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情窦初开的年纪有点晚,在22岁那年才有了人生第一个喜欢的人。
那是我初入社会的第二年,20初头的年纪,正值风华,我把青春挥洒在工厂上的流水线上,枯燥机械乏味的工作除了给身体上带来的疲备自不言说,更是在精神上的同化看不到自我,这种日子过了今天知道明天,就在生活没有希望的时候我遇到了那个人。
在那个炎热的夏天,我穿着人字拖,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去我妈上班的档口玩,当我到达档口,扶好车,刚要进门时好巧的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啊”了一声后我整个人就往前趴,好巧的摔了个狗吃屎,人在摔倒的时候大脑有个极速反应,就是想着千万别被人看到,但是好巧的是我一抬头,就看到屋内有个人正对着我笑,不是微笑,是想大笑又拼命忍住的那种笑,看着那张长的有点肆意的帅气脸,我既然有点迷失了自己,忘了被摔痛的脚,忘了被踢飞的鞋,直到我妈从外面进来才知道,他是她新来的同事。
他让我叫他老迈,其实他一点都不老,还比我小两岁,帅气,阳光,会跳街舞,笑起来还有两个酒窝,是每个女孩都喜欢的类型,我当然也不例外的无可救药的喜欢上了他。
他不知道我是喜欢他的,因为我喜欢他从没有告诉过他,或许他应该能感觉出我是喜欢他的,因为我没事就会去“骚扰”他,那时手机还不是很盛行,我人生第一部手机不叫手机,叫“小灵通”---一部蓝色的小可爱承载着我和他一次次通话的使命,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东拉西扯,偶尔他还会在我的职业规划里提一点建议。
就这样几个月过去,我们一起吃过饭,一起网吧上过网,去过游戏厅,逛过公园,记得两人第一次去鬼屋,实现了第一次牵手,也许他是无意动作,只是让我在这个恐怖的环境里让我安心,但对我来说意义非凡,表面镇定,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在那长长忽明忽暗的走道里,两边的怪力乱神都没法引起我的注意,心思完全放在被他握住已然出汗的手心里,希望时间能过得慢一点,走道再长一点,我就能贪念他的爱护再久一点。
要说我喜欢他的程度到底有多深,我也说不上来,就是时时想见到他,想知道他在干什么,如果约了见面他有事担搁来不了我会想办法去找到他。
记得一次我记忆深刻,两人约好周末去爬山,前一晚我像个孩子一样兴奋的睡不着觉,好不容易盼到天明,一早就到约好的超市门口等他,然而整整等到中午十二点都不见他的人,连一个电话都没有等到,心情由期盼变成了失落,在门口站的太久的我慢慢的走向旁边的电话亭,坐在电话亭里发呆,心想他肯定有事情来不了,又没有办法打电话告诉我,现在是中午他一定会想办法联系我的。
正在我想的出神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是个陌生的座机号,我赶忙放到耳边,果然是他的声音,原来厂里机器出故障临时调他去维修,老板也批不了他的假,手机又掉水里开不了机,中午一下了班赶紧跑附近的士多店打电话给我,说了几句对不起,说他班也没好好上,怕我在那等哭了。
其实一听到他的声音,我就已经控制不住眼泪了,除了发出嗯嗯的回应外说不出任何话,眼泪就这样一直吧吧掉,似受了多大的委屈一样,最后他说了些安慰的话让我自己随便逛逛早点回去。
挂掉电话,在电话亭又呆坐了几分钟,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心里嘀咕道:“你不来找我,那我就去找你”。这个想法一出来的时候把我吓一跳,转而又兴奋起来,然后又难过起来,难过的是我只知道厂区的地名,不知道具体位置,看了看刚刚的来电号码,毅然决然的叫了一辆摩的送我到他厂所在的管辖村。
在路上想了几种见到他后的他的反应,是惊喜还是生气,如果是惊喜我要怎么表现,万一他生气了我又该如何收场,这一路我为我的行为激动的要喊出来,又怕我的做法冒失不得当引起他的反感。
下车后我拨通了士多店的号码,让他告诉我他店的具体位置,因为我知道老迈能下完班很快就能打电话给我,说明他们离的不远,庆幸店主脾气很好,对于我的多次电话打扰还不厌其烦的为我指路,在走了两个多小时我终于出现在这家店门前时,那种成就感不言而喻,我高兴我离他更近了,店主告诉我这里是一个工业区,有五十多家厂在这里,没有电话不知道厂名是很难找到人的。
我知道我一定能找到他,找不到在路口等也要等到他,今天说了要见面就一要见到。
谢过店主后,我便沿着工业区主路一家家走家观花的看,每个厂都机器轰鸣,一阵忙碌景象,我不敢冒然进去打听,更希望我要找的人就在一个厂门口等我,等我的出现。也许上天眷顾,又也许心诚则灵,在我走入第二个主道,走近最后一个厂门前时,有一个人也正从他厂里走出来,他无意间向我这里看一了眼然后转头,下一秒眼睛迅速又朝着我看,知道吗?这种反应就很像电视剧拍的那样,然后他就朝着挥手,我当时还纳闷,心想这人谁呀不认识瞎挥什么手,看我没反应,他跑过来,当他离我越来越近时我才看清楚他,这不就是我今天要见的人吗。
老迈看到我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他还是惊讶的说不出话来,两手在身上衣服来回擦了几下,作势想给我个拥抱却又停下来,两只手停在半空,尴尬的笑道:“我身上太脏了”
是呢,还真有点脏,白色T恤多处蹭了几道黑色油污,脸上手上没几处是干干净净的,但我此时一点都不想顾忌,恨不能长几个胆让我有勇气扑过去抱住他,可是理想中有多勇敢,现实里就有多懦弱,我没有去抱他,只是仰着头傻傻的看着他笑,笑里有得意,像是告诉他:看,我厉害吧,这样都能被我找到。
每个人都会为了喜欢的人奋不顾身,做自己觉得值得的事,有朋友问我什么喜欢,什么时候爱,我想一句电影台词可以给出答案:爱是克制,喜欢就是放肆。
在不久后的某个晚上,我发了条告白的信息给他,告诉他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隔天晚上才收到他的回信:你适合做我妹妹。
这个晚上又一次被眼泪洗礼,当他深思熟虑的说完这句话,我知道我跟他再不会有交集,爱之入骨时,愿意自己化身做他身体的一部份,做他的眼睛,做他的嘴唇,哪怕是的脸上一颗痣,一根毛发,人只有在哭过之后才会明白,感情之事,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一切随缘,在你悲切的爱而不得时,也许正是要遇到你真正的盖世英雄,所有的经历,不管好坏都不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担然接受并赋予它存在的价值,或得或失或成长都有他背后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