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刻“野蛮重绘”源于头痛医头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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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张四川资阳市安岳县石刻文物修复前后的对比图在网上流传。修复后,原本朴素的佛像被涂上了色彩鲜艳的涂料。对此,安岳县文物管理局回应称,造像于1995年由当地群众自发捐资重绘,其余造像未被重绘,至今仍保持原貌。(8月7日《北京青年报》)

文物,是“活的历史”,这一点在石刻文物上体现得尤为鲜明,同时,文物又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文物保护工作显得意义重大,根据政策,各地的文物被分门别类地冠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等等。然则,看似严厉的文物分级保护政策,到了落实层面,由于资金匮乏等原因,往往就显得“雷声大、雨点小”,在有些地方,连“XX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标识也往往被破坏得不成样子,而此番,资阳安岳地方地石刻遭遇群众“野蛮重绘”更是典型一例。

据悉,安岳被誉为“中国佛雕之都”,富集“古、多、精、美”的唐宋摩崖造像10万余尊,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应该承认,对如此大批量的石刻文物展开保护,无论从人、财、物、时各个维度考量,都实非易事,文管部门采取“盯防式”、“灭火式”管理并不现实。而事实上,在四川全省,石刻文物遭遇“野蛮重绘”的事件也时有发生。那么,是不是就此就可以说,此类现象可以听之任之、放任不管了呢?

此次事件中,安岳县文物管理局的回应带给我们反思——“由于缺乏文物保护意识,群众聘请工匠对龛内造像进行重绘。”没错,就石刻重绘本身而言,很多群众并无破坏恶意,自觉自愿捐钱出力,其直接动机和出发点却恰是“保护”,只是操作方式方法欠妥,好心办了坏事。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讲,群众之所以对石刻造成了破坏,根源或在于他们对国家和地方的文物保护政策及正确的方式方法及常识缺乏必要的了解?如果他们掌握了这些信息,非但不会对文物造成破坏,反而会有利于文物保护呢?

由此可见,此类“野蛮重绘”事件之所以频繁发生,表面看是财力有限、人力有限等,而根本上讲,很可能在于省地各级文物保护部门工作前瞻性不足、提前量不够,没有及时有效地对国家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望相关方面反思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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