫。这是好事,但是好过头了,水满则溢,月满则亏,他们用他们正当的行为和天使做出与父母的敌对的趋势,但现在他们早就不是儿童了。

我也有一位弟弟,小不了我几岁,也很喜欢玩游戏。犹记得幼时,上街他总会买玩具,也是枪,但不玩风筝,我总担心他玩枪会误伤别的小孩子眼睛,不然又有扯不完的乱子。我想让他给我玩,玩着玩着就把枪收了。可他不肯,我火冒三丈开始抢夺,他打不过我,抢过来我便使劲儿往地上仍了,碎了,他哭了。可我再跟他提起的时候,他总迷迷糊糊地说些什么也不大听得清楚。不知他是否还在怪我?于是我又重温了一遍《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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