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公平?

公平自人类文明诞生以来,就一直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中国历史上几乎所有的农民起义的根源都是社会的极端不公平,“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对此做出了深刻的写照。而大多农民起义,也都打着“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旗号,追求着理想中的公平社会。


然而现代经济学却发现,公平与效率是不可兼得的。当一个社会过度追求公平,试图拉平所有人的差异时,会严重影响社会的发展效率。在无论大家贡献多少,能力大小,最后所得却几乎没有差别的情况下,人们的积极性会受到打击,从而拉低社会的效率。


因此,社会学家弗里德曼主张,应该放手让社会进行充分的自由竞争,提高效率,从而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只有把蛋糕做大了,人们才能更好地获得分配


然而,当我们把社会效率放在首位时会发现,马太效应将成为支配社会的主要力量。富者可以利用其资源优势,在各方面领先弱者,并将这种优势进一步巩固,最终全方位碾压弱者,其结果是严重的社会两极分化,造成社会动荡。


由此,如何在追求公平与效率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就成了当今社会学家的一个热点问题。

既然消灭差别的公平无法实现,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差异,无论是地位差异还是经济差异。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上的一切差异都是允许的。被承认的差异必须是合法的,也就是说,造成差异的因素必须被认为是公正的。


一个人依靠权力进行贪污腐败大肆敛财造成经济差异,或者通过阿谀奉承平步青云造成地位差异,都不在被承认的范围之内,因其程序是非法的。这里的非法不单单指的法律制度上的非法,更指这种差异不符合人们为公正所约定的规则。


那么,什么才是公正呢?一般来说,一个人的财富与地位能够和他的相关能力匹配,就被认为是公正的。人们承认的是因为能力的不同,素质的不同,由此造成经济、地位的差异,这种差异是为人所接受的,也就是公正的。


公正的差异有一个特点就是流动性,社会学将其称为“精英循环”。就是说一个高地位、高财富的人,如果其能力或素质与其所在的位置不匹配了,那么他就应该失去自己的地位或者财富,而原本贫穷却能力出众的人可以获得相匹配的地位和财富,让社会的精英群体产生流动和自我更新。只有当社会的固化现象被打破,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会的高效率运转。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么一个社会中,当一个人依靠能力而获得巨额财富之后,依然会出现马太效应。强者的资源优势会进一步增强其自身的实力,并将这种优势扩展到下一代,造成强者与弱者的能力在起跑线上就不公平的现象。


因此,要实现真正的公平,在保证“能力匹配”和流动性的前提下,有必要人为地对马太效应进行干预,削弱其影响。也就是说,对于贫困者,社会的弱势群体,应当进行一定的帮扶活动。而在所有的帮扶活动中,最重要的当属教育,思想上的弱势才是真正的弱势,经济贫困究其根源还是思想贫困。


然而,经济扶助、教育扶助、社会福利等各方面为社会公平做出的努力,具体应当把握到什么度,依然是一个较大的难题。扶助过头了,容易造成慵懒型社会闲人的出现;而扶助不够,又不符合人们对公平社会的追求。


如何实现真正的公平社会,人类还在探索之中。但是值得欣慰的是,人类在这条路上,始终是进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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