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理由都不可信

女孩被分手了,哭的很厉害:“他说我对他太好了,让他有压力,不得不也对我好,但对我的好已经不是喜欢了。”

看着面前歇斯底里的女生,我也移情到了自己大学的第一段感情,女孩跟我交往三天之后分手,理由是“我当时答应做你女朋友,只是觉得你可怜。”当时很可笑。

现在想来,当一个人想要跟你分手的时候,他说的所有理由都是不可信的。被分手的人都会犯一个错误,总是试图去反驳分手的理由,想以此来保住这段破裂的关系,但是你发现你越是追,他越是逃。当一个人想要离开的时候,他所有的理由都只围绕这一个动机,就是想要离开。所以不要为了对方一个轻描淡写可有可无的理由,留下自己默默反思,是不是我哪里不好了。我们没有不好,相反我们需要通过这段感情变得更好。

同样的道理,试想一下,当你想要从一家单位辞职的时候,当你想要找领导请假的时候,你是不是也会找各种理由:家里有事,姥姥生病,身体不适,自己创业......这些理由都是真的吗?不见得吧。

心理学有个关键词“罪疚感”,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面都住了一个光辉圣洁的自己,所以当我们想要伤害别人的时候,都会本能的为自己做一个心理建设,找一个正向的无奈的理由,来合理化自己的伤害行为,比如“我很爱你,但我家人不喜欢你”“我并不想离开你,可是我给不了你幸福啊”......这是一种心理的自我防御机制,因为罪疚感让人及其不舒服,所以你看那些电影里即使是个大反派,他们杀害人的理由也很充分,他们认为自己很合理。

所以破镜没有重圆的,即便你想要挽回,正确的方式也是先接受他的离开,努力成为更闪光的自己,然后再和旧人开启一段新的恋情。

但我不太看好哪些痴情的人,相比之下,那些不爱了就勇敢承认,好好说再见的人更值得去借鉴,感情走到今天,没有一个冠冕堂皇的分手理由可以站住脚,所以不要因为一个蹩脚的分手理由去质疑自己。

终有弱水替沧海,再无相思寄巫山。共勉吧。

你可能感兴趣的:(记住,理由都不可信)