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中著《翻译乃大道》笔记之二

摘抄于《变通的艺术》

心得:以下几点,也是我在翻译过程中,甚至在写文过程中,常犯的错误。我认真抄下来,时刻提醒自己做合格的译者、作者。


22.我则认为翻译如婚姻,是一种两相妥协的艺术。譬如英文译成中文,既不许西风压倒东风,变成洋腔调的中文,也不许东风压倒西风,变成油腔滑调的中文。则东西之间势必相互妥协,以求“两全之计”,至于妥协到什么程度,以及哪一方应该多让一步,神而明之,变通之道,就要看每一位译者自己的修养了。

23.如果说,原作者是神灵,则译者就是巫师,任务是把神的话传给人,翻译的妙旨,就在这里:那句话虽然是神谕,要传达凡人时,多多少少,毕竟还要用人的方式委婉点出,否则那神谕仍在云里雾里,高不可攀。

译者介于神人之间,既要通意,又得说人话,真是“左右为巫难”。读者只能面对译者,透过译者的口吻,去想象原作者的意境。翻译,实在是一种信不信由你的“一面之词”。

24.在坚守“精确”的原则下,译者应该常常自问:“中国人会这样说话吗?”如果中国人不这样说,译者至少应该追问自己:“我这样说,一般中国人,一般不懂外文的中国人,能不能了解?”

如果两个答案都是否定的,译者就必须另谋出路了。译者追求“精确”,原意是要译文更接近原文,可不是不“通顺”的译文令人根本读不下去,只能接近原文呢?

好的译文给译文读者的感觉,应该像原文给原文读者的感觉。如果原文是清畅的,则不够清畅的译文,无论译得多么“精确”,对原文来说仍是“不忠”,而“不忠”与“精确”恰恰相反。

25.“这种自信,就即时被转移到读者的身上”,这句话十分夹缠。如果我们删去“被”字,文章就通顺得多了。事实上,更简洁的做法是“这种自信,立刻就传到读者的身上。”

26.这种貌似“精确”实为不通的夹缠句法,在译本中早已猖獗。

27.就用family member 这个词做例子吧,时至今天日,我敢说10个译者之中至少有七个会不加思索,译成“家庭的一员”或者“家庭的一分子”,却竟然忘了“家人”本是现成的中文。

28.翻译既是语文表达的一种方式,牵此一发自然不能不动全身。文章曾有“化境”、“醇境”之说,译笔精进之后,当然也能臻于此等境界。

29.思果先生的研究正好对症下药。他给译者最中肯的忠告是:翻译是译句,不是译字,句是活的,字是死的,字必须用在句中,有了上下文,才具生命。

30.事实上,英文里有很多字都没有现成的中文可以对译,而一句英文在译成中文时,往往需要删去徒乱文意的虚字冗词,填满文法或语气上的漏洞,甚至需要大动手术,调整文词的次序。所谓勿增,勿删,勿改的戒条,应该是只文意,而不是文词。文词上的直译、硬译、死译,是假精确,不是真精确。

31.例如:土人们都围过来了

女性们的服装每年都有新的花样

医生们一直认为他已经康复了

这里的“们”是可以删掉的,因为都和一直之类的副词本就含有复数了。

林语堂先生一看到“人们”就生气。思果先生也指出,这个“人们”完全都是无中生有,平常我们只说“大家”。 “先生们”经常出现在对话的译文里,也是畸形欧化的怪物,平常我们说“各位先生”。

32.用名字代替动词

欧化分子有现成的动词不用,偏爱就用英文语法,绕着圈子把话拆开来说。例如“奋斗了五年”不说,要说成“做了五年的奋斗”,“大加改革”不说,要说成“作重大改革”。

33.由此悟到中英文标点最大的不同之一就是英文的逗点用的比中文少,因此把英文译成中文,不得不略加一些逗点。只有真正的行家才会注意到这一点。我不妨补充一句:英文用逗点是为了文法,中文用是为了文气。

所以欧化分子用起逗点来,也照样十分“节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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