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9#谈判中的强迫力

相信所有人都有过类似的感受:

一旦你感觉一个人有能力对你进行某种形式的惩罚,他就拥有了一定的强迫力。

比如:交警让你停车在路边,最终可能只是例行检查一下你的驾照,但是相信你还是会感到不安和紧张。

1、强迫力的表现形式:

第一,嘲笑或让人感到难堪;

第二,通过揭露某个秘密来破坏别人的声誉;

第三,通过给别人带来痛苦的经历来破坏对方的心情;

第四,分配给对方一些困难而艰苦的工作;

第五,浪费对方的时间;

第六,让对方返工或者重新学习;

第七,大发雷霆的阻碍对方。


2、强迫力和奖赏力可以软硬兼施的用在谈判桌上。

可以抽出一分钟,列出3条理由,说明为什么客户不选择你就会遭受损失。

这三条理由中应当至少包括一条:他们会失去我。

客户之所以选择你,并不是因为你的产品或服务质量更高,而是因为不选择你的产品和服务,他们会失去你。要想成功的建立自己的强迫力,就一定要在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上增加一定的附加值————让对方不敢不购买你的产品或服务。

真正的差别是你,你对本公司产品的了解,你对客户所面临问题或机遇的理解,你帮助客户创造性的解决问题和抓住机遇的能力。


3、真正的对手是自己,而不是对方。

当你感到别人可以强迫你的时候,他就拥有了强迫你的力量。要识破并且把注意力从这上面移开并不容易。

比如,第一次给客户报价,一般要高于你的真实价格,但是往往这样做并不容易,因为你害怕客户会吓跑或者不相信这个价格。

解决方法是:你必须知道自己在怕什么,然后想办法克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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