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周朝分封制3

【公爵】

西周的诸侯国只有宋国、杞国、祝国、焦国、蓟国、陈国、虢国七个公爵诸侯国,其中虢国是因其开国君主虢仲是周文王之弟,故被周武王封为公爵,其余六国君主之所以被封为公爵,皆因其为之前的王者之后裔。夏禹的后裔被分封在杞国,商汤的后裔被分封在宋国。黄帝、炎帝、尧、舜的四个后代,分别被分封为蓟国、焦国、祝国、陈国。不过,在进入到东周,以上七国不仅爵位有所变化,也陆续被周边诸侯国吞并。

“公”亦作为诸侯的通称,但那不是爵称,而只是尊称。如《春秋》一书于鲁十二君皆称公。何休《公羊传》隐公元年注云:“鲁称公者,臣子心所欲尊号其君父。公者,五等之爵最尊。王者探臣子之心欲尊其君父,使得称公。” 鲁本侯爵,而在国内臣子则可以尊其号为“公”。这在周代是一条不成文的法则。这条法则还不仅限于侯爵,也通用于“伯子男”等各级诸侯。《白虎通·爵篇》云:“伯、子、男,臣子于其国中褒其君为公。” 因为臣子“心欲俱尊其君父,故皆令臣子得称其君为公也”。但是,如果“诸侯有会聚之事,相朝聘之道”以互相交接时,则不得“私其臣子之义”,要求诸侯各称本爵。这一原则在《春秋》中表现得十分明显。《春秋》作为鲁国史,特称其君为公;而在记载其它国家诸侯朝会时,一律各称本爵。如《春秋》庄公十六年载幽之盟曰:“冬十有二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又,僖公二十八年载践土之盟曰:“五月癸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在这两次会盟中,《春秋》所列诸侯爵秩,除卫、滕二国而外,皆其本爵。卫所以称子,是因为卫侯当时出居在外,其弟叔武参与盟会,故以未成君之礼相待。滕所以称子,是因为春秋时沦落成为“微国”,是宋国附庸。齐、晋侯爵所以序宋公之上,是因为齐、晋先后受周天子册封为“侯伯”,为诸侯霸主。而列国诸侯于国内则一律可以称公。如《国语》一书系收集各国材料辑成,书中鲁、齐、晋、宋、卫、曹、郑、秦诸国君主皆称公。《左传》甚至称邾、莒等附庸小国君主为公,如邾文公、邾定公、邾宣公;莒共公、莒纪公、莒兹 公、莒犂比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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