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9】亲子阅读儿童文学系列之《三个火枪手》

我是昭君,我想记录我生活工作的点点滴滴,今天是我每日一篇文章的第1089天。


今天分享“文坛火枪手”之称的法国文豪大仲马的著作。

大仲马全名的是亚历山大·仲马。只不过他还有一个同为作家的儿子,《茶花女》的作者小仲马先生。为了区分这两个同名同姓的父子俩,才有了大仲马和小仲马之分。

和仅靠着一部小说扬名立万的小仲马可不一样,老爹大仲马的手笔比“火枪手”还凶猛。他这一生写了150多部小说,90多个剧本,文集有250卷,这逆天的创作量,放到现在都很少有人能做到呢。

他还是一位知名的美食家,甚至玩起了“跨界”,写过一部《烹饪大全》。据说销量还很不错。当然了,数目庞大的创作也意味着质量良莠不齐。经过时间的无情淘汰,大仲马的大多数作品,早就被人遗忘了,甚至绝迹了。目前在世界各地广为流传的只有《三个火枪手》、《基督山伯爵》等等几部名作。

也正是因为如此,作为通俗小说之王的大仲马,始终无法被列入十九世纪顶级文豪的名单。在法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难和巴尔扎克、雨果这些大师抗衡。就连他的儿子小仲马都凭借《茶花女》进入了象征作家最高荣誉的法兰西学院。而大仲马却始终被当做一位商业作家看待。那既然这样,为啥还要分享大仲马的著作呢?

自有独一无二之处。虽说大仲马的小说,社会意义不能和巴尔扎克、司汤达、雨果这些顶级的文豪相比,但是大仲马拥有的读者数量可能比后面几位大师加起来还要多。很少有人读巴尔扎克废寝忘食,可是只要读大仲马的小说,十有八九放不下,必须连夜读完才罢休。

就连高尔基都曾经痴迷大仲马,并且称赞他的作品“令人精神焕发”。萧伯纳的更是称大仲马是故事界的莫扎特,称得上艺术的巅峰。这就是通俗小说的魅力。从平民到名家都沦陷其中。

大仲马本人也和笔下的火枪手一样,放荡不羁,敢闯敢拼,充满了法兰西式的浪漫和热情。身为家道中落的小镇青年,大仲马20岁的时候,准备闯荡巴黎。但是他身无分文,无法成行。于是他就来到酒店和人赌弹子,凭借在乡间游逛的时候,练就的高超技艺,赢得满满的一口袋钱。然后当天晚上就告别了母亲,奔向巴黎。

后来在巴黎就发迹了,然后他也非常慷慨大方,经常为朋友一掷千金。这些传奇经历都被融进了《三个火枪手》这本书里。体现在豪爽讲义气的达达尼昂等人物的形象中。

咱们中国人一向是以重情重义为美德,四大名著也多是歌颂兄弟情义的。因此,当一部法国版的“梁山好汉”“桃园结义”传到了中国,自然也是引起巨大的反响。

早在1907年啊,翻译家伍光建就用白话文翻译了《三个火枪手》。那可是100多年前的晚清时期,此后这本书被无数次重译重版重印。他的流传之广,影响之深,是其他经典名著无法比拟的。

文学大师巴金给女儿推荐的第一本外国文学作品就是《三个火枪手》。当代作家余华让十岁的儿子读的第一部名著也是它。儿子读完后,还惊叹道,原来世上有比《哈利·波特》更好的小说。

可见,大仲马的作品是非常适合作为经典文学入门之选的。不过,要说受大仲马《三个火枪手》影响最大的,就不得不提提咱们的金庸先生了。金庸曾经公开表示,所有中外作家中,他最喜欢的就是大仲马,从十二三岁就开始喜欢,从未变心。而在所有大仲马作品中,《三个火枪手》这本书对他的影响也是最大的。金庸之所以写武侠小说,可以说是受了这本书的启发。是这本书教会了他怎样活用历史故事。

既然大仲马擅长“活用历史故事”,那《三个火枪手》中的情节都是真实发生的吗?难道真有人第一天进城就和三个高手决斗,还毫发无损?

其实,故事是虚构的,但是背景和人物却是真实存在的。大仲马就曾经讲过这么一句精辟的话,说历史是什么?历史就是我用来挂小说的钉子。但凡对历史有兴趣的人,都能在大仲马的书里找到穿越时空,身临其境的那种代入感。

他总是能很巧妙地通过主角的冒险经历,从小人物的视角,真实还原当时风云诡谲,波澜壮阔的历史背景。别的不说,故事里的路易十三,红衣主教黎塞留,还有安娜皇后,都是真实存在的历史人物。他们之间的明争暗斗,也都是可考证的史实。

《三个火枪手》可谓是挂在1625年到1928年这段“法国历史钉子”上的一部小说了。不仅如此,连远在英国的白金汉公爵,也是真实存在的人物。历史上他曾经计划迎娶当时还是西班牙公主的安娜。可惜后来,安娜嫁给了法国皇帝路易十三。这段旧情也给了大仲马灵感,创作出了“火枪手取回钻石项链”的精彩桥段。甚至连白金汉的死,也确如小说所写的“被刺杀而死”,只不过刺死他的不是虚构的女间谍米莱狄。

那就算这些国王公爵是真实,那火枪手呢?他们也是真实存在的吗?达达尼昂这些人的形象其实是半真半假,历史上的确有这个人,但是他们的具体故事都是大仲马想象出来的。

当年大仲马在皇家图书馆搜寻资料,意外地看到一本叫做《达达尼昂先生回忆录》的书。达达尼昂描述他初次应聘火枪手的时候,在候见厅里遇到了三个年轻人。他们当时也在等着被录用,名字叫阿多斯,波多斯和阿拉密斯。这三个名字引起了大仲马的注意,因为他们不是典型的法国人名,而是化名。

这三个火枪手为什么要用假名字呢?是为了隐藏什么秘密吗?带着这份好奇心和创作欲,一部结合了法国历史的“侠义小说”,开始在报纸上连载了。而这种活用历史,惊险刺激的小说形式,很快就吸引了大批的读者。

大仲马把很多既有密切联系,又独立成章的小故事编织在一起。比如说白金汉和安娜的爱情,还有阿多斯不幸的婚姻,还有国王和红衣主教的暗中较劲,还有达达尼昂和火枪手们的纠葛。这些故事既能单独地阅读,组合起来又成为一个完整的,惊心动魄的小说,而且每一段都会留下一个悬念,保证让读者欲罢不能。这一招也被金庸等后辈作家广为借鉴。但是说到底,大仲马才是“吊人胃口”的祖师爷。

这些都是大仲马的创作技巧,其实《三个火枪手》最主要的文学成就在于它塑造了一系列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比如说达达尼昂机智勇敢,重情重义。阿多斯处事老练,高贵体面。还有波多斯粗鲁莽撞,爱慕虚荣。阿拉密斯风流倜傥,灵活善变。还有米莱狄倾国倾城,心狠手辣。红衣主教深不可测,阴险狡诈。

这些鲜明又独特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都表现得恰到好处,具有很高的文学审美价值,同时这些人物群像为读者呈现了浓郁的法兰西风情。甚至可以说是一幅宏阔的法国文化图景。

浪漫勇敢的火枪手,会因为一条肩带,一块手帕而相约决斗。针锋相对的女间谍和皇家卫兵博弈之余还不忘互相调侃。火枪手还会围在小酒馆热烈商议如何挥霍赏金。

书中这些角色都非常地热爱冒险,而且把冒险经历当作一种乐趣。还把友谊,爱情,忠诚放在比生命还高的位置。可谓是处处洋溢着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其实让故事里的英雄人物没有一个是完美的,但是却因此显得格外接地气。

就比如说主角达达尼昂,他是一个机敏而且渴望成功的农村小伙儿。功名、金钱、地位、女色,他几乎什么都贪,也就是贪欲激发出的冒险精神,使他来到巴黎,闯进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新世界。

阿多斯作为落魄贵族,曾经因为受骗恼火对前妻米莱狄滥用私刑。对初来乍到的达达尼昂也非常地不客气。还有波多斯,一个死要面子的家伙,他会因为牛皮肩带的秘密被揭穿了,而跟人大打出手。

还有那个天天想着找情妇的阿拉密斯,更是“非典型的英雄”,喝酒写诗,到处闲逛惹事儿,但是即便如此,读者依旧会为他们痴迷,为他们揪心。因为一旦遇到问题,看似漫不经心的火枪手会迅速地严肃起来,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团结和魄力。英雄们人都很勇敢,善于谋划,即使在复杂的政治斗争中,仍然坚持自我。

他们对朋友忠诚,对信仰忠诚,无需报酬的诱惑或者多余的劝说。只要其中一个人有需要,另外三个人必然无条件提剑拿枪上阵。哪怕是付出了生命也在所不惜。

这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也因此成为全世界读者津津乐道的名句。不仅文学界的人士喜欢《三个火枪手》这本书,连无产阶级导师列宁也在劳动演说中使用过“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句话作为引语。

在我们国家,上个世纪80年代,邓小平也提倡“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念。使得这八个字红极一时,几乎家喻户晓,人尽皆知。这也是文学渗透日常生活中的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

“通俗小说之王”大仲马,确实是让小说走进了千家万户。当然了,《三个火枪手》这本书虽然通俗,但他的文笔可一点儿都不马虎。华丽而不坚涩,风趣而不粗俗。小说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象,也揭露了时代和人物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这也是它至今仍有生命力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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