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媒体艺术考(1)传播思辨

撰写于2021.8.17 / 第一次修改:

#数字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思辨# 第一个问题

前面说了,数字艺术与数字媒体艺术最大的差异,至少是字面上的差异在于“媒体”二字,而媒体最大的背景在传播学,所以不妨可以从传播的角度来先进行探讨。当然,传播与传播学之间还是有着本质的差异的,传播只是一个动词,当然也包含与传播有关的的目的与意义的探讨,而传播学至少是个名词集合,传播学是一套本体论与方法论的集合,针对传播学可以提出的问题还有很多,不妨可以先从传播入手,开始第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的具体内容,还是值得再展开的,数字艺术没有加媒体二次,不表示其没有传播特性,艺术本身就有传播性与传播价值,数字艺术只是在手法上的嬗变,自然也遵循着艺术传播的业已建构的一套体系。数字艺术作为对艺术的具体在形态上的重新建构,同时也是在创作手法与创作效率方面有着自身的特质化的提升,所以其传播价值自然也是基于艺术的传播价值,同时又有着自身的特质化的表现。这不是高于或是大于,自然也不是低于或是小于的问题,这是传承之后在流变的基础上做到特质化提升的问题,数字艺术源于艺术,又区别于艺术业已建构的各类形态,诸如绘画、雕塑、戏曲。数字艺术是这些形态基本上叠加了数字技法,重新形成的一种艺术形态,它可能与原本形态在直观上相差不大,或是相差很远,但这都不妨碍,因为他们在根本上就已经不再是一个语境体系,数字艺术去吸纳传统艺术,从开始的时候,就没打算沉着既有的途径走下去。

把这个厘清了,对艺术传播的高度概括就变得很有必要的,这个问题留个空格,在下面回答,或者如果有网友有兴趣,可以留言回答,我直接编辑到本文里。接下在根据对艺术传播的高度概括再对数字艺术传播进行高度概括,这便从溯源上找到脉络。最终再去理清数字媒体艺术的传播特性,这三者展开成一个对照表,那么其血缘关系,代际关系,也便清晰了,同时,彼此的红线也就明确了。

艺术传播的概念与要素:

数字艺术传播的概念、要素与特性:

数字媒体艺术传播的概念、要素与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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