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在青天水在瓶——《巷里林泉》的好滋味


这是一本让人不舍得看完的书。因为这世界在书里变得好可爱,想到合起书却带不走一片云彩,就好像刚刚找对角度对好焦要自拍时,美颜滤镜闪退了。

并不是说作者故园以华笔粉饰生活,实在是因为她的滤镜太可爱也太独特了,对我来说遍寻不得,对她来说不过是出厂设置,我只能通过读她的文字才能下载到这份可爱。她对“一晌年光”、对“朝朝暮暮”、对“眼前人”都只是如实记录,篇名也毫不标新甚至惜金至简,但她描述的巷里林泉,一树一草、一猫一花都不一样了,它们连同路边的洗头人、芳春里的路霸老太、咖啡馆里的免提姑娘、赏花摔趴的保安一起,在我们的视野里行色匆匆,只为赶赴故园落笔前的一瞥,定格自己的高光时刻。

故园爱草木,恨流年,她的爱自不辜负这些赶赴寻她的物事,唤出所有草木鸟雀的名字,扫图识花一般,我还真是在她的书里得知有种灌木叫“狭叶十大功劳”,有种鸟叫“白颊噪鹛”。她能为经过一段香樟林荫路绕上几年的路,因为“香樟树高,开花的时候虽然看不见花,但香味却跟倾盆大雨似的下下来,躲不掉,淋得透透的。冰凉,纯净,清刚,彻骨,很刺激,只有结尾带一点微弱的甜。”她觉得丁香是“自来旧,仿佛去年剩下的颜色兑一点水又拿出来开。但我喜欢它的敷衍搪塞,它的美偏偏是敷衍搪塞,随便抖搂一点就够你们一场酩酊了。”

哎呀呀,读故园的文字不正是这种感觉——封面的水彩是僻静处生喧嚣的平常巷陌,屋檐上探出一枝“自来旧”的繁花,翻开书即如沿巷前行,仿佛若有光,豁然开朗,可不正是她随便抖搂一点就够我一场酩酊了。



静时读,会醉在她的雾里,“白雾是缥缈的,没形没状,漫无涯际,缕,团,朵,片,这些量词都不合适,都捕获不了,我只能从雨雪那里借一个‘场’字,一场白雾,用一个时间概念勉强限制。”

思时读,会醉在她的江风里,“这气息外人闻着大概是受不了的,因为透着枯木苍苔的苦,砂岩的石腥气,树林中长年阴雨的腐沤,还有雪线以上刀锋一样的寒冷。但我们本地人闻着正好,每一味都正宗、每一味都不能少。大概四川人性格中的坚忍沉默跟自幼服食这种气体有关。”

欢时读,更是“物皆著我之色彩”,最难忘的是她说那只叫“白嘴”的猫不要看它叫白嘴,嘴巴其实脏得要死,还压低嗓子学了一段:“锤—子哦,你个狗—日的……老子整—死你信不信。”——这是她探望病床上的丹叔叔时学的,丹叔叔笑到背过气去,点评“信达雅”。有高徒如此,岂不胜过天下桃李。

郁时读,会为她已离世的外婆、大伯叹惋,为爱猫而不能再养猫的丹叔叔、为吃白米酥的唐兵感伤,甚至在她重庆表大哥的儿子说出自己名字的那一瞬哽咽到双眼泛泪——故园的滤镜当然不止于点染岁月静好,也并不回避人生中风刀霜剑严相逼的一面。难得的是,唏嘘过后,总能被她的乐观天性传染到收拾好心情,几番破涕而笑后,也试着以微笑面对这个不完美的世界。

故园曾在微博里写:“前几天年轻人问我,为什么喜欢花花草草。为什么为什么,哪儿那么多为什么。人最终都会喜欢花花草草,我就提前一点而已。”

在我看来,问题的本质不在于她为什么喜欢,而在于花花草草为什么到了她的笔下竟绽放出别样气质。书的封底有句话:“对尘世我最终能做的好像就一个:描述它。”这句谦逊之语太高级了。就像歌德所说:“思考比了解更有意思,但比不上观察。”高级就高在,人人在观察,人人在描述,却是人人心中有而笔下无。



故园所描述的尘世无非云在青天水在瓶,念在嘴里倒像有几千斤重的一个橄榄。只愿某一天我也能与她在巷里偶遇,被她写进一篇妙文中,之后在文字的林泉中发现一个不一样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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