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诡使》第二十九章 废私

红林悟道《韩非子-诡使》第二十九章 废私

红林悟道《韩非子-诡使》上一章韩非子为我们阐述了法制的意义,他认为“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这句话可以解读出一部大书,我总感觉马克思是受到了中国古代圣贤思想的启发才创立了马克思主义,这句话足以让世界上其它的世俗学说汗颜,尤其是对各类资本主义演义学说来讲,无异是刺中了心脏。

“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废私是为公,为公立法是韩非子这句话的核心。这里的“私”,可以是少数人的私利,也可以是少数人的私行,也可以理解为私有。行私获私利,继而发展成私有,私有必侵害公利,这里的公利不仅是君主的利益,也是社会公共利益。在韩非子看来,君主代表的就是全体民众的利益,私有侵害君主利益,也就是侵害了民众的利益。

自古中国传统思想中君主利益与民众利益是一体的,从来没有将两者及其利益区别与对立起来,我们在前文讲过凡是将这两者其及利益区别与对立起来的君主,一般都长久不了,这不符合中国传统“天下大同”的思想与文化,更不符合为君之道,为君之道的最高境界就是中国传统思想“道”,无私无欲,润泽万物。

为君之道要持之以恒,不可有丁点懈怠,否则前功尽弃,一切从头而来。这种说法带有浓重的宗教色彩,佛祖在《金刚经》中说,一切菩萨,如有住相之心,则不叫菩萨,只是名曰菩萨。意思很明白,既是是修行到菩萨的境界,但凡心有住相妄念,则之前的修行都归为零,一切从头开始。其实,世俗世界的“坚持”有此意思,只是佛家修行的目标是精神世界里的“虚空”,而世俗世界里的坚持是为了具相的目标。不管是为了精神世界里的“虚空”,还是为了世俗世界里的具相目标,忍辱精进与坚持不懈是唯一的办法,别无它法。

不管是为了维持君主的统治,还是为了国家的安定和谐,韩非子告诉君主依法治国要坚持,不能随性而为,也不能固步自封不求创新发展,更不能走偏路走邪路。“废私”是君主立法与执法的目的,“为公”是君主立法与执法的原则,这与我们的奋斗目标高度的一致。同样韩非子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社会法治混乱的根源,就是行私,他说:“私者,所以乱法也。”

资本主义在中国行不通,不仅在于力量的不济,主要原因是中国没有资本主义发展的思想土壤,资本主义以私有制作为社会经济基础,就这一点就与“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的思想相违背也相矛盾。“立法者”必是统治者,按中国传统思想统治者必是全体民众利益的代表者,而资本主义社会的统治者却是私有者的代表,一位私有者的代表怎么可能再去“废私”呢?实事也证明,资本主义在中国行不通,也救不了中国,只有“为公”的社会主义能救中国发展中国,实事也证明这是正确的。

打什么样的旗帜,就走什么样的道路,坚持不懈才能成功。我们要实现伟大的人类理想,就要坚持“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的思想与原则。一切有违公法的私行,要坚决制止,私行,不仅单指违法行为,还有侵害公利的行为。这也是我们一直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原因。前进的道路并不平坦与直顺,也许会走弯路,但目标不能丢失,方向不能走偏,信仰与原则是我们行正的法宝,圣贤和伟人的教诲与训诫已经为我们的事业指明了方向,也为我们提供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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