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个税APP,发现身份信息被盗用!别急,手把手教你解决

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软件,在2018年12月31日已正式上线。最近,有网友在申报时竟发现自己“被入职”到一家陌生企业两年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遇到了又该怎么解决?

近日,有网友在使用个税APP填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发现莫名其妙“打多份工”的问题。

一位网友反映:“在装了国家税务总局的个人所得税APP后,惊讶的发现在我的【任职受雇信息里】除了本职工作,竟然还多了一家完全不认识的公司,和我一点交集都没有。”

这名网友还写道,“竟然查到我从2015年开始就被挂在其他单位了,2017年开始在这家公司每个月都有0纳税的记录。”

企业盗用个人信息虚报个税时有发生

如果该网友能够100%确认该公司此前从未和他发生过经济往来,那么他很可能是遭遇了个人身份信息被盗用的情况。

冒用他人信息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分为两种行为

第一种是个人冒用,例如实际用工人员没有到达法定用工年龄或是自身有不良记录无法被录用单位录取等。

另一种就是企业行为,即通过各种渠道获得身份信息来绑定利益。“例如,一个单位用工人员的收入是9000元,就可以利用三张身份证,拆分成三个人的收入,做到个税起征点之下,就达到避税效果。”

其实,曾有报道:上海居民曹先生(化名)明明无业20年,有关材料却显示:从2005年以来,先后有两家公司一直向他支付薪水,但他对此一点都不知晓,也从没领过这些钱!原本够条件申请经适房的他,一度还因此被去掉了申请资格。对此,当时的涉事公司曾明确告诉记者,“冒用信息是为了给临时工发工资!”

那这些身份信息又是如何获得,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呢?

获得个人信息的途径很多,例如身份证外借流出,也不排除通过非法途径购买身份信息。一些企业往往会把这些冒用人员的工资做在纳税标准以下,每个月再向有关部门进行‘零申报’即可。

危害:导致纳税人年度综合所得升高,影响个税缴纳

相关专家表示,由于新个税法明确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如果信息被盗用,可能导致该纳税人年度综合所得升高,最终影响个税缴纳。

解决办法:若无经济往来,可APP线上申诉

某税务资深人士告诉记者,新上线的个税APP,有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可以核验信息,避免身份证被盗用,无故多纳税。

如果个人纳税人在注册个人所得税APP时对任职受雇信息有异议,可以在APP上发起在线申诉,保障自己权益。

对此,查询了APP的相关功能,发现操作也很方便。

注册后,首先点击个人所得税APP右下角的“个人中心”,再点击页面里的第二项“任职受雇信息”,就可以查到相关单位信息。

如发现页面内的公司与自己从来没有经济往来,可直接点击右上角的“申诉”按钮,申诉类型选择“从未任职”即可。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还是要好好回忆下这些信息中是否有过经济往来或曾任职公司,这些都是证明公司曾为你申报过个税的凭证,都不用申诉。比如:你在此之前给“陌生公司”投过稿件,该公司曾给你开具过稿费,所以会有相应的纳税记录,经核实会发现有这个情况的。

税务部门提醒,如发现有异议的任职受雇信息,一定要自身先做好核实工作,100%确认与异议公司此前从未发生过经济往来后再在APP上进行申诉,以免影响广大纳税人的申诉效率。

问题一:个税APP登录有些难,七八次都进不去,这是神马情况?

元旦过后,填写申报信息的纳税人集中度比较高,系统繁忙,导致部分纳税人登录系统缓慢。随着一部分人注册申报完毕,申报效率会高出不少。

根据不少人经验,避开高峰时间段,选择晚上或者凌晨申报,成功率会比较高。

问题二:申报方式有两种,到底该选哪一个呢?

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两种方式都可以,就看自己的选择了!

扣缴义务人申报,是指取得收入时,比如单位发工资,由单位申报扣除;自行申报要到次年才能享受扣除。

问题三:弱弱问一句,单位申报会泄露个人信息吗?

这个真不用担心!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系统将一些关键信息,比如身份证号码进行了脱敏处理。同时,单位也不能修改其员工填写的专项附件扣除信息。

问题四:房贷利息和房租可以同时扣除吗?

你想多了,不行的。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问题五: 我的房子使用的是商业银行贷款,能享受扣除吗?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依法享受扣除。

其中,“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住房贷款是否符合这一条件,可以查询贷款合同,或者向具体贷款银行咨询确认。

问题六:我是独生子女,父母离异再婚,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如果纳税人对其亲生父母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唯一法定赡养人,纳税人可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需注明与被赡养人的关系。

问题七:信息填写出现错误,后果会很严重吗?

这个分情况说,不能一概而论。

纳税人不小心填错信息,应及时纠正;如果是纳税人故意造假,“无中生有”提供虚报信息等严重情况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问题八:错过申报信息填写,会不会后悔一辈子?

不会后悔一辈子,最多后悔一阵子。

如果纳税人在1月份没能及时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致无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税务部门允许在以后的月份或年度汇算清缴时再进行扣除。

问题九:说了那么多,我还有问题不明白,该找谁?

实际办理时如有疑问,可拨打各地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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