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读「论语」19.10:君子上达信有义,小人下达信无仁

「子张篇第十九」10

【原文】

子夏曰:“君子信而后劳其民,未信则以为厉己也;信而后谏,未信则以为谤己也。”

【译文】

子夏说:“为政者要取得民众的信任后,再让其做事。否则,民众会以为自己被祸害;要取得上级的信任后,再去进谏。否则,上级会以为自己被诽谤。”

【注释】

“子夏”,孔门十哲文学科弟子,小孔子44岁。15岁即入孔门,曾随孔子周游列国。

“君子”,此处指为政者。

“信”,此处指取得某人的信任。

“劳”,使……做事。

“厉”,虐也。祸害、虐待。如《孟子·滕文公上》中的“厉民而自养也”。

“谏”,进谏、规劝。

“谤”,毁也。毁谤、责备、批评。

【评析】

事上使下,皆需相互信任,然后方能有所作为,这在道理上是不错的。故后世多将“信而后劳其民”、“信而后谏”当作“领导艺术”来看待、学习。但细品本章子夏之言,总觉得味道怪异,似乎少了什么东西。

《论语》中有不少与“劳其民”有关的孔子言论。比如,“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1.5);“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5.16);“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12.2);“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13.4);“上好礼,则民易使也”(14.41);“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17.4);“惠则足以使人”(17.6),等等。

以上孔子之言,虽表述各有不同,但其宗旨皆不离一个“仁”字。是故子曰“吾道一以贯之”。而本章子夏之言,恰恰缺少了“仁”的内核。如此一来,本该是仁德一端的“信”,便被异化为“劳其民”的手段;“民”也便由为政者行仁的目标,转而变成了统治者谋利的工具。所以“味道”当然就怪。

子夏的门下弟子吴起,是与孙子齐名的兵家泰斗,也是先秦法家的著名代表人物。他在任魏国西河郡守期间,曾为攻略秦国据点而“徙木立信”,后来商鞅变法也曾效法此术,以确立法家“严刑厚赏”的威信。无论吴起的“徙木立信”,还是法家的“严刑厚赏”,无疑都是对子夏“信而后劳其民”的实践。但这种“信”,并非儒家之“德”,而是法家之“术”。因为它根本与“仁”的宗旨无关,只是为达成某种功利目的而进行的利益收买和威逼利诱。

至于“信而后谏”,也同样值得商榷。孔子说“君子有九思”(16.10),主张“言思忠”、“见得思义”。“忠”即尽己于义。故进谏当以合义为宗旨,而不应以“谤己”为考虑;“得”即利害得失。若“以为谤己”便当谏不谏,则有悖“见得思义”之旨。

“信”在本质上,是对仁义诚实无欺的表达。若抛开仁义而讲“信”,便如孔子所言,是“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13.20)。故“信而后劳其民”、“信而后谏”,不过是事上使下之“术”,而并非居官为政之“道”。子曰:“君子上达,小人下达”(14.23)。能通达于尚仁行义之道,方为“君子儒”(6.13);若专精于趋利避害之术,即为“小人儒”。

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4.16)。法家就是要用“严刑厚赏”之“信”,将民众驯化为趋利避害的小人。因为君子难以被威逼利诱,小人则方便被收买役使。故学者于无义之“信”,不可不细辨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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