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 | 没那么简单的“爸爸”


01

前文说到企业的资金主要来自两个方面,股东和债权人,遥想初入职场第一次哭鼻子,便是因为理工科背景的我完全不懂何为股东、何为债权人。

实在不记得当时拿了什么样的文件,我又说了什么,无意中暴露了无知,在总裁办公室,被一顿言语胖揍:“股权、债权你都搞不清楚?股东的钱跟债权人的钱能一样吗?”布拉布拉……这时候我的脸部肌肉控制能力表现出色,不能让他觉得我不严肃,又不能误会有抵触情绪,微笑拿捏自认为恰到好处。好啦,我承认,这属于事后分析过度,其实无非是好似脚板钉钉、表情尴尬、呆立那里乖乖接受批评而已。

退出办公室之后,我走到四下无人的楼道里,攥紧拳头,捶胸顿足,自问自答:“他怎么可以那么凶?!”“嗯,他……可以!他是总裁!”大概是常常受表扬习惯了,对突如其来的凶残不太适应,一顿没有观众的自我表演结束之后,眼泪像是被我管控着,快乐地啪嗒啪嗒掉下来。回到办公室,我泪眼婆娑望向已经比较相熟的同事,努力发泄又故作委屈地问“我是不是应该知道股东跟债权人之间的区别?”一边说着一边在电脑上搜索(那时候手机搜索都还不太方便)。

同事可乐坏了,“哟哟哟,你这是头一次进去挨骂啊,总裁脾气暴躁你难道才知道吗?”说完幸灾乐祸,哈哈大笑起来。可能是见我虽然努力搞笑但是眼泪没停,实在有点可怜,她又施舍善意安慰我,“没事啦,现在知道也不晚,放心吧,骂归骂了,他也不会放心上的,习惯就好,习惯就好”。听她这么说,我像是得到原谅,主要是我原本也打算这样原谅自己,所以一边认真抽泣着,一边说“好吧”,然后便迅速抽了张纸巾擦了把鼻涕,又动作夸张左脸一下右脸一下甩掉眼泪,赶紧盯着电脑努力理解答案去了。

02

多年后,那些网络搜索结果通过一种深刻的场景呈现在我面前。股东大会行使着企业至高无上的权利,而债权人却因债权无法实现而使得企业资金链断裂且有权冻结企业资产。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更是在特殊时期表现出巨大的矛盾。

为了避免影响公司办公,这次的股东大会地点搬到了一家酒店的会议室,酒店外有安保、警察值守,以免索要欠款的人冲进来。

会场里,大家表情严肃。会议还没正式开始,各方已经开始质问、争执起来。中小股东(包括自称持股非常少的小股民)已经群情激愤,纷纷质问大股东,公司的资金管理、业务经营究竟藏着什么样的问题何以沦落当前的困境,公司又打算如何应对等等。显然没有人能够很好地回答这些问题,一些颇为官方的回应显得无足轻重,令发问的人情绪更为激动甚至爆了粗口。基于对这些大部分属于高知分子的人群行为的基本判断,料想不至于爆发肢体冲突和恶性事件,我只关心整个会议流程是否能完整、合规地进行下去,这是我的职责所在。

等到既定的会议时间一到,我平静地开场并宣布会议开始,此后通过一套制式化的流程履行职责,直到进入股东代表自由交流环节。往日里,这个环节通常用来大家相互问候或闲聊,眼下却成为厮杀的战场,其中两位持股5%左右的股东代表开始根据准备好的问题持续发问,言辞犀利、咄咄逼人,甚至对我引以为庆幸仅仅只是“制式化流程”的会议发言要求也提出了挑战。关于“发言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这种大家应当都能理解为非严格意义要求的内容,他却认为是我对他的刁难。我对坐在旁边的同事眨了眨眼睛、皱了皱眉,他看了我一眼又迅速垂下眼帘继续原本的沉默。我理解为劝我忍气吞声,而我原本也打算这么做。何况这位股东代表也并没有给我预留回应时间,继续连环发问,情绪越来越高亢,措辞越来越不常见。大股东的回应是我关心的,要知道,如果他回答也就是公开披露一些不得提前披露的消息,媒体、监管部门又要来找“麻烦”,大概的逻辑在前文当中有过介绍。对,就是那种读者以及听众朋友们如果比较善良,应当施以过同情的那种麻烦局面。

气氛尴尬,对话僵持,最终因监管部门催促尽快提交会议表决结果而使得会议进程不得不加快,大家不欢而散。

更为惊心动魄的一次股东大会发生在董事会换届选举之时。在累积投票制下,大股东不能理所当然地将自己推荐的所有候选人送进董事会,特别是在中小股东意欲争夺控制权时,大家显得十分紧张。在规定时间内,两位中小股东联合提交提案,拟提名三名候选人为董事(两名非独立董事,一名独立董事)。彼时董事会共9个席位,算上已经站在对立面的两大股东将占据两个席位,我们将很有可能失去4-5个席位,局面很危险。

公司方面打起了十二分精神,开始联系动员一些许久没联系过的股东争取他们的投票,这些原本的“僵尸票”此时需要发挥作用。很多甚至已经找不到联系方式,辗转努力才得以取得联系,而其中一部分人显然不怎么愿意配合。那些表示愿意配合的人又是否能在当天很好地完成投票也未可知。许多人完全不知道如何操作投票。

拿到统计结果时,我松了一口气。我们保住了5个席位,用微弱的优势仍然攥住了对董事会的控制权。但事情并不绝对,此后在董事会的部分事项决议中,出现了可怕的“摇摆票”,一度让局面变得异常复杂,也直接给我原本艰难的各方沟通工作再次上升了一个难度。

在某一次争取支持票的过程中,电话、微信、发文都显得无力,我们只好尝试去到北京与某央企股东面对面交流。可是谁去呢?彼时28岁的我在大家眼里还是个黄毛丫头,似乎无法承担这种任务去跟央企总经理对话,甚至想要说服他。但是,除去这个因素,没有更合适的人了。

我带着律师、会计师一起出发了。见到马总(化名)时,难免心中忐忑,只是掩饰紧张的技能似乎多年前已经掌握,发挥比较稳定。结束后马总还不忘从事情本身跳脱出来夸赞我的表现,只是他们作为央企,在我们董事会上的投票需要经过党代会决议,考虑的因素也非常多,最终结果如何不敢保证。对此我早有预料,来之前其实也并不敢抱有太大希望,听他如此诚恳,已经觉得难得,于是表示了感谢便离开了。

同行的律师猜想我经常面临这种场合,所以表现纯熟,我忙说并没有,如果日常决策如此“民主”,应该也就不至如此……

最后,该央企党代会不太意外地,仍然投出了反对票。

03

一般来说,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资者,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金主爸爸”。股东拥有的是公司的所有权,而债权人是依据契约来为公司借入资金并依据契约来行使权利(主要是收回欠款并享受利息)的机构或个人,拥有的是债权。

依据《公司法》和其它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任的董事组成,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任的监事组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简称“三会”)之间不存在隶属和领导关系,彼此独立存在并依法定程序各自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按照表决规则选举产生董事,组成董事会之后,所有的董事都需对公司和包括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负责,而不是定向地向提名或表决同意选举自己的某个股东。股东法律权利平等,股东权利的差异是基于股权数量和表决规则而产生的表决影响力的客观差异,并不是股权多寡的实质差别[1]。

而事实上,我国的公司或者是国家控股,或者是私人控股,包括上市公司在内以绝对或相对控股为主流,股权结构的 “一股独大” 态势十分明显,甚至在相当长时期内成为中国上市公司聚焦的特定概念和独特的现象[2]。大股东通常“一竿子到底”,决定着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所有的人事提名、任免,远不止出钱的爸爸这么简单,而是“既当爹又当妈”。所谓经营层因为具有追求自身利益的冲动,而存在对公司所有者利益的分割或减损的“代理成本”问题[3]在“既当爹又当妈”的大股东面前一般也就不成为主要矛盾。

通常大股东一般是公司的创始人,其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治理和长远发展的确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也因此会普遍得到其他中小股东的信任。此外,本质上,在一股一权的结构下,每只股票都对应着相应的控制权和经济利益,然而并不是所有的股东都想要平等地享有控制权和经济利益。

往往大股东更倾向于控制权,想要掌控公司的经营方向,促进公司的长久发展;小股东倾向于经济利益,他们购买股票最直接的目的就是获取收益,不会过多地考虑公司的经营问题,股票价格上涨就会加仓,公司经营效益不好,股价下降就会抛售股票。由于大股东与小股东追求的价值目标不一致,就会导致大股东为了获得控制权大量购入股票,造成股票过度集中,风险增大;小股东想要获取更多的收益,本不想获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但是也得被动接受,实践中,小股东一般不会行使投票权,首先是由于份额少,对投票结果的影响微乎其微,其次,参加投票的成本较高,小股东分布各地,参加股东会投票的交通费和住宿费是一笔较大开支[4]。

当然了,即使现在的网络会议、投票机制已经比较成熟,除了会派发茅台的股东大会,其他的股东大会吸引力仍然不大,大部分时候,股民们连公告也不会去看,更别提参加股东大会并投票。

一般也只有到了出现问题的时候,矛盾才会凸显,公司的主要利益冲突就会体现在股东相互之间,主要是大股东与中小股东或者控股股东与从属股东之间,也就会出现股民参加股东大会质问大股东的一幕上演了。

无论是从权力控制的弱势、信息的不对称还是对手方(机构投资者)的专业性凌驾等各方面来看,这样的市场对于普通股民来说都是不友好的,想当赚钱的“爸爸”更没那么简单。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参考文献:

[1] 高红梅.董事会秘书,究竟是谁的秘书?[J].董事会,2019(08):22-25.

[2] 赵旭东.公司治理中的控股股东及其法律规制[J].法学研究,2020,42(04):92-108.

[3] 刘晓华.论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J].现代营销(经营版),2021(06):5-6.DOI:10.19921/j.cnki.1009-2994.2021-06-0005-003.

[4] 王国巧.公司治理现状与重构[J].大陆桥视野,2022(04):10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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