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论》笔记(3)

1.第一个原则要求平等地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第二个原则认为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例如财富和权力的不平等)只有在其结果能给每一个人,尤其是那些最少受惠的社会成员带来补偿利益时,它们才是正义的。

感悟:思来想去,可以实践第二个原则的地方也只有税收。然而在现实中,可以获得减免税收的大都是先进生产力,而非最少受惠的社会成员。唯有雇佣残疾人的企业可以减税,稍稍践行了这一原则。

它(功利主义)在决定一个正义社会应该鼓励什么样的道德性格的问题时非常依赖于自然事实和人类生活中的偶然因素,而公平的正义的道德理想则较深刻地孕育在伦理学理论的首要原则之中。

2.它(功利主义)在决定一个正义社会应该鼓励什么样的道德性格的问题时非常依赖于自然事实和人类生活中的偶然因素,而公平的正义的道德理想则较深刻地孕育在伦理学理论的首要原则之中。

3.这种对法律制度的不偏不倚的一致的执行,不管它们的实质性原则是什么,我们可以把它们称为“形式的正义”。它要求法律和制度在执行的时候要平等地(即以同样的方式)适用于那些属于由其规定的阶层的人们。

感悟:实质正义有赖于社会基本结构与之相适应的原则。即使在法律和制度不正义的情况下,前后一致地实行它们也还是要比反复无常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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