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设计模式金科玉律:复用!
变化是复用的天地,面向对象的设计的最大优势是抵御变化。

1. 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1)依赖倒置原则

  • 高层模块(稳定)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变化),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
  • 抽象(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变换),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2)开放封闭原则

  • 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3)单一职责原则

  •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4)Liskov 替换原则

  •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他们的基类(IS-A)
  •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5)接口隔离原则

  •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他们不用的方法
  •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6)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
  •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 而对象组合只需要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7)封装变化点

  • 在代码的变化和稳定之间寻找隔离点。
  •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阶层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8)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型,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类型。
  •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继承的接口。
  •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低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

2. 重构技法

静态 -> 动态
早绑定->晚绑定
继承->组合
编译时依赖->运行时依赖
紧耦合->松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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