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因为别人在聚会上玩得很开心,自己却在一旁闷不吭声,不能快速融入集体而自责?
如果有,那一定要读法国作家加缪的经典之作《局外人》。
口碑很好,豆瓣给出了9.0分。
此书篇幅不长,只有100来页,却意义非凡,不仅揭示了法律机器抹杀人性的残忍现实,还道出了在大众行为标准面前继续保持自我的个人心声。
堪称“小作品,大世界”。
连当代中国作家马伯庸都说:“没事儿我就会把加缪的《局外人》读上一遍。”
01
主人公默尔索是一名普通的职员。一天他收到了养老院的电报,得知母亲已经去世。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这是他的第一反应,号称是文学上经典开头之一。
默尔索并没有感到特别悲痛,反而想起自己距离养老院八十公里,必须得搭乘下午两点的公交车,还得跟老板请两天假。
葬礼上,他没有哭,却像往常一样抽烟、喝咖啡,仿佛眼前的死者跟他没有任何关系,甚至连妈妈的岁数也记不住。
第二天,他决定去游泳,恰巧碰到了以前喜欢过的女同事,他们迅速好上了,一起去看电影,还做了爱。
对于老板提出的工作调动和升迁,他断然否决,觉得去不去都无所谓。
住他隔壁的皮条客请他帮忙写信羞辱自己的情妇,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从而惹上麻烦。
在一次出门游玩中,他因为防卫过当,失手枪杀了一位阿拉伯人。
神父让他在上帝面前忏悔,他无动于衷,说自己不信上帝。
律师让他对自己的罪行缄默不言,他却供认不讳,毫不辩解。
可以说,默尔索的行为和常人大相径庭,完全就是一个“奇葩”。
然而,在审判现场,没人讨论他的罪行,大家对他的个人品行更感兴趣。
人们以默尔索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第二天还出去游泳,搞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由,说他没有人性,没有道德,没有灵魂。
说他杀了人不是因为意外,而是有意为之,甚至比另外一桩谋杀亲父的案件更加严重。
检察官义正言辞地说道:“我的判断是遵循着某种上天的、不可抗拒的旨意,是出自对这张脸孔的憎恶。”
于是,庭长判决默尔索死刑,以法兰西人民的民义对其斩首示众。
可怕,太可怕了!
02
默尔索的遭遇让我想起日剧《卖房子的女人》中的女主三轩家万智。
她经常摆出一副扑克脸,不苟言笑,盛气凌人。她是销售天才,眼中只有卖房子一件事,“GO”是她的口头禅。
上任伊始就让女下属大热天背着宣传板四处宣传,让她一天必须发3000张宣传单,还没收了她的钥匙,没发完不准回家。
她单打独斗,不会团队合作,不会分享劳动成果,更不会去培养下属,课长给她的职工培训手册她看都不看直接丢到垃圾桶里。
有一次,她和课长一起参加相亲厨艺课,结果没人跟她搭讪,不是长得丑,是太“奇葩”。
在做自我介绍时,别人的兴趣爱好是看剧,旅游,她的兴趣是卖房子。
别的单身女性温柔体贴,说话轻声细语,还会帮合伙的男性围围裙,她倒好,一个人把头发扎好,围裙系好,摆出一副干练的样子。
别人揉不好面团粘手上了还会撒娇,她呢,一个人拌奶油,刮鱼鳞,揉面团,不需要任何人帮忙,叮呤咣啷做好了一桌子的菜。
吃饭的时候,别人围在一桌有说有笑,她一个人一桌,没人跟她说话,她也不主动出击。
课长告诉她要温柔,要合作,她毫不在意,依旧我行我素,这反倒引起了派对组织者的注意,说她“不巴结周围的人,这点很好”。
有趣,太有趣了!
03
有时候,听惯了父母长辈说进入社会要外向、要合群、要多和别人交流,越来越觉得这是一种不容置疑的行为准则。
默尔索和三轩家万智的做法与大众背道而驰,可以算作是这个时代里的“奇葩”,是格格不入者,应该摒弃,不应该效仿。
但也正是这样的“奇葩”,活得比别人都要通透、明白。
对默尔索而言,他这么做是有原因的。
他在妈妈的葬礼上没有哭泣,是因为他认为死亡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与其悲伤,不如继续享受生活。
他拒绝了工作调动,是因为他觉得现在的生活就很好,不需要改变。
他不愿意按照律师的说辞来为自己辩解,因为他觉得这是在撒谎。
看到这里,我的三观被震碎了一地。
原以为遵循大众的旨意就是懂人情、通世故,就是作风正派,就是有激情、有出息,就是别人眼中最正确、最真实的样子。
而和大众行为标准相反的做法是不可取的,说好听点是有个性,说难听点是不适应社会。
但《局外人》告诉世人:
不必刻意迎合任何人,也用不着在意别人的眼光,跟着自己的性子走,做好自己的分内事,问心无愧,足矣。
台湾作家吴念真曾说:
从以前到现在都很羡慕、敬佩那些会交际应酬的人,一直学不会或不自在常让自己很自责。
以前常在热闹非凡的场合里因为觉得无能、无趣而提前默默离席。
现在想想好像这样也还不坏,至少总比在人群散尽、灯光暗淡、杯盘狼藉的时候,发现现场只剩一个疲惫、孤单、空虚的自己好多了。
这么看来,默尔索、三轩家万智才是那个活得最真实的人,没有被世俗观念绑架的人。
反倒是我们社会把善交际当作标准,把广交友当作原则,把不合群当作异类,驯化出来的灵魂千篇一律。
荒唐,太荒唐了!
如果你也内向、话少、不合群,或者是我行我素的局外人,没关系,这不是你的问题,是社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