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脚的鞋子依然舍不得扔掉

在郭富城和熊黛林没有分手前,我对付不合脚鞋子的理念是忍着。坚信只要功夫深,迟早有一天,脚会成长为鞋子喜欢的模样,二人甜甜蜜蜜地契合在一起。

自打郭富城把熊黛林比喻成不合脚的鞋以后,我从他的言论中得到启发,不管多华丽的鞋子,不喜欢了都是要丢弃的。这话放在感情里实在伤人,却对我这种恋物癖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磨脚的鞋子扔就完事了。

一眨眼8年过去了,二人都有了各自家庭,日子看起来甜蜜幸福。我的不合脚鞋子却越积越多,满满当当占据了鞋柜的大半江山。

前几天张女士对我忍无可忍,把五双鞋整整齐齐摆放在门口,我下班回家时险被绊倒。她坐在沙发上河东狮吼:“扒扒你这堆破烂,瞧瞧里面是有金子还是钻石?”

那些高跟鞋怎么能叫破烂呢?当年也是经过了大型“选秀”后才被我带回皇宫。只可惜后来工作地点变更,上班无需再坐通勤车,我就改成穿平底鞋走路,不合脚的鞋子自然被打入冷宫。

蹲在地上与这几双高跟鞋对视,心里想着断舍离,手头却没闲着,三下五除二打好包,全部拎到单位留待办公时穿。我打算最后给它们一次机会,如果依然磨脚,那么果断丢到垃圾桶好了。

鉴于我上班几乎全程坐着,有四双鞋子经受住了实践的考验,只余一双鞋子上了“待定台”。

这是一双绸缎高跟鞋,前几年猫跟鞋大火时跟风买的。测评博主将它的外形和舒适度吹上了天,我拿到手后发现其除了美貌外一无是处。

刚收到货时我穿着在家转了两圈,自信心爆棚到觉得完全可以穿着上班,便换上淑女裙足登新战靴,昂首挺胸出了门。

与该图十分类似的鞋子

走出去还没有半里地我就后悔了,前面挤脚后面掉跟,每走一步都像是在刀尖上跳舞。偏偏那天运气奇差,路边一辆共享单车都没有,我双眼紧盯潇洒骑车的路人们,差一点控制不住洪荒之力,想要冲上去“抢劫”一辆车来解放自己的双脚。

咬着牙一步步朝单位的方向蹭,平时15分钟的路程,如今比跑马拉松还要难熬,我深刻体会到了“无路可退”的悲惨。

这双鞋子的首秀,以给我磨了三个大水泡落下帷幕。从此它被束之高阁,在我妈的助力下才重见天日。

原本我是想着毫不犹豫地丢弃它,都拎到垃圾桶旁边了,保洁阿姨惊呼:“这鞋好漂亮,扔了多可惜。”

于是我又把它带回办公室,陷入试穿—放弃—不舍得—再试穿的死循环中。

其实我是个办事干脆的人,对这双鞋却完全拿不出抽刀断水的果决。反倒是旁观者清,一位同事皱着眉头说出真相:射手座对于高颜值的人或物,抵抗力为零。

虽说他的打击面有点广,但用在我身上正合适。从小到大我都是不折不扣的颜控,前一段时间吴某某锒铛入狱,我竟然感觉到一丝丝遗憾:可惜了那张盛世美颜啊!

对这双不合脚的鞋子也是如此,尽管它有诸多缺点,但单凭美貌就足以让我神魂颠倒。算了,还是暂且留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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