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深入浅出理解----汤姆大叔博客(二)

编写高质量JavaScript代码的基本要素
1)书写可维护代码
2)最小全局变量
JavaScript通过函数管理作用域。在函数内部声明的变量只在这个函数内部,函数外面不可用。另一方面,全局变量就是在任何函数外面声明的或是未声明直接简单使用的。

每个JavaScript环境有一个全局对象,当你在任意的函数外面使用this的时候可以访问到。你创建的每一个全部变量都成了这个全局对象的属 性。在浏览器中,方便起见,该全局对象有个附加属性叫做window,此window(通常)指向该全局对象本身。下面的代码片段显示了如何在浏览器环境 中创建和访问的全局变量
3)全局变量
尽可能少的使用全局变量是很重要的。在书中后面提到的一些减少全局变量的策略,例如命名空间模式或是函数立即自动执行,但是要想让全局变量少最重要的还是始终使用var来声明变量。

由于JavaScript的两个特征,不自觉地创建出全局变量是出乎意料的容易。首先,你可以甚至不需要声明就可以使用变量;第二,JavaScript有隐含的全局概念,意味着你不声明的任何变量都会成为一个全局对象属性。
4)忘记var的副作用
隐式全局变量和明确定义的全局变量间有些小的差异,就是通过delete操作符让变量未定义的能力。

通过var创建的全局变量(任何函数之外的程序中创建)是不能被删除的。
无var创建的隐式全局变量(无视是否在函数中创建)是能被删除的。

这表明,在技术上,隐式全局变量并不是真正的全局变量,但它们是全局对象的属性。属性是可以通过delete操作符删除的,而变量是不能的:
5)访问全局对象
在浏览器中,全局对象可以通过window属性在代码的任何位置访问(除非你做了些比较出格的事情,像是声明了一个名为window的局部变量)。但是在其他环境下,这个方便的属性可能被叫做其他什么东西(甚至在程序中不可用)。如果你需要在没有硬编码的window标识符下访问全局对象,你可以在任何层级的函数作用域中做如下操作:

var global = (function () {
return this;
}());

这种方法可以随时获得全局对象,因为其在函数中被当做函数调用了(不是通过new构造),this总 是指向全局对象。实际上这个病不适用于ECMAScript 5严格模式,所以,在严格模式下时,你必须采取不同的形式。例如,你正在开发一个JavaScript库,你可以将你的代码包裹在一个即时函数中,然后从 全局作用域中,传递一个引用指向this作为你即时函数的参数。
预解析:var散布问题
JavaScript中,你可以在函数的任何位置声明多个var语句,并且它们就好像是在函数顶部声明一样发挥作用,这种行为称为 hoisting(悬置/置顶解析/预解析)。当你使用了一个变量,然后不久在函数中又重新声明的话,就可能产生逻辑错误。对于JavaScript,只 要你的变量是在同一个作用域中(同一函数),它都被当做是声明的,即使是它在var声明前使用的时候。看下面这个例子:

// 反例
myname = “global”; // 全局变量
function func() {
alert(myname); // “undefined”
var myname = “local”;
alert(myname); // “local”
}
func();

在这个例子中,你可能会以为第一个alert弹出的是”global”,第二个弹出”loacl”。这种期许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第一个alert 的时候,myname未声明,此时函数肯定很自然而然地看全局变量myname,但是,实际上并不是这么工作的。第一个alert会弹 出”undefined”是因为myname被当做了函数的局部变量(尽管是之后声明的),所有的变量声明当被悬置到函数的顶部了。因此,为了避免这种混 乱,最好是预先声明你想使用的全部变量。

上面的代码片段执行的行为可能就像下面这样:

myname = “global”; // global variable
function func() {
var myname; // 等同于 -> var myname = undefined;
alert(myname); // “undefined”
myname = “local”;
alert(myname); // “local”}
func();

For循环
在for循环中,你可以循环取得数组或是数组类似对象的值,譬如arguments和HTMLCollection对象。通常的循环形式如下:

// 次佳的循环
for (var i = 0; i < myarray.length; i++) {
// 使用myarray[i]做点什么
}

这种形式的循环的不足在于每次循环的时候数组的长度都要去获取下。这回降低你的代码,尤其当myarray不是数组,而是一个HTMLCollection对象的时候。

HTMLCollections指的是DOM方法返回的对象,例如:

document.getElementsByName()
document.getElementsByClassName()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

集合的麻烦在于它们实时查询基本文档(HTML页面)。这意味着每次你访问任何集合的长度,你要实时查询DOM,而DOM操作一般都是比较昂贵的。
注意到,当你明确想要修改循环中的集合的时候(例如,添加更多的DOM元素),你可能更喜欢长度更新而不是常量。
for in循环
or-in循环应该用在非数组对象的遍历上,使用for-in进行循环也被称为“枚举”。

从技术上将,你可以使用for-in循环数组(因为JavaScript中数组也是对象),但这是不推荐的。因为如果数组对象已被自定义的功能增强,就可能发生逻辑错误。另外,在for-in中,属性列表的顺序(序列)是不能保证的。所以最好数组使用正常的for循环,对象使用for-in循环。

有个很重要的hasOwnProperty()方法,当遍历对象属性的时候可以过滤掉从原型链上下来的属性。
有个很重要的hasOwnProperty()方法,当遍历对象属性的时候可以过滤掉从原型链上下来的属性。

思考下面一段代码:

// 对象
var man = {
hands: 2,
legs: 2,
heads: 1
};

// 在代码的某个地方
// 一个方法添加给了所有对象
if (typeof Object.prototype.clone === “undefined”) {
Object.prototype.clone = function () {};
}

在这个例子中,我们有一个使用对象字面量定义的名叫man的对象。在man定义完成后的某个地方,在对象原型上增加了一个很有用的名叫 clone()的方法。此原型链是实时的,这就意味着所有的对象自动可以访问新的方法。为了避免枚举man的时候出现clone()方法,你需要应用hasOwnProperty()方法过滤原型属性。如果不做过滤,会导致clone()函数显示出来,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是不希望出现的。

// 1.
// for-in 循环
for (var i in man) {
if (man.hasOwnProperty(i)) { // 过滤
console.log(i, “:”, man[i]);
}
}
/* 控制台显示结果
hands : 2
legs : 2
heads : 1
/
// 2.
// 反面例子:
// for-in loop without checking hasOwnProperty()
for (var i in man) {
console.log(i, “:”, man[i]);
}
/

控制台显示结果
hands : 2
legs : 2
heads : 1
clone: function()
*/

另外一种使用hasOwnProperty()的形式是取消Object.prototype上的方法。像是:

for (var i in man) {
if (Object.prototype.hasOwnProperty.call(man, i)) { // 过滤
console.log(i, “:”, man[i]);
}
}

其好处在于在man对象重新定义hasOwnProperty情况下避免命名冲突。也避免了长属性查找对象的所有方法,你可以使用局部变量“缓存”它。

var i, hasOwn = Object.prototype.hasOwnProperty;
for (i in man) {
if (hasOwn.call(man, i)) { // 过滤
console.log(i, “:”, man[i]);
}
}
扩展内置原型
扩增构造函数的prototype属性是个很强大的增加功能的方法,但有时候它太强大了。

增加内置的构造函数原型(如Object(), Array(), 或Function())挺诱人的,但是这严重降低了可维护性,因为它让你的代码变得难以预测。使用你代码的其他开发人员很可能更期望使用内置的 JavaScript方法来持续不断地工作,而不是你另加的方法。

另外,属性添加到原型中,可能会导致不使用hasOwnProperty属性时在循环中显示出来,这会造成混乱。

因此,不增加内置原型是最好的。
避免隐式类型转换
JavaScript的变量在比较的时候会隐式类型转换。这就是为什么一些诸如:false == 0 或 “” == 0 返回的结果是true。为避免引起混乱的隐含类型转换,在你比较值和表达式类型的时候始终使用===和!==操作符
避免eval()
// 反面示例
var property = “name”;
alert(eval(“obj.” + property));

// 更好的
var property = “name”;
alert(obj[property]);

使用eval()也带来了安全隐患,因为被执行的代码(例如从网络来)可能已被篡改。这是个很常见的反面教材,当处理Ajax请求得到的JSON 相应的时候。在这些情况下,最好使用JavaScript内置方法来解析JSON相应,以确保安全和有效。若浏览器不支持JSON.parse(),你可 以使用来自JSON.org的库。

同样重要的是要记住,给setInterval(), setTimeout()和Function()构造函数传递字符串,大部分情况下,与使用eval()是类似的,因此要避免。在幕后,JavaScript仍需要评估和执行你给程序传递的字符串:
揭秘命名函数表达式
函数表达式和函数声明
在ECMAScript中,创建函数的最常用的两个方法是函数表达式和函数声明,两者期间的区别是有点晕,因为ECMA规范只明确了一点:函数声明必须带有标示符(Identifier)(就是大家常说的函数名称),而函数表达式则可以省略这个标示符:

函数声明:

function 函数名称 (参数:可选){ 函数体 }

函数表达式:

function 函数名称(可选)(参数:可选){ 函数体 }

所以,可以看出,如果不声明函数名称,它肯定是表达式,可如果声明了函数名称的话,如何判断是函数声明还是函数表达式呢?ECMAScript是通过上下文来区分的,如果function foo(){}是作为赋值表达式的一部分的话,那它就是一个函数表达式,如果function foo(){}被包含在一个函数体内,或者位于程序的最顶部的话,那它就是一个函数声明。

function foo(){} // 声明,因为它是程序的一部分
var bar = function foo(){}; // 表达式,因为它是赋值表达式的一部分

new function bar(){}; // 表达式,因为它是new表达式

(function(){
function bar(){} // 声明,因为它是函数体的一部分
})();
还有一种函数表达式不太常见,就是被括号括住的(function foo(){}),他是表达式的原因是因为括号 ()是一个分组操作符,它的内部只能包含表达式,我们来看几个例子:

function foo(){} // 函数声明
(function foo(){}); // 函数表达式:包含在分组操作符内

try {
(var x = 5); // 分组操作符,只能包含表达式而不能包含语句:这里的var就是语句
} catch(err) {
// SyntaxError
}

你可以会想到,在使用eval对JSON进行执行的时候,JSON字符串通常被包含在一个圆括号里:eval(’(’ + json + ‘)’),这样做的原因就是因为分组操作符,也就是这对括号,会让解析器强制将JSON的花括号解析成表达式而不是代码块。

try {
{ “x”: 5 }; // “{” 和 “}” 做解析成代码块
} catch(err) {
// SyntaxError
}

({ “x”: 5 }); // 分组操作符强制将"{" 和 "}"作为对象字面量来解析
还有一种函数表达式不太常见,就是被括号括住的(function foo(){}),他是表达式的原因是因为括号 ()是一个分组操作符,它的内部只能包含表达式,我们来看几个例子:

function foo(){} // 函数声明
(function foo(){}); // 函数表达式:包含在分组操作符内

try {
(var x = 5); // 分组操作符,只能包含表达式而不能包含语句:这里的var就是语句
} catch(err) {
// SyntaxError
}

你可以会想到,在使用eval对JSON进行执行的时候,JSON字符串通常被包含在一个圆括号里:eval(’(’ + json + ‘)’),这样做的原因就是因为分组操作符,也就是这对括号,会让解析器强制将JSON的花括号解析成表达式而不是代码块。

try {
{ “x”: 5 }; // “{” 和 “}” 做解析成代码块
} catch(err) {
// SyntaxError
}

({ “x”: 5 }); // 分组操作符强制将"{" 和 "}"作为对象字面量来解析

表达式和声明存在着十分微妙的差别,首先,函数声明会在任何表达式被解析和求值之前先被解析和求值,即使你的声明在代码的最后一行,它也会在同作用域内第一个表达式之前被解析/求值,参考如下例子,函数fn是在alert之后声明的,但是在alert执行的时候,fn已经有定义了:

alert(fn());

function fn() {
return ‘Hello world!’;
}

另外,还有一点需要提醒一下,函数声明在条件语句内虽然可以用,但是没有被标准化,也就是说不同的环境可能有不同的执行结果,所以这样情况下,最好使用函数表达式:

// 千万别这样做!
// 因为有的浏览器会返回first的这个function,而有的浏览器返回的却是第二个

if (true) {
function foo() {
return ‘first’;
}
}
else {
function foo() {
return ‘second’;
}
}
foo();

// 相反,这样情况,我们要用函数表达式
var foo;
if (true) {
foo = function() {
return ‘first’;
};
}
else {
foo = function() {
return ‘second’;
};
}
foo();

函数声明的实际规则如下:

函数声明只能出现在程序或函数体内。从句法上讲,它们 不能出现在Block(块)({ … })中,例如不能出现在 if、while 或 for 语句中。因为 Block(块) 中只能包含Statement语句, 而不能包含函数声明这样的源元素。另一方面,仔细看一看规则也会发现,唯一可能让表达式出现在Block(块)中情形,就是让它作为表达式语句的一部分。但是,规范明确规定了表达式语句不能以关键字function开头。而这实际上就是说,函数表达式同样也不能出现在Statement语句或Block(块)中(因为Block(块)就是由Statement语句构成的)。
在ECMAScript的语法扩展中,有一个是函数语句
1).一般语句能用的地方,函数语句也能用,当然也包括Block块中:
2)函数语句可以像其他语句一样被解析,包含基于条件执行的情形
3)函数语句不是在变量初始化期间声明的,而是在运行时声明的——与函数表达式一样。不过,函数语句的标识符一旦声明能在函数的整个作用域生效了。标识符有效性正是导致函数语句与函数表达式不同的关键所在
4)函数语句和函数声明(或命名函数表达式)的字符串表示类似,也包括标识符:
5)
中还是很常见的,在web开发中友个常用的模式是基于对某种特性的测试来伪装函数定义,从而达到性能优化的目的,但由于这种方式都是在同一作用域内,所以基本上一定要用函数表达式::函数命名表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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