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万辞退赔偿金,我是怎样一步步打赢仲裁官司拿到的(一) | 纠纷起源

前言

三年前,我被工作了16年的公司辞退了。协商无果,我走上了劳动仲裁的征途大道,一走便是一年。亲历了仲裁、一审、二审、强制执行的所有过程后,我赢了,拿回了应当属于我的违法辞退赔偿金70多万。

赢了当然高兴,学到知识是另一个特别的收获:我全程没有请律师,自己去仲裁处和法院办理手续,自己准备证据、写申诉书、写抗辩书,自己上庭应诉。三次孤身上庭,和公司请的律师抗辩,赢了三次。这个过程让我深入明白了劳动法,也清楚了劳动仲裁是怎么一回事。

在上网查仲裁资料时,发现原来很多人对这方面真的是一无所知,遇到不公平的劳动纠纷时完全不懂得如何去保护自己,而且还有抗拒心理。凭着自己的认识,我回答了一些网友的问题,但是总归有限。想想,不如把自己的经历写出来。一来可以分享给有需要的网友,让他们有所借鉴,二来也算是对自己这段难得的人身经历来个总结。

为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有些细节会稍作修饰,但不会影响大家阅读。

序幕

收到辞退通知书那一刻,我没有太意外。

一个月前,和CEO的一次饭局中,他似说欲隐的试探将我调岗的想法。想把我调去的岗位是全新创造的,也就是不存在的。和我原本职位平级,和我多年来做的业务完全无关,没有下属(我原本管理着公司几个部门)。我婉拒。这个话题没谈几句就结束,饭继续吃。

我很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公司被收购了没多久,作为高管的我被盯上了。他们很清楚,这样表面调岗实际削职的做法,我肯定不会接受的。要么我自己辞职走人,要么公司将我辞退。

之后这一个月,无风无浪,没任何人和我提过此事。风暴到达之前总是表面平静内里暗涌的。

四天前,HR来我办公室了,带着调岗通知书。调岗通知书上面写的是公司将我调岗的决定,并且加了一句:我必须准时去新岗位报到,时间是给我调岗通知书的第二天,否则的话当旷工处理,旷工三天就当我自己离职。

结果当然就是我四天后收到辞退通知书了。对于这个结果,我意料中了。毕竟出来打拼了这么多年,这前后行动背后的目的我还是能看得出的。

但我仍然是出离愤怒!

辞退通知书上写的辞退原因是:我没有服从公司调岗的安排,并且旷工三天,严重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上的规章制度,所以要将我辞退并且不给予任何赔偿。

商海变迁,职海浮沉,人来人往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既然想我走,我也没必要强留,该补偿我的依法补偿就是了。而他们,想了这么个无耻的说法,连我的职业道德都要抹黑,就是为了不用给赔偿金。

可我还是忍住了。

事到如今,和他们再扯别的已经没有意思。我毕竟在这里工作了这么久,对公司的感情很深,而且很多同事和我关系好得很,我不想搞得大家都难以下台。所以,我和HR提出协商。

公司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辞退,按劳动法应该支付我赔偿金,也就是2倍的经济补偿金。我在公司工作了16年,经济补偿金就是16个月工资,所以2倍就是32个月工资。因为我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超过了所在城市的月平均工资3倍,所以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得用所在城市的月平均工资来封顶计算。也就是说,公司应该赔偿我:所在城市的最新月平均工资×3×16×2。这样计算下来,是70多万。

注:以上计算标准来自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八十七条。

这个事情闹上法庭的话,公司肯定要赔钱的,这点我相信他们心里有数,大家都懂劳动法。我说我可以只要50万,当我自己主动离职处理,这事就完了。

一下子砍了20几万,算起来差不多少了1/3,我以为这已经是非常厚道的方案了。就是想着大家好聚好散,也给自己省些麻烦。没想到,公司给出的回复是:最多只给我12个月工资。理由是:1、他们认为这不是违法辞退,没可能双倍赔偿;2、劳动法第四十七条里有一句“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12年就是12个月工资。

好吧,侮辱完我的职业道德,现在又来侮辱我的智商了。违法辞退是铁定无疑的,赔偿最高年限十二年这条是有一个特殊条件的。这两点到底法律上是怎么定义,后面我会再详细说。

我本将心照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在接到辞退通知书的当天,我离开公司,一出公司门口就直奔劳动仲裁委员会去了。

走之前,我做了几件事。1、上公司考勤系统,把我这三天的考勤记录截屏保存下来;2、把我工作用的笔记本电脑拿走(公司的);3、辞退通知书不签名,拿走;4、不办工作交接。

未完待续。。。

你可能感兴趣的:(70万辞退赔偿金,我是怎样一步步打赢仲裁官司拿到的(一) | 纠纷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