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一些感悟

  乡土中国是由十四篇论文组合能成的一本书,作为一本四十年代后期的作品,在70多年后的现在来看也依旧适应,书中写到的很多社会变迁的规律,也在漫长的时间中实现,也许这就是经典的魅力吧。


  乡土中国,中写到乡土社会的根本在于“土”,土即使土地,土地是不可移动的,这也就注定依靠土地生活的人是定居在这片土地上的。乡土社会的本质是熟人的社会,因为定居,因为父子相传。


  作者觉得文字下乡,很难推广,因为第一乡土社会不需要文字,因为彼此熟悉,他们有他们独特的识别方式,从小看着长大,所有接触到以及教育都来自于自己的父辈,所以很多人的一言一行都仿佛和父辈一样。比如,乡下人敲门,屋里人问的最多是“谁啊”,而回答一般都还是“我”。一个简单的“我”就能让屋里人确定来了的身份,这就是听声断人。因为彼此熟悉,声音,形体,走路的姿势都能一一给人对应。所以不需要文字,而文字要下乡,那就一定要社会的乡土性发生改变,文字才能下乡。时间告诉我们,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才让乡土社会中的人变得陌生,开始需要文字或者其他符号来区分个人。乡土社会是传统的社会,他所有的传承和经验都来自于父辈们的积累。


  乡土社会最大的毛病是“私”,比如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比如公家二字,仿佛只要是公家的就都能占点便宜,不想占便宜的,反被人看不起,就如格兰亨姆公律(劣币驱除良币)。但是这种私也是有差序格局的,差序格局大概就是以己为中心,一层层往外推进,家、族、团体、国等等。简而言之就是,私: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族,为了族可以牺牲小团体。为小团体也可以牺牲国,因为后者在他看来是公家。当然私也是相对的,因为他也可以为了国牺牲小团体的利益,为了小团体牺牲族,为了族牺牲家。这就形成了一种差序格局。


  而维系差序格局中一个复杂的关系网,依靠的不是法律法规,而是道德伦理。对于君上要忠,对于朋友要义气,对于长辈要孝等等。而其中最重要的团体就是家族,家族中的事业只要能够负担所以族人 那么兄弟叔伯都可以集中所以的族人。


  在乡下,是无讼的,因为不管对错,都会先两方各打八十大板。乡土治安维持主要是“礼治”,就是依靠公认合适的因为规范“礼”来规范,“礼治”与“法治”一样,都是对一些行为的规范,只是“法治”依靠国家力量来推行。很多事情,不违法但是无礼,也让他人在乡土社会无立足之地。比如一名男的与人通奸,被女方的丈夫发现,将这个男子打伤了。在礼治看来这个男子不道德,受到大家的谴责,但是法律却不这么认为,因为通奸是无罪的,而伤害他人是有罪的,所以女的丈夫要对承担打伤男子的罪责,而这么男子无罪。法律本身的意义就是保护个人安全和社会安全的,它不考虑道德与伦理。即使考虑,也只占用很小的一部分。


  关于作者描写乡土社会的权利,我没有太多感触,乡土社会的权利其实是高度自治的,因为在过去王朝中,对县级一下的权利掌控都不高,更不用说每个家族内部事务了。这种权力,就有一种「长老统治」也算是礼治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因为社会继替中,新生的一代一切权力都掌握在上一代手中,在乡土社会更是如此,即使现在,上一辈对下一代也有监督权。德高望重的一定是长者,因为年轻人即使德高望重也有人压着。所以一个孩子受到的干涉很多,其中有教化之意,更多的是不合长者心意。比如孩子大声欢笑,长辈就回让他们小声,而长辈们聊天欢笑时,孩子提醒的时候,长者就回让孩子一边去玩。这就是长老的权利。因为长者是不可违背的,不论对错,就有子不言父过的说法。即使你知道他错了,但是你也不能说。就如现在很火的“杜甫很忙的梗”一样,因为他父亲名字有“闲”字,所以他必须避讳这个字。


  维持乡土社会的基础是血缘与地缘。血缘维系这社会关系,地缘确定活动区域。等地缘被打破,乡土社会也就将被破坏,比如现在,我们慢慢无视缘地域,只要哪里能赚钱我们都可以在哪里安家,面对陌生的环境,城市化的进程告诉我们不需要一起乡土社会生存的经验。因为城市化进程,已经形成新的规律。即使是血缘至亲也因为谋生和求学等各自需求而分割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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