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7日9时-10月19日16时,知识人网小编特别提醒考生注意报名截止时间是16点(下午4点),切勿错过!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成绩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CSC)认可语言成绩证明,一直备受公派访问学者、博士后申请者的关注。该考试每年进行两次,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知精神,2023年下半年WSK(PETS5)考试安排如下:
1、考生需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定网站(http://wsk.neea.edu.cn/)完成注册账号、个人信息填报、网上缴费等报名流程。有关报名、考试的相关规定和报名步骤,请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报名流程》和《考生须知》。
2、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10月17日9时- 10月19日16时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报名结束后不接受补报名。
一、开考日期及科目
1. 2023年11月18日
上午:英语(PETS-5)笔试
日语(NNS)笔试
俄语(ТПРЯ)笔试
下午:英语(PETS-5)口试
日语(NNS)口试
俄语(ТПРЯ)口试
2. 2023年11月19日
上午:英语(PETS-5)口试
下午:英语(PETS-5)口试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网址
1. 报名时间:10月17日9时- 10月19日16时
2. 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6日9时- 11月19日14时
3. 报名、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sk.neea.edu.cn/
三、注意事项
1. 考生在报考前,请先向考点了解、查询进入考点(场)要求。考点电话查询链接:
https://wsk.neea.edu.cn/html1/folder/1507/1632-1.htm
2. 请考生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考生须知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并认真执行。
一、开考科目及时间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开考科目包括:英语(PETS-5)、法语(TNF)、德语(NTD)、日语(NNS)和俄语(ТПРЯ),各科目均包含笔试和口试(法语、德语、日语和俄语的口试仅在笔试当天下午举行)。
二、报考的条件和要求
1.报考者不受年龄、职业、学历、性别、民族等的限制,任何人都可以根据自身学习外语的实际情况报名参加考试(一次只可报考一个科目)。
2.考生报名可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护照、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考生应注意,考试时所持身份证件必须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一致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3.考生报名时应真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名结束后信息不能修改。报名时考生应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清晰、背景为白色或蓝色,宽33mm、高48mm,头部占照片长度的2/3,文件大小为10K-30K)一张。个人信息不准确或照片不符合要求可能会导致考生无法正常报名、考试,并影响成绩和证书的发放。考生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电子合格证书、成绩通知单的查询、下载。
4.考生报名时应提供准确的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地址,用于密码找回和接收有关考试信息。
三、网上缴费时间和规定
考生须在提交报名后的24小时内完成缴费,如超过时间未完成缴费,报名订单自动取消。
考生可在缴费前修改或删除订单,重新选择报考,缴费成功后,订单不能取消。考生可在本次报名结束前修改部分个人信息(考生姓名、证件号码不能同时完全修改,具体修改规定见WSK报名网站常见问题栏目),已报考点及科目不可更改。
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或者考试当天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我院不予退费。
四、成绩证书发布
考试结束40个工作日内,我院将发布当次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证书查询”页面查询、下载并打印“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英语科目)、“全国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日、俄、德、法科目)。(该电子版证书、成绩单效力等同于以往发放的纸质版证书与成绩单。)
五、考生守则
1.考试当日考生须携带相应科目准考证、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准考证上指定的考场(候考室)。笔试8:45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口试上午8:00、下午13:15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含候考室)。
2.考生入场时须持报名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纸质)、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参加考试,接受监考员的核验,并按要求在签到表上签字;允许考生携带一瓶透明的塑料瓶装白水;口试考生可在候考室阅读纸质材料,但不得带入考场;禁止携带和使用涂改液和涂改带;禁止携带手机等任何电子器件,如发现按违规处理。有以下情况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禁止其入场:
①证件携带不齐;②疑似伪造证件;③考生准考证照片无法辨认;④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件照片不一致;⑤拟携带规定的文具之外的物品和资料。
3.考生进入考场(候考室)后,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不得擅自离开;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置桌面指定位置,以便核验。
4.考生答题前应认真检查试题册和答题卡的印刷质量,如有问题及时向监考人员反应。
5.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请注意以下规定:
所有题目必须在答题卡规定位置作答,在试题册或答题卡非规定位置的作答一律无效。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考场。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时,考生须听从监考人员安排,相关情况未解决之前,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候考室),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口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向口试教师询问口试结果和分数,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6.考试过程中如有以下及其它《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中认定的考试违纪行为,取消其所报考的当次考试成绩(笔试和口试):
答题卡中姓名、准考证号漏涂、错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需使用耳机的考点,考生听力考试时不戴耳机的;非听力考试时间,考生佩戴耳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