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7(静)

《农地租约期限的“逆向选择”——基于9省份农户问卷的实证分析》读书心得

今天阅读的这篇文献对我来说难度颇大,因为涉及到数理模型和实证分析,我就写一下我看得懂的吧。

本文作者通过对全国9省份的农户问卷数据的统计分析,发现在现实的农地流转中,短期租约是普遍现象。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已经发生农地流转的经验农户来说,其后期租约期限的“事后意愿”(已经发生农地转出行为的农户的未来流转意愿)选择明显低于当期租约期限,从而呈现“短期化”趋势。在农地流转中,租约期限的选择不仅涉及交易双方的谈判能力、可承诺能力,而且与行为能力及其可考核程度紧密关联。因此,农地流转租约有其内在的特殊性:

第一、农地转出农户的垄断性优势。在土地三权分置的背景下,由于农地经营权依附于农户“天赋”集体成员权所决定的承包权,因此,一方面,在产权主体开放的条件下,任何进入土地经营的主体,要获得该承包主体的经营权,作为承包主体的农户具有“产权身份垄断”的特性;另一方面,农地产权流转必然对象化到每块具体的土地,农地经营权的流转也必然表现为具体地块使用权的让渡,因此,对于任何农业经营的进入主体而言,作为承包主体的转出农户就天然具有具体地块的“产权地理垄断”特征。可见,农户在农地租约的选择中具有比较优势,在农地缔约中天然具有谈判地位的不对称性。

第二,农地转出农户承诺能力的有限性。由于土地的终极控制权属于承包农户,任何形式的农地经营权流转在时间上不可能是永久性的,必然表现为“期限性”特征。不仅如此,由于农地转出农户在签订流转租约时,对未来的自然状态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又无法制定出各种可能的不确定情景的完全合同,因而租约期限选择就是一种风险决策。不难判断,期限越长,面临不确定的自然状态越多,风险也越大。因此,一项短期的租约不仅有利于规避不确定性,而且租约期限越短,转出农户面临的履约风险越低。可见,对不确定性与风险规避所导致的短期化决策,是转出农户风险最小化的理性选择。

第三,租约双方权利的不对称性。鉴于转出农户的垄断谈判优势与承诺能力的有限性,对于承租者来说,为了避免专用性投资及其锁定效应,往往会选择耕种短期内能够收获的庄稼,并努力实现产量的最大化。由于租约不可能对农地的各种有价值维度的属性(如土壤肥力等)做出承诺并且难以考核,必然诱致承租者过度耗费地力、过度施用化肥农药等掠夺性的机会主义行为。可见,依附于土地承包权的经营权出租,决定了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即关于土地租约的剩余控制权总是属于农户,而剩余索取权通常属于土地租用者。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的推论:一方面,为了降低土地承租者利用对土地质量信息不可观察性与不可考核性的剩余索取权而实施机会主义行为的风险,转出农户可能倾向于签订短期租赁合约,或者即使签订长期租约亦有可能利用其控制权而随时中断合约;另一方面,由于租约的短期性以及预期不足,土地承租者为了避免投资锁定与套牢,一般会尽量减少专用性投资、更多种植经营周期较短的农作物,从而加剧短期行为。由此形成的两难问题是,租约越短期化,行为会越短期化;行为短期化越明显,租约期限将进一步趋于短期化,从而诱发土地租约的“逆向选择”,甚至导致租约期限的“柠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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