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卖一个一块钱的商家,被罚款4万

先用普通老百姓的眼光,来讨论这个商品定价问题。

打火机一个进价是四毛钱左右,售卖一块钱吧;

矿泉水一瓶进价是五毛钱左右,售卖一块钱吧,甚至更高;

土豆萝卜一斤进价是三毛钱的时候,售卖一块钱,不过份吧。

那么,口罩进价一个为六毛钱,售卖一块钱。这们的行为,普通老百姓能不能接受?老百姓会不会认为这是黑心商家?

近日,湖北省洪湖市一药房因涉嫌哄抬物价,将进价0.6元/只的一次性口罩按1元/只销售,随后被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一万余元,并罚款人民币四万余元一事引起关注。

此事一经曝光,网络上众说纷纭。0.6元进价,按1元/只销售,到底有没有国家法律?到底是不是哄抬物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规定:

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商品价格的确定可分为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当今,国内处于疫情期,口罩属于稀缺商品,需求量很大。我们极力反对有人或者有部分商家趁此机会,发起国难财。

我们也期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能够狠抓口罩市场秩序,保证老百姓不会受到价格欺诈,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事实证明,口罩的价格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一个口罩进价0.6元,售卖一块钱一个,还是在广大老百姓可接受的范围内的。

2月13日,洪湖市委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目前,有关部门对该处罚程序、购销程序已重新启动调查。被处罚药店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药店已不卖口罩,接受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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