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暗恋终得见天光

推荐大家一篇暗恋文,《濯枝》

看完后我的心情久久未能平复,可能少女时期的暗恋都将无疾而终,而这篇文章却是一个例外,故事的开始,十六岁的孟听枝给程濯写了一封很长的信:

  程濯:


  你好!


  我是高一(12)班的孟听枝,想给你写信很久了,得知你出国的消息,冒昧写下这封信。


  看到这里你大概会皱眉孟听枝是谁?


  你不会记得高三开学,你在食堂窗口给一个高一新生指过相思奶茶,那天你穿14号的球服,微微流汗,从窗口取走一个球队的饮料,路过门口的冷气帘,一步踏进阳光里。


  我愣了好久,我不知道你是谁,也不知道红豆奶茶为什么要叫相思奶茶,窗口的老板告诉我,因为此物最相思。


  军训后,我晒黑了一个度,开课后很怕在校园哪个角落遇见你,可我时刻在期待遇见你。


  班里课间总有女生提程濯这个名字,我模模糊糊听着,直到国庆放假前,那天下午学校提前放假,据说是有校际篮球赛,我被前桌的女生拉去球场,人山人海外就有人撕心裂肺地在为程濯加油。


  前桌的女生拽着我挤进人潮,你投了一个三分,她在我耳边尖叫,指着你说,程濯学长帅死了。


  那一刻,我像是误闯了一个独属于程濯的星球,这个星球的文明刻板,所有的文字和语言都与程濯有关。


  最后我心无旁骛又静默至极地和她们成为了同类。


  可我不能说话,我是你国度里的一个平民哑巴,那些排山倒海般的对你的喜欢,赤.裸直白,爱意盈天,我只是其中一个微不足道的环节,你下场擦汗,掠过看台的那一眼,甚至不会为我停留0.01秒。


  我不该再有太多痴心妄想,可十一月,高一期中考,我在天台哭,你解开手表借给我,我又开始沉溺。


  每天早上,你路过秀山亭的长街去十四中,我跟在你身后和你同行一段路,都觉得这样的日子很好。


  或许别人的喜欢对你来说已经成了一种困扰,我没有想过告白,可我太想见你了,哪怕远远的看一眼也可以。


  我作文一直写的很差,我也不喜欢写作,但我太想在不打扰你的情况下见一见你了,所以我参加了校报社,大概是有才气的人太多,校报社缺我这种任劳任怨的,我很顺利的进入。


  每周我都可以去高三楼发校报,高三一共四十三个班,我发过二十七次校报,你有十一次在班里,从我手里接过报纸,看也不看地塞进桌屉里。


  发完报纸,每次都会沾一手的印刷油墨,我洗很久才能洗干净,就像对你,很喜欢很喜欢,但不会有人知道。


  你也不会知道。


  这是我第一次喜欢一个人,我从没想过单方面的喜欢如此难受,那些戛然而止的欢喜和猝不及防的伤心,将我本该乏善可陈的青春填得那么满。


  你出国的消息来得毫无预告,隔周的升旗仪式结束,贴吧里很多女生难过失意,她们祝你如何如何。


  我没有祝福给你,你那样光风霁月的人,去到哪里应该都会顺遂的,你本来就是发光的,我只希望,我的孤月永不坠落。


  我心里的程濯,永远快乐。


  你出国后,我恍惚了好多天,今天我在我家二楼窗边系鞋带,我之前就是这样磨蹭着等你出现的,可我忘了,你不会再出现了,不会再出现在我的窗户里。


  我要迟到了,干脆就翘了课。


  外面在下雨,苏城从来没有下过这么大的雨,夏天真的来了,你也真的消失了,我在写这封信。


  我忽然能预见自己的未来,是波澜骤歇的海,所有风浪都离岛很远,你也是。


  我试着问过自己,你连我是谁都不知道,这样的喜欢算什么呢。


  直到今天,我才想明白。


  暗恋是带着所有金银细软,在你的海域沉船。


  不出意外再难见天光,别人救不了,而你不会来,我心甘情愿的蒙厄,束手就擒的沦亡。


  可我仍有贪心,以后的许许多多年,程濯,我还能再见到你吗?

  落款是孟听枝。

  时间是七年前的六月。

      都说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终难两人两全,但故事的最后,程濯给16岁的程太太回信:“以后的许许多多年,程太太,我们岁岁朝朝见”

         

        分享文中我很喜欢的一句话:情话很烫,所有暗恋终得见天光……愿你们的暗恋有一个圆满的结果,不再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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