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下班回家,进门后发现:小松心情不太好,闷闷不乐的样子。
我说:“宝贝,你今天的作业写完了吗?8点之前自己独立完成了作业,可以奖励打游戏半个小时哦!”
小松一听来了精神:“妈妈,这是你说的哦。”边说他径直冲到书房去写作业了。
过了一会儿,小松拿着写完的作业出来给我看,字虽然写得有点歪歪扭扭,但对于一个刚上小学的孩子来说,算不错了!
我把在平时收起来的游戏机取出来给他,结果他一开机,没电了。小松一下子愣住了,“哇”地一声,眼泪出来了。
一向乖巧的小松只能看到“玩不了”游戏机的这个结果,他无法原谅游戏机“没电了”的这个原因,再加上他当天可能在学校受了委屈?一时间所有的情绪累积起来崩溃了:哭了。
壹
周末,我妹带着她的孩子来我家玩。
我小外甥比小松小三岁,对于哥哥的物品不论是玩具也好,还是学习用品也好,都充满了好奇,什么都要瞧一瞧,什么都要摸一摸。
才一会,小松撅起嘴巴跑我这里来告状了:“妈妈!弟弟把我画的水彩画弄坏了!”我一看,原来是弟弟在一旁观摩哥哥作画的时候,不小心把颜料水瓶子碰翻了,哥哥的水彩画糊了……
“他弄坏一张也就算了,可他弄坏了两张,不可以!”
小松“大度”地说:“弄坏一张我可以原谅,两张不可以!”很显然,对于小松来说,无论弟弟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弄坏了他的画,“数量”才是他最关心的事。
他还不能周全地把“不是故意”的原因与“两张画”的结果综合起来考量,而是通过数量“两张”给弟弟行为的好坏下结论。
贰
有次我带小松去做陶艺。
我们开好了胚,做了一个宝葫芦,最后一步就是把泥胚烘烤干,如果不上色,当时就可以带回家了。
同行的有个孩子的爸爸可能认为他的孩子已经够懂事了,正巧他当时接了一个电话,就对孩子说:“你自己用微波炉去烤一下。不要烤过头了啊!”
过了一会,那孩子小心翼翼从微波炉里面取出自己的作品,捧给他爸爸看。
“说了不要‘烤过头’了,你看看这样子,烤得太干了、干得都要裂了!”
孩子捧着他的“作品”一动不动,爸爸接着说:“啊呀,废了废了!”
这个年逾三十的爸爸,不管自己的孩子还只是个约摸大班的孩子,更不管孩子是否知道什么叫“加热过头”,看着孩子小心翼翼捧着的“作品”,不加思考地做出一副震怒的样子,数落了孩子一番,深深伤害了年幼的孩子,还浑然不觉。
其实只要这个爸爸仔细想想,就会意识到自己的不妥之处,但他没有,他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其他。
这位爸爸的行为体现出的认知方式和8岁以前的孩子极为相似:只看结果不看原因,结果比原因更重要。
叁
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使用对偶故事法对幼儿的认知发展阶段进行研究,发现8岁以前的孩子,道德认知有一个显著的特点:他们在判断一件事情的好坏程度时,认为结果比原因更重要。
什么是对偶故事法呢?
这是皮亚杰研究道德判断时采用的一种方法。通过讲述故事,提出有关道德方面的难题、向儿童提问。
利用这种难题提问,测定儿童是依据对物品的损坏结果还是依据主人公的行为动机做出道德判断。
由于皮亚杰每次都是以成对的故事测试儿童,因此,此方法被称为对偶故事法。
下面就是其中的一个对偶故事:
1.一个叫约翰的小男孩在他的房间时,家里人叫他去吃饭,他走进餐厅。但在门背后有一把椅子,椅子上有一个放着15个杯子的托盘。约翰并不知道门背后有这些东西。他推门进去,门撞倒了托盘,结果15个杯子都撞碎了。
2.从前有一个叫亨利的小男孩。一天,他母亲外出了,他想从碗橱里拿出一些果酱。他爬到一把椅子上,并伸手去拿。由于放果酱的地方太高,他的手臂够不着。在试图取果酱时,他碰倒了一个杯子,结果那一个杯子倒下来打碎了。
皮亚杰对对偶故事提两个问题:
1.这两个小孩是否感到同样内疚?
2.这两个孩子哪一个更不好?为什么?
通过实验,皮亚杰发现年幼的儿童多数认为约翰的过失更大,因为他打破了15个杯子;而年龄大一些的儿童则判断亨利的过失更大(虽然他只打破了一个杯子,但是他行为的动机是因为他想偷拿果酱)。
基于这样的研究,皮亚杰指出,8岁以前的幼儿往往只从结果的角度来考虑对错或者严重程度,而不会从做事的动机去看问题。
他同时指出,孩子的思维之所以停留在只看重结果的程度,除了受到他们思维发展水平的限制外,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父母经常只是根据物质被损坏的程度来责骂孩子。
肆
可见,父母在面对问题上的态度和方法对幼儿认知方式的发展、以及养成良好的认知方式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了解到这一点:8岁以前的孩子只看重结果而不重行事原因的认知方式,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孩子的行为。
1.客观看待孩子的不讲道理的行为,不是所有的不讲道理都是没有原因的。
例如在文章开篇的第一个例子里,面对小松的情绪崩溃、掉眼泪,如果我对他说:“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哦!”,无视小松在这个年龄阶段思考问题的方式,那么我的责怪会给孩子带来伤害。
因为成人和幼儿(泛指8岁之前的孩子)的认识世界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成人能够理解妈妈用打游戏来奖励孩子独立完成作业是对孩子的嘉奖、鼓励行为,而游戏机没有电了并不是妈妈故意所为,妈妈自己也没有想到会出现这个情况。但是孩子不理解,孩子看到的只有玩不了游戏机这个事,他非常委屈难过。
可见,用成人的判断标准去量度幼儿有欠考虑。
2.对待孩子,切忌用简单粗暴的教养方式。
例如在我举的第三个例子里,小男孩的爸爸就是典型的这类家长。
幼儿的这种只重结果而不重原因的思维模式体现在父母身上时,就表现为简单粗暴。
如果我们能够认识到幼儿的思维是由于不成熟所致,那么我们做父母的是不是发现自己的一些做法也存在着不成熟的问题呢?
现实中,父母应该省视自己的行为方式,也防止自己像孩子一样办事:只从结果去看问题,而不去思考行为的动机和影响结果的各种原因。
3.父母不应该以物质损坏程度作为处罚的唯一标准。
责备孩子之前,要考虑一下:孩子做事的动机是不是好的?
如果孩子是出于好心,则要肯定和赞扬他的善意,并鼓励他继续做下去,然后再引导孩子如何把事情做好。
如果孩子的动机是错的,则要明确地指出错在哪里,让孩子懂得是非和对错。
父母盲目地惩罚孩子,使孩子产生强烈的不安全感,反过来只会抑制孩子道德判断水平的发展:让他停留在只重结果不重原因的认知方式上。
我们常常说,世上只有一种职业是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就上岗的,那就是为人父母。所以,我们面对小孩,有时欢喜,有时抓狂,有时想宠他上天,有时想把他扔掉。
我们情绪的起落,对孩子行为的不解,都来自对孩子心理发展认知的不足。我们多一点了解孩子心理发展的特点,也许就能对孩子的行为释然,与他们更好的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