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吸引我把他从书架上拿起来的唯一原因就是他表面所写的诺贝尔文学奖了。不然凭借着绿色的封面,褶皱的纸张,在我漫步无目的选择书本的时候,这绝不会是我的选择之一。

这本书能获得这么大的荣誉应该是自由他自己的原因吧,或许是因为我自己的阅历太浅,并不是很能读懂作者所表达的内层含义,就针对表面的文字意思写一篇读后感。

这应该是我第一次读南非文学了。以前没有过多的接触过这个国家的文化,感觉非洲是蛮神奇的国家,好像几十年前中国在外给人的感觉,落后封建不发达的国家。但在书中好像又是这样又不是这样。主人公卢里是一位大学教师,学历毋庸置疑,只有认真研究,将来出一本自己的著作,也是一位受人景仰的人物了。他结过两次婚,却也离过两次婚。前前妻跟他之间孕有一女露茜,离婚后远嫁荷兰,但是女儿却自己一人在南非的乡村过起了耕种生活,女儿有一位女性伴侣,两人一起在乡村生活,五十二岁的卢里每周会去一次妓院解决自己的生理需求。但是他一位固定的伴侣有一天消失再也不来了,卢里就失去了去妓院的妓院,转而将目标定在了自己的学生身上,梅拉妮一位二十出头的姑娘,年轻的脸庞,年轻的脸庞,让卢里痴迷不已,用尽一切方法想要跟她度过一夜。年轻的梅拉妮不知道是出于惧怕不敢反抗,还是被沉重的生活压的想要释放。两人终还是有过几次亲密接触,但是纸终究是包不过火的。不久,梅拉妮的男友与父亲都知道此事,甚至将这件事捅到了学校,老师与学生都知道了此事,卢里饱受舆论的纠缠,学校层面曾说只有卢里愿意公开道歉,就是减轻他的惩罚,将他的职位保持。但是卢里坦然的承认自己的一切罪行,却始终不愿意公开道歉。校方最终将卢里辞退了,被辞退后的卢里决定先去乡村去看望自己的女儿顺便散散心,到了女儿的身边时,卢里的第一感觉就是不安全,深深的不安全,在非洲的乡村生活,甚至周围还会生活着一些没有开化的原始人,又或者还有一些人他们对法律熟视无睹,不惧怕警察,而警察又确实没有什么办事能力。露茜安慰父亲说,她养了很多条狗,甚至还有一把枪,而且他们家的帮手佩特鲁斯也生活在附近没问题的,露茜与女性伴侣好似闹了什么矛盾而分开了,卢里就是女儿的家住了下来,发生了一件事情,使得卢里觉得现在绝不是可以离开女儿的时候,他们的家被抢劫了,他们三个人将卢里锁在卫生间,将酒精浇在他的身上,而且打开了打火机。对露茜轮奸,用露茜的枪将院子里的看门狗全部都打死。任他们怎么呼喊佩特鲁斯都没有人应答。一行三人坏事做尽后拿着所有值钱的东西,开着卢里的车扬长而去。卢里在洗手间躲过一劫,保住了生命,知道看见全身湿漉漉的女儿前来给他打开门,并将他带去医院治疗。但是女儿要求卢里不可以将今天发生在她的身上的一切事告诉警察,卢里理解女儿作为一名同性恋,忍受不了男人,更忍受不了男人的强奸,答应了她。

报警后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帮助,露茜好像失去了生活的动力,每日里浑浑噩噩,更多的是将一切交给了卢里与佩特鲁斯。他们有一天在佩特鲁斯的家中发现了三人行中的一个小男孩,那个男孩居然是佩特鲁斯的亲戚,这让卢里惊吓不已,他一直在努力的劝露茜出去休息一度时间,去荷兰玩个半年,再决定之后的生活,可是露茜始终不愿意离开这个地方。卢里没有办法,离开了一段时间,她来到梅拉妮的家中,对这家人道歉,并与他们吃了一顿饭,之后返回他在开普敦的家,却发现家中被洗劫一空。在这期间他给自己的女儿打电话,觉得有些不对劲,回到了女儿身边才得知,女儿怀孕了,甚至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佩特鲁斯要求露茜带上她的土地嫁给他,他可以保佑她以后的日子顺利。故事就在最后,卢里凝视着露茜辛勤劳作的背景,慢慢结束了。

或许作者想要借此表达那个时代南非的生活背景,但是我只感觉到一些模糊,我是真的没有他看懂作者想要表达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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